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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0-03-01 23:59:4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毕业生常见问题解答

1.我想转移人事关系,可用人单位无人事接受权,怎么办? 答:非国有单位均无直接接收权,其均应到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单位盖章办理托管方有效。 个别地市无论是何种性质的就业单位,非当地生源的毕业生前往该地就业都需要当地人事局的接受、审批函或在就业协议上加盖人事局公章。

北京、上海、厦门、深圳、南京、天津、杭州、青岛、中山、佛山、珠海等需要当地人事局单独出具接收函;东莞、江苏除南京之外的地市需要当地人事部门在就业协议或劳务合同上加盖人事公章。

具体如:

所有非上海市生源的毕业生进上海都必须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办理户口和档案迁移手续;

所有进深圳市的毕业生都要有深圳市人事局审批的接收院校毕业生函; 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北京市,如是中央直属机关、国家各部委则需国家人事部的审批函(粉红色或绿色);如是北京市所属单位则需北京市人事局审批; 非厦门生源进厦门市就业的毕业生需厦门市人事局审批;

进江苏省各市辖区就业的非相关地市生源毕业生需相关地市人事局审批; 非广州生源进广州市就业的毕业生属广州市管辖的单位由广州市人事局审批,属广东省管辖的单位需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指导中心审批。 出省到其它地方就业的毕业生按当地的政策办理。有最新文件的按文件办理,当年没文件的按往年政策办理。

2.用人单位不予解决人事关系的怎么办?

答:有些用人单位不解决雇佣人员的人事关系,此时,毕业生应结合自己实 1

际情况自主选择回生源地或者就业单位所在地自行办理人事代理、择业代理或派回原籍。

3.择业代理、人事代理以及派回原籍的区别?

答:择业代理是我省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措,毕业生毕业后因各种原因未能稳定就业的,通过办理择业代理,由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在一定的时间内从学校接管其相应的就业关系,并提供后续服务,可使毕业生获得更为广阔的择业空间与充足的择业时间。择业代理的对象:

1、江西省大中专院校普通毕业生及省外院校回省的普通毕业生;

2、毕业生毕业时尚未就业,仍在继续择业的;

3、毕业生毕业时,仍在用人单位试用期内的;

4、已在用人单位聘用,但用人单位不能接收人事档案关系、户籍等关系;

5、报考研究生或出国正在办理之中;

6、其他需要办理择业代理的以保留毕业生派遣资格的。

人事代理是在人才交流服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的人事管理制度,是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人事制度改革进程应运而生的,是人才交流服务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有效途径。它主要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按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其相关人事业务,代理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精神,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人事代理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是现代人事管理制度重要组成部分。人事代理的对象:

1、市内、外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类中介机构;

2、受聘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乡镇企业工作的人才\"

3、受聘到外省、市工作的人才;

4、因私出国及向国外输出的人才;

5、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各类大中专毕业生;

6、新进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各类人员。

派回原籍是指户口档案由学校派遣到生源就业主管部门。江西省省内的接收单位一般为地级市就业办,非江西省的一般为省级就业主管部门。派回原籍的对象:

1.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劳动合同书》的同学;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同学;

3.已在或欲在原籍就业的同学。

4.什么是改派?改派手续如何办理呢?

答:毕业生领到就业报到证后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接收单位的,需办理改派手续。改派手续为:

1、毕业生与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申请单位出具体收函、调档函;

2、毕业生凭《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调档函到原接收单位申请改派。需要原接收单位同意改派并请原单位出具同意改派函或在《报到证》上签字盖章;

3、毕业生凭同意改派材料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就业指导中心每周四到江西省教育厅办理。

5.毕业了我的档案和户口怎么办?

答: 毕业生档案的去向有以下三种:

1、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同学档案发往报到证接收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2、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劳动合同书》的同学档案回原籍,江西省省内的接收单位一般为地级市就业办,非江西省的一般为省级就业主管部门。

3、办理“择业代理”的同学档案省教育厅就业办委托学校保管。

★注:根据规定毕业生的档案在报到证发放两周内统一由就业指导中心通过机要通信局邮寄,超过一个月未收到档案的毕业生可以书面向就业中心申请查询。

毕业生户口迁出的去向也有三种:

1、回原籍;

2、挂靠人才交流中心(填写清楚哪个地方的人才交流中心);

3、投亲靠友(需要属地派出所同意接收,亲友同意接收,并在迁往地址栏内填写清楚亲友家门牌号码和属地派出所名称)。三种去向毕业生可以自由选择,报到证开往就业单位并不表示户口一定要迁至就业单位所在地派出所,毕业生仍然可以选择回原迁出地。

★注:学生户口迁来学校之前不论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毕业之后迁出一律为城镇户口;毕业生6月底可以到班主任处领户口迁移证,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迁移证到辖区公安局办理手续。 ★注:毕业生未将户口迁至学校的,也可凭报到证前往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6.我报到证的接收单位是什么呢?

答: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接收单位是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挂编的人才中心;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劳动合同书》,报到证一般开往原籍,江西省省内的接收单位一般为地级市就业办,非江西省的一般为省级就业主管部门。

7.流动党员如何办理组织关系转递手续?

答:

1、在非公有制组织流动的党员。其所在单位建立了党组织的,组织关系应转至所在单位党组织;如所在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其组织关系应转至人才交流中心党支部。

2、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可存放在人才交流中。

(如有其他疑问可登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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