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食堂管理规则编号:人事001号
第1 版
1.0食堂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健康要求。
食堂的一切设施、用具、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健康要求。
食堂在上班时间不开放,如需临时借用,需向行政人事部临时借用手续,用后要摆好餐桌、椅,搞好清洁卫生。
公司膳食每季度不定时组织有关人员(主要行政人事部安全组)对食堂的消毒卫生、食品卫生、操作卫生、厨房卫生进行抽查,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的,应限期并监督其整改,并按《职工食堂卫生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行政人事部总务组是食堂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日常的食堂卫生、清洁和就餐管理。
2.0就餐管理
2.1本公司员工凭IC卡就餐,加班时间需预约登记就餐。
非本公司人员就餐,应使用客餐卡或在食堂办公室购买餐票。
就餐人数一次增减超过5人时,相关责任部门应提前一天会知行政人事部总务组。
取餐时应自觉维护餐厅公关卫生,严禁随地乱丢乱吐,骨头、菜渣等应放在自觉盘中,不得丢在台面。 餐后应自觉将椅子归位、残渣倒入水桶内,餐具轻放在指定的位置。
禁止在餐厅内大声喧哗。
按规定时间就餐。
食堂的所有设备均属公司的财产,未经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违纪处理
对违反本规定2.0各款者,以教育改正为主,如造成公司损失的要照价赔偿;如拒不改正的,除赔偿公司损失外,行政人事部将对其以50-200元的罚款;对累计违反3次或以上者将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公司将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生效日期:发至:公司各部门
批准
审核编制及解释修改记录修改人修改日期
《员工食堂管理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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