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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改革

发布时间:2020-03-01 19:19: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5军队改革

军队改革最新消息2015:科学立法引领推动国防和军队改革

随着国防和军队改革的不断推进,军事立法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任务,其重要性日益凸显。中央军委高度重视军事立法工作,把军事法规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对军事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适应现代军队建设和作战要求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提高军事立法质量,关键在于坚持科学立法。

科学立法,是军事立法工作的首要基本原则和核心价值标准,是提高军事立法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重要引领和有力推动。科学的本来意义是实事求是。科学立法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和体现军事法治规律,这是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路线在军事立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它要求军事立法工作坚持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坚持战斗力这一根本唯一标准,从基本国情和军情出发,紧紧围绕能打仗、打胜仗的强军之要,把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尊重客观实际和客观规律,遵循军事法律体系的内在规律,运用科学的立法技术,使军事法规反映和表达军队建设的基本规律和根本要求,真正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做是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创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法律应该反映客观规律,适应法所调整的各种客观的社会关系的必然性和规律性。部队的客观实际是军事立法的生命源泉,脱离部队现实的立法在实践中必然是缺乏生命力的。军事立法过程是有目的、有计划的意识活动过程,是立法者对客观规律的阐释,也饱含立法者的主观价值判断和选择。军事立法必须坚持主观与客观相一致,以部队客观真实与军事发展规律为基础,符合部队客观要求。

军事立法的科学性还体现在对军事法学研究成果的积极应用上。军事法学研究的最重要目标和价值,就是为军事立法做准备,提供理论和方法论的支持,实现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要改变军事法学研究与军事法治实践各自摸索研究、较少互通、两张皮、两条路的相互脱节状态,积极促进军事法学研究成果为军事领导机关决策和军事法律实务部门采纳,进入法治宣传领域,成为部队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内容。军事立法工作者必须具有更强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关注军事法学发展,用科学的法学理论武装自己,掌握并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体系,掌握立法策略和操作技巧,积极与军队院校、科研机构及有关专家学者保持密切关系,切实提高立法科学化水平。

科学立法必须积极回应军队法治的立法需求。军事法是人类的创造物,既有客观性的一面,也有主观性的一面。军事立法在充分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还应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恰当的方式准确地反映当前军事立法的迫切需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军事人力资源立法,加快非战争军事行动立法,制定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法、军民融合促进法等。科学立法必须正确处理现实性与前瞻性之间的矛盾。法律是经验的反映,但不等同于经验做法。军事立法既要面向军队现实,又要在现实与理想之间达到最佳平衡;既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以利于在执行中形成预期效应,又要随军队改革而适应变动、创新发展。科学立法必须保证适度抽象性与可操作性的统一。既要考虑到军队的统一性,又要考虑到各战区、各军兵种的差异性,“粗”“细”得当,既有原则性规定,给执行留有一定空间和余地,又要朝着精细化立法的方向努力,规定更多有效管用、明确具体的“硬杠杠”,原则性与操作灵活性相结合,上位法与下位法相协调。

改革就是变法。军事立法是一个创新治军思想、构建治军理论的过程,必须具备科学的立法理念、科学的立法制度、科学的立法内容、科学的工作方法和科学的评价标准,只有坚持科学立法,坚定不移地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法治道路,才能充分发挥军事立法引领和推动国防与军队改革的积极作用,推动国防与军队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开创强军兴军的崭新局面。

2015年军队改革最新消息:沈阳军区首批士官长上岗

担负我军士官长制度试点工作的陆军第39集团军某步兵旅9日召开军人大会,任命36名营连优秀士官为营连士官长。这标志着我军士官长制度改革拉开帷幕。

实行军士长或士官长制度,是世界许多国家军队的通行做法。近年来,随着我军武器装备发展和力量结构调整,士官数量占军队员额的比重越来越大,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为了适应军队建设发展的要求,今年以来我军在部分部队开展试点,在建制旅(团)、营、连分别设立了士官长,负责部队日常军事训练、管理教育工作。

陆军第39集团军某步兵旅在承担士官长制度试点工作中,积极研究探索实行士官长制度措施办法,为全军士官制度改革积累经验。沈阳军区军务部副部长于世祥介绍说,为确保试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在总部机关指导下,军区专门成立联合指导组对口研究论证,不断丰富完善士官长的职责定位、选拔配备、管理保障、考评奖惩等配套措施办法,取得了《士官长制度实施细则》《营连士官长选配工作实施方案》《营连士官长选配机关考核实施方案》《士官长培训教案》等一系列成果。

据了解,沈阳军区首次任命的36名士官长全部为党员,90%有大专以上学历,100%在部队担任过班长以上职务,个个军政素质过硬,人人是基层战斗力建设骨干。这个旅五连士官长陈忠波说:“成为沈阳军区首批士官长后,我将按照职责要求,当好军官助手,成为士兵标杆,积极为部队战斗力建设作出贡献。”

2015年军队改革最新消息:我军士官长制度试点为全军士官制度改革积累经验

国防部新闻发言人耿雁生在国防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实行军士长或者士官长制度,是世界多国军队的通行做法,今年以来我军在部分部队开展试点,让士官长负责部队日常军事训练、管理教育工作,为全军士官制度改革积累经验。

记者:前不久,北京军区第一期士官长预任对象集训在石家庄机械化步兵学院结束。有评论称,此举借鉴了美国军队的士官长制度。请问对此作何评论?这将对解放军士官制度改革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耿雁生:实行军士长或者士官长制度,是世界许多国家军队的通行做法。近年来,随着我军武器装备发展和力量结构调整,士官数量占军队员额的比重越来越大,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为了积极适应军队建设发展的要求,今年以来我军在部分部队开展试点,在建制旅(团)、营、连分别设立了士官长,这些士官长负责部队日常军事训练、管理教育工作。这样一个试点是为全军士官制度改革积累经验。

解放军士官制度改革:在旅(团)营连设士官长

记者:前不久,北京军区第一期士官长预任对象集训在石家庄机械化步兵学院结束。有评论称,此举借鉴了美国军队的士官长制度。请问对此作何评论?这将对解放军士官制度改革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耿雁生:实行军士长或者士官长制度,是世界许多国家军队的通行做法。近年来,随着我军武器装备发展和力量结构调整,士官数量占军队员额的比重越来越大,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为了积极适应军队建设发展的要求,今年以来我军在部分部队开展试点,在建制旅(团)、营、连分别设立了士官长,这些士官长负责部队日常军事训练、管理教育工作。这样一个试点是为全军士官制度改革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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