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带移植协议
甲方: 乙方:
因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解放广场站华北眼镜城改造项目用地需要,现对施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带进行移栽,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作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将解放广场站华北眼镜城改造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约50㎡绿化带移栽到指定位置,具体工作内容为: 1.起挖植物:绿化带树木起挖、包扎、搬运集中、移运至栽植地点。 2.栽植植物:清理杂物、平床、放样、栽植(落坑、扶正、回填土、捣实、筑水围)、浇水、覆土保墒、整形、清理,管养等。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指导乙方严格按绿化要求进行移栽。
2、组织验收。
3、按约定期限支付移栽价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行选择合适地点进行色带移植并严格按照《树木移植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树木挖取、移运、移栽及管养。
2、承担移栽后的管养责任,并对树木的成活负全责。
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树木移植,保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开工条件。
四、工
期
1、本移栽工程总工期4天(按日历天,从开工之日起算)。
2、开工日期 2016 年 6 月 12 日。
3、竣工日期 2016 年 6 月 15 日。
五、工程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款
按照每平米80元计算,包含完成所有的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管理费、利润等,共50平米,总价:人民币4000元整(大写:肆仟元整)
2、移栽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六、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开工的,乙方负相关责任。
七、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同样具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