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讲座课程综合练习题
一、名词解释
1.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职位设置:是指对机关职能进行逐层分解的基础上,根据编制限额等要素确定具体职位的工作。
3.公务员的录用:是指机关为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面向社会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察的办法选拔公务员的活动。
4.职务任免制度:就是关于公务员职务任免形式、任免机关及其权限、任免职务的情形以及相关事宜的管理制度。
5.公务员的考核:是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
6.公务员的交流: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愿望,通过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形式变换公务员的工作职业,从而产生或变更公务员职务关系或工作关系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与过程。
7.转任:指国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国家行政机关系统内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或者在同一部门内的不同职位之间进行的转换任职。
8.公务员申诉:是指公务员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不服,向有关机关提出意见,要求机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理后重新予以处理。
9.公务员辞职: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的意愿提出,并经过任免机关批准,依法解除其与机关的职务关系,或者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辞去所担任的领导职务。
10.公务员的保险制度:是指国家对生育、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保障制度。
二、判断正误题(正确的在括号内划“√”,错误的在括号内划“×”。)
1.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2年。()
2.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可以领取兼职报酬。
()
3.公务员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部分构成。()
4.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5.公务员的权利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
6.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不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7.我国公务员考核内容应当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8.我国的职位类别包括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以及军事类。()
9.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公务员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10.解除公务员与机关的人事关系的纪律制裁方式是开除,这也是最为严厉的制裁方式。()
参考答案
1.×2.×3.√4.√5.×
6.×7.×8.×9.√10.√
三、简答题
1.简述公务员法的立法宗旨。
(1)规范公务员管理,提高机关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2)加强对公务员的依法监督,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3)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制度保证。
(4)保证机关有效运转,提高工作效能。
2.实行考试录用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1)有利于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建设。
(2)有利于德才兼备原则的贯彻落实。
(3)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和公开监督的用人机制。
(4)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5)有利于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事制度的变革。
3.简述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原则
(1)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原则。
(2)客观、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
(3)分类考核的原则。
(4)考用结合的原则。
4.简述公务员奖励制度的基本原则。
(1)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奖励个人与奖励集体并重的原则。
(4)定期奖励和及时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5.公务员辞去公职的限制性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以下五种情形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6.简述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程序。
(1)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
(3)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4)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7.简述公务员培训的原则。
(1)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2)学用一致原则。
(3)按需施教原则。
(4)讲求实效原则。
(5)注重能力建设原则。
四、论述题
1.结合实际谈谈公务员制度的功能。
(1)选拔配备功能:即根据职位的要求选拔适宜的人员,并将其配置到相应的岗位上满足机构组织的用人需要。
(2)更新功能:疏通“入口”和“出口”,通过人员进出的自然循环实现队伍的新陈代谢与新老交替。
(3)监控功能:对公务员进行监督约束,使其行为符合机构组织的期望和要求,防止和纠正非期望行为,促使公务员勤政廉政,认真履行职责,努力为人民服务。
(4)保障功能:保障有两重含义,一是保障公务员的生活、安全等物质需要和物质利益;二是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利,当公务员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依法得到救济和纠正,并予以补偿。
(5)开发功能:不断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充分挖掘公务员的潜能,并使之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环境,促进人才的成长和脱颖而出。
(6)激励功能:凭借多种制度化的手段和方式,通过满足公务员的物质尤其是精神的需求,使其认同组织目标,强化努力工作的动机,激发工作热情和主动进取精神,达到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
2、试论公务员义务与纪律的关系。
(1)公务员法既规定了公务员的义务,又规定了公务员的纪律。公务员的义务与纪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公务员的纪律是指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公务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公务员的纪律与公务员的身份及职务密切相关,是公务员履行公务的行为准则,具有国家强制力,公务员如果违反了纪律的规定,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2)公务员义务与纪律的联系在于:二者都是为公务员所规定的,任何公务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都具有国家强制力,违反了义务或纪律的公务员都会受到相应的惩处,都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务员义务与纪律的具体内容虽然不同,但分别是对公务员“作为”与“不作为”的行为的规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3)公务员义务与纪律的区别表现在:二者强调的内容不同。首先,公务员义务主要是从正面提出的公务员“必须为”的要求,公务员对于这些要求必须圆满做到才能够成为一个合格的公务员;而公务员的纪律则是从反面提出的、公务员“不得为”的要求,是从消极的、否定性的角度对公务员的行为的约束;前者更多的是从宏观的角度作出的规定,而后者更多是从微观的角度对公务员的行为提出的细致的要求。其次,公务员的义务由于是从宏观的角度对公务员的行为作出的规范,因此,其具体内容必然比较抽象与概括;而公务员的纪律是从微观的角度对公务员的行为提出的细致的要求,因此,其内容必然比较具体,以便于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与公务员权利的关系不同。公务员的义务是相对于公务员的权利而言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利与义务都是相对而言的,享受权利就必须履行义务,履行了义务,公务员才能享受其权利。而公务员纪律则没有这层与公务员权利的对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