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职业中专学校德育学分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学生守则》、《中职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学校德育工作,使德育工作更趋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观念、进一步端正学生学习态度,培养适合社会需求和企业要求的中职人才。结合我校德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澧县职业中专学校德育学分制实施方案》,并在2011年下学期开始实施。
二、德育学分评价内容及分值标准
学生德育学分三年满分为150分,由基本分120分,奖励分30分构成。每学期基本分为20分,奖励分为5分。
每学期德育分值构成体系:
(1) 德育课考核:10分
1.教育部规划教材:6分。
2.学校管理手册:4分。
(2) 学生德育评价:10分
1.学生个人千分赛评比、评价:5分。
2.学生德育活动:5分。
(3) 学生奖励分:5分。
1.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奖1分;
2.学习状元、技能状元奖2分,学习标兵奖1分;
3.好人好事、立功行为等其它情况视等级奖1至5分。
三、德育学分考评办法
德育学分考评由学生自评、班级小组考评、年级组审核、学生处复核四部分组成。
1.班级考评小组由班主任、任课老师、本班学生干部、学生代表3-5人组
成,班主任任组长,班长任副组长。
2.每学期期末每九单元进行考评,在学生认真做好个人总结的基础上,采
取“查”(查平时表现、相关记录、证明材料等)和“评”(分析、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实施。
3.学生德育学分采用等级制。18分以上为优秀、16-18分为良好、12-15
分为合格、12分以下为不合格。
4.考评成绩经学校学生处复核后汇入学生成绩登记卡,放入学生档案。
四.德育学分补修
每学期德育学分在不合格等级的学生必须补足德育学分,德育补修内容根据学生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主要采用学习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本项由学生处在下个学期第一个月组织实施。凡德育补修仍不合格的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劝其退学的处理,不予发放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