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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

发布时间:2020-03-03 09:18:2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房建一公司(2010)行字27号

鞍钢房建一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了建立健全一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企业安全管理责任,规范企业施工生产行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把“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3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4

三、安全交底制度----5

四、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及实施制度-------------7

五、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及实施制度----------8

六、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10

七、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0

八、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12

九、施工现场安全警示(告)标识(志)使用管理规定------13

十、应急管理制度---14

一、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管理制度--------------------15

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15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7

四、特种作业及特殊作业管理制度------------------20

五、分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1

六、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22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25

八、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27

九、特种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7

十、施工现场不扰民制度与措施--------------------27 二十

一、职工健康检查制度--------------------------29 二十

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30

2 鞍钢房建一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会议时间:

(1)公司每周二上午8:30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公司领导、机关各部室正、副部长、项目部经理、车队队长、钢筋加工站站长、作业队队长及各党支部书记参加;

(2)项目部每周三中午12:30召开安全生产例会,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含外雇人员)及分项工程分包负责人参加;

(3)施工班组岗前召开班前安全会,班组全体人员参加。

2、会议内容:

(1)公司会议内容:传达房建公司例会精神;总结、讲评上周安全工作,提出本周安全重点;做好事故预测,制定预防措施。

(2)项目部会议内容:传达公司例会精神,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对没有完成的问题要限时解决;根据本周项目工程重点,进行风险评价与控制;通过事故案例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3)班前安全会议:班组长进行每天岗前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抽考班组人员岗位规程。

3、具体要求:

(1)公司周二安全生产会议由公司分管安全副经理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须签到,出席会议情况纳入安全责任考核。

(2)开会原则上不准请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须向生产经理请假,并由安全部门负责及时转达会议精神。

(3)参加会议人员应保证会议纪律,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将会议精神向相关人员传达。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经理带来班子成员、机关相关部室部长对在建工程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3、公司分管安全副经理每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设备和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综合检查。

4、安环部不定期对施工中的安全重点部位(深基坑边坡防护、脚手架体的稳定性和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监督检查。

5、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每周对项目工程的重点部位、安全施工环境和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检查。

6、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重点督促检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安全设施

4 的可靠性、作业人员的安全标准化操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

7、班组长应每天检查作业环境的安全性,纠正作业人员的违章及习惯作业现象,督促其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8、每日岗前,设备操作人员对所操作设备的机械性能及安全性能进行检查,不得带隐患操作设备。

9、电工应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线路、开关及漏电保护器进行巡检,并填写好电工巡检记录。

10、季节性及节假日开(复)工前(春季、雨季及“两会”、“五一”、“安全生产月”、“十一”)前后,应对塔吊防雷和电气线路的绝缘、设备接地、脚手架体稳定性等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1、设备部门应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起重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12、工会不定期组织职工代表进行安全生产视察。

13、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要做好记录,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负责人”限期进行整改,对未按期整改的依据公司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安全交底制度

1、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 2、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应按所编制的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艺、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艺,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5、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6、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一是按工程部位分项分部进行交底;二是对施工作业相对固定,与工程施工部位没有直接关系的工种,如起重工、钢筋工等,应单独进行交底;三是对工程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应进行安全施工方案为主要内容的交底。

7、施工班组长要针对当天的工作内容及存在的风险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交底或提示,包括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方法及所能达到的效果,向使用人员进行交底。

8、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结合现场实际,有针对性;必须签字齐全。

9、交底人为施工负责人,一般为项目副经理、专业工长或施工员。

10、安全技术交底资料由安全员统一保管交档及备查。

四、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及实施制度

1、项目施工前,项目经理应当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要选择最佳施工方案,对一些关键部位和需要控制的部位,明确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编制。报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经公司总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施行。

3、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必须针对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施工方法、施工队伍、材料和运输设备、使用的各种不同机械动力设备、变配电设施、架设工具、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情况实施编制。

4、安全技术措施应包含下列内容:

基坑施工时,应当保证土石方边坡稳定的措施;脚手架、登高作业时,应当防止作业人员坠落的措施;起重设吊装作业时,应当防止起重伤害、防碰撞、防倒塌、防雷电的措施;施工用电应当防短路、防触电措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技术措施;以及施工现场周围通行道路安全防护隔离措施等。

5、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能指导具体施工,有科学依据,除经验数据外,有关数据应从计算中得出。

6、除施工工艺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制定其

7 它有害健康或危险环境所需采取的措施。

7、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时,现场专职安全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

五、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制度 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对一些关键部位,一些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明确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专项方案,为此制定本规定:

1、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环境、作业流程及作业活动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辨识,确定危险源,并列出危险源清单;

2、对已辨识出来的危险源,采用科学方法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确定风险等级。

3、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4、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列出重大危险源清单,对重大危险源必须实施跟踪查验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5、在施工现场明显处设臵“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示牌应注明危险源存在的部位,作业时间、防护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重危险源应隋施工情况随时更新。

6、确定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依据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

8 (2009)87号)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

(1)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起重吊装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等,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制。方案应符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7、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后应先报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再报给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批;

8、分包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编制,分包单位在履行编制、审批手续后,再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报公司总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批。

9、对于超过一定危险性的分部分项工程,公司相关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专家组论证审查意见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完善,报专家组长认可后还需履行审批手续。

10、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具有相关专业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编制、审查、审核人员应签署“意见”,并履行签字、盖章手续。

11、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由项目部安全员、技术员进行现场监督。

六、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以“查隐患、堵漏洞、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

1、公司及项目部应成立隐患排查和治理领导小组,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

2、对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公司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查出的隐患要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负责人” 进行限期整改。对查出的较大以上隐患由公司领导、安全部门负责督办。

3、项目经理每周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对项目工程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

4、项目部排查重点为施工方案和措施的执行情况、深基坑边坡防护、塔吊基础、脚手架体的稳定性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

5、对查出的一般隐患及重大隐患要进行登记,并按规定要求进行上报。

七、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控,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做如下规定:

(一)危险源监控管理要从开展危险因素辨识入手,要结合施工项目特点,认真开展隐患辨识,并制定防范措施和

10 安全对策。

(二)重大危险源建立登记制度,明确管理等级、控制措施和明确管理职责。

(三)根据《危险源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符合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直接评为重大危险源。分为四个等级重大危险源。

(四)重大危险源实现分级管理。

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由公司主管部门负责,负责人为公司分管安全副经理和主管部门部长;

三、四级重大危险源由项目部负责,负责人为项目经理和专业负责人;

(五)重大危险源实行定期检查制度

1、公司经理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一级重大危险源,每周检查一次;二级重大危险源每月检查一次。

2、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

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检查,

三、四级重大危险源每半月组织一次检查。

3、施工班组对重大危险源要天天进行检查。

4、对查出的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到位”。对查出的较大及以上隐患,各级领导挂

11 牌督办、动态监控;对危及安全生产的必须停工整顿,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绘制重大危险源分布平面图,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动态监测管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八、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为加强危险源管理,有效地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结合本企业施工特点制定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规定如下:

1、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基坑边缘、及有毒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入口醒目处,还应悬挂《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并注明作业活动部位、危险因素和可能导致的事故。

3、重大危险源包括:深基坑、临时用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施工机具、防护作业等。

4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悬挂危险源警示、警告标志。

5、项目部应当及时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书面告知相关危险岗位的操作规范,并确保其熟

12 悉及掌握有关内容。

7、项目部应当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

九、施工现场安全警示(告)标识(志)使用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现场安全警示警告标识的使用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基坑边缘、爆炸物及有毒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施工现场入口醒目处,还应悬挂《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并注明作业活动部位、危险因素和可能导致的事故。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警告标识必须绘制平面布臵图,按工程进度及时悬挂;并按部位和现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安全标志

四、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安全警示警告标识悬挂情况,做好记录。

五、工程结束后,安全警示警告标识由项目部统一妥善保管,留做下工号使用。

六、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警告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又安全部门统一购买并按要求及时发放。

十、应急管理制度

(一)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或修订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公司相关部门编制或修订企业事故应急预案;项目部负责本施工区域内的专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培训。根据需要企业事故应急预案每四年修订一次。

(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

根据预案要求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组建兼职救援小组。

(三)配备应急救援器材

施工现场按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公司应急救援小组定期组织检查配备情况。

(四)应急教育与培训

依据应急预案及分项预案内容要求,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教育与培训,普及救援知识及实际操作技能,提高救援人员的综合应急响应能力。

(五)演练与评价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每年适时组织一次桌面或功能应急演练,检验应急人员及应急体系的策划和响应能力。应急演练结束后,公司安环部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价,并提交演练报告,总结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应急管理。

14 十

一、安全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安全措施及费用实行计划和预算管理,建立审批机制,管理流程:

(一)在办理项目工程安全备案前,将安全措施费全额(项目工程造价的2%),一次性存入安全措施费专用账户(市建委安全站安全措施费财务专用账户)。

(二)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应编制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计划(或隐患治理立项计划),安环部审核立项后,工程管理部门编制安全措施预算,由公司主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

(三)公司安环部将审批后的措施计划及预算上报,经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四)项目部负责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公司安环部负责督促、协调和跟踪落实相关工作。

(五)经立项、审批后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一律进入“专 用账户”核销。未经审批或未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一律不予核销。

十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对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的及时、到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并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房建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安全生产措施费按计划列入项目成本。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依据项目工程安全专项方案或措施,编制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报公司安全、物资部门审核,经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后,报房建公司安全部门、物资审核,经房建公司部门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核、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

(三)安全生产措施计划所列的设备、设施及材料必须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必须由公司统一到指定生产厂家或商店购买,并做好验收、使用等管理。安全生产措施费包括: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规范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依据国家新《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以及《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设部建教【1997】8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特做如下规定:

(一)教育和培训时间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件《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证后,每年仍需接受

17 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每年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8、农民工每年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二)教育和培训的形式要求

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 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和班组的三级教育。

2、电工、焊工、加工、机械操作工及起重工、指吊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 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三)安全教育内容

1、公司级教育内容

⑴ 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18 ⑵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知识,教材可选:《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以及鞍钢房建公司《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交底》(2014版)。

公司级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项目部级教育内容

⑴学习本单位规章制度,介绍项目安全生产状况、主要危险源(点)的识别和事故预防,以及典型事故案例。

⑵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⑶

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项目部级的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3、班组安全教育内容

⑴ 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⑷

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 用要求。

班组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注:

1、建立个人培训档案,每次培训情况必须认真填写;

2、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十四、特种作业及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塔吊司机、施工升降机司机、架工、电工、气(电)焊工、塔吊安拆工、施工电梯安拆工及指吊工等。

(二)特种作业人员(含外雇人员)必须通过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三)外雇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前,须经项目部审查其特种作业证书(原件)合格后登记备案,方可从事相关特种作业。

(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复审,未按期进行复审的,所持证书视为无效。

(五)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遵守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每年按规定接受年度教育。

(七)特种作业人员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违章,除按公司奖惩办法处理外,一律辞退;由于违章作业造成事故,必

20 须承担相应责任。

十五、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分包方资格审查

分包方必须具备分包工程相应的资质,并经公司工程和安环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资格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红章)

2、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红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红章)

4、项目负责人安全资格证明复印件(盖红章)

5、项目安全员安全资格证明复印件( 盖红章)

6、安装操作人员作业资格证复印件

(二)安全管理协议签订

为了加强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施工前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三)分包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批

分包工程施工前,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以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由于施工单位安全及防护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损失、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四)分包单位必须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按 21 要求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五)施工方人员未经项目部允许,严禁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危险区域,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六)施工所用的材料、物品进出施工现场,须接受门卫及现场管理人员管理。

(七)施工方用电、用水必须告知公司相关部门,由公司安排人员供给;若自作主张安装使用造成浪费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施工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八)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同样适用于分包工程。

六、安全考核与奖惩规定

为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增强安全责任感,特制定如下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对全年实现“轻伤以上事故为零”等安全考核目标的单位(项目部),按公司与项目部签定的《年度安全承包合同》所注明的奖励额一次性兑现。

2、对在房产集体公司干部例会上,安全工作受到嘉奖的单位,公司按照嘉奖额的50%,奖励项目部有关人员(其奖励比例为:项目经理40%,项目副经理30%,安全员20%,技术管理人员10%),其余50%奖励公司有关人员。

3、公司对实现全年“轻伤以上事故为零”的目标计划,对安委会成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22

4、公司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500—5000元奖励;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200—1000元奖励;对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上报或处理的个人给予500—1000元奖励。

5、对于保障安全生产所进行的工艺改进或对施工机具的安全性能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鉴定并采纳后,根据应用价值的大小给予表彰或奖励。

(二)惩罚

1、凡发生轻伤事故,项目经理部承担全部事故所需费用及上级有关部门罚款,公司也将给予项目部等同数额的罚款。对项目经理处分,按房建公司有关事故处理规定执行;对项目副经理、安全员处分,按项目经理罚款额的50%、30%进行处罚。

2、凡发生重伤事故,项目经理部承担全部事故所需费用及上级有关部门罚款,公司也将给予项目部等同数额的罚款。对项目经理处分,按房产集团有关事故处理规定执行;对项目副经理、安全员处分,按项目经理罚款额的50%、30%进行处罚,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若发生死亡一人(含一人)以上事故,项目经理部承担全部事故所需费用及上级有关部门罚款,公司也将给予项目部等同数额的罚款。对项目经理处分,按房建公司有关事故处理规定执行;对项目副经理、安全员处分,按项目经

23 理罚款的50%、30%进行处罚,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4、凡经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由于安全不达标,被上级部门罚款,公司也将给予项目部等同数额的罚款,并按上级有关部门罚款额的30%,对项目部有关人员按比例进行罚款(其比例为:项目经理50%、项目副经理30%、安全员20%),其余部分由项目部承担。

5、作业现场管理不完善,设备、设施和环境存在事故隐患、违章查处不严、隐患整改不及时,经公司检查督促仍不按期达标的单位,责令停工整顿,并对该单位进行1000—10000元罚款。

6、有以下八种违章行为之一的,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100—500元罚款: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2)登高作业不按要求系安全带 (3)进入作业场所不走安全通道 (4)酒后上岗作业

(5)未经允许私拆卸安全装臵

(6)电焊工无证上岗,或作业时不穿绝缘鞋 (7)塔吊司机违反“十不吊”

(8)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的行为

24 十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人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令行禁止,确保安全生产顺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

为了有效地实施考核,公司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负责督促责任制考核工作的落实。

1、公司考核小组:由经理担任组长,副书记、生产经理担任副组长,安委会成员为成员;

2、项目部考核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支部书记和项目副经理担任副组长;

(二)考核范围

1、公司经理负责对各部室负责人和各项目部经理考核;

2、各部室负责人负责对本部室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3、项目部经理负责对本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4、项目部副经理负责对本项目部各施工班组长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和标准

1、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和“一岗双责”,如果由于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将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外,如果发生事故,视情节轻 25 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考核依据可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编制考核表,月实得分80分以上者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并责令限期改正。年终考核结果做为干部晋升、评先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也纳入生产经营考核内容之中。

十八、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伤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项目经理及安全员;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过程、伤亡情况上报安全部门;安环部应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及公司主要领导;公司主要领导在1小时内按有关规定上报鞍钢房建公司安全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

(二)发生伤亡事故时,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启动本级预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清理现场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因抢救人员或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明显标志,详细记录或者摄影、录像。

(三)事故单位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事故单位有关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按鞍钢房建

26 公司及公司《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十九、特种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特种防护用品的采购由公司供应部门统一负责。

(二)特种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具有“三证一标志”的产品,否则出现事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及时发放,不得拖延,更不能以现金代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否则出现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实行定期检查、检验制度,超出使用年限的必须给予报废。

(六)项目部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及劳保品发放登记台帐。

十、施工现场不扰民制度及措施

(一)施工噪声控制

1、施工现场的噪声设备应设臵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作业。

2、禁止在22时至翌日6时进行可能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如需在该时段因不可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它特殊情况,确需连续施工作业的,应提前向建设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并告知附近居民。

3、夜间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

27 卸材料要轻拿轻放;对用鸣笛方法叫门或找人将给予重罚。

4、在中、高考期间,禁止在21:00至翌日6:00时施工。

(二)施工粉尘控制

1、对建筑物进行拆除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或喷淋等措施;

2、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臵硬质、密闭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2.5米;

3、道理及出入口应当进行硬化,设臵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现场;

4、出口应当设臵标准扬尘公示牌,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理两侧各100m范围内的清洁;设专人清扫、保洁,降低尘土的飞扬。

5、物料堆放不得超出场地。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取密闭存放或覆盖等措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在48小时内及时清运;对不能外运的应当采取洒水或者覆盖防尘网等措施。

6、高空作业应当设臵立体防尘网,在建筑物上运送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方式运送,禁止高空抛掷、扬尘。

7、现场储存水泥、白灰的设备、设施要进行全封闭,碎石等散料要采取覆盖措施,做好粉尘源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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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中固体废物的控制

1、施工中产生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要分类密闭存放,并及时掩埋或运出施工现场。

2、施工现场运输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或施工垃圾的车辆,应当采用封闭式运输车或采取覆盖形式。

3、对轻体固体废物(如墙体保温材料等易碎、易漂浮材料)应用编织袋盛装后,存放在指定地点,防止轻体废物随风漂浮,造成周围环境污染。

(四)污水排放管理

1、施工现场要设臵排水沟及沉淀池,现场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临时厕所应是水冲并设臵化粪池,化粪池做抗渗处理。

3、食堂、洗漱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臵隔离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畅通。

二十一、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法,对施工现场的电焊、砂浆搅拌及砼浇灌作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建立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后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上岗前,项目部应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及申报。公司有关部门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

29 的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项目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二)在岗期间应当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定期检查。

(三)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离岗时进行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健康检查的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四)当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危害时,应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医学观察。

(五)建立健康监护档案,记录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

(六)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在职职工健康体检,并把检查结果及时通知本人。

二十二、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组长每天岗前必须对组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并认真做好记录。

(一)班前教育制度

1、班组长应根据当天的施工任务,组成临时互保对子,抽考岗位操作规程及作业标准。

2、对当天的工作环境、主要工作内容、各个施工环节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进行辩识分析及风险预测,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风险提示,制定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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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没参加班前会的人员要进行安全补课,否则不准上岗。

4、做好班前会议记录。

(二)班前检查制度

1、班组长岗前应检查班组上岗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

2、班组长岗前应检查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臵是否安全可靠。

(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1、学习掌握公司《施工现场设备设施安全标准》及岗位安全技术规程,提高自身安全技能和责任意识。

2、定期开展隐患辨识与风险评价活动。通过分析本工种、本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掌握消除隐患的方法,增强个人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各级管理者要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带头遵守公司和房建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扎实有效地做好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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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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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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