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检查制度
一、施工现场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由安全员进行旁站。
二、以下作业时安全员必须进行旁站: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土方开挖及支护结构施工的作业;
2、脚手架拆除作业;
3、混凝土浇筑作业;
4、起重吊装作业;
5、建筑幕墙安装、预应力结构张拉作业;
6、大型起重设备的安装、拆除、顶升及附着安装作业;
7、其它危险性较大作业。
三、旁站时,应认真检查施工过程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要求,是否
存在危险预警情况,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应立即制止;
四、发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必要时在采取
相应措施后要求作业人员撤离施工现场。
五、作业结束后,应认真填写旁站记录。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
《危险作业检查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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