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需办事项
1、末次月经50天左右,去医院做第一次检查。医生会开检验单检查优生五项、微量元素等(需早上空腹)医院做一次B超,确定孕囊在宫内,找医生开“诊断证明书”。
2、拿“诊断证明书”去户口所属居委会领取“申办《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登记表”。
3、夫妻双方填写《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分别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单位计生章。
4、从本人单位领取《河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备案表》3份。
5、到所属妇幼保健站办理围产保健手册。
6、取到围产保健手册后,拿填好的“申办《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登记表”到居委会盖章。
7、拿着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诊断证明原件,到所属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
8、把准生证、结婚证、围产保健手册、诊断证明原件、医保本、卡送到本单位理生育保险。
《怀孕后需要办理的事项.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