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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税政法规科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3 16:04:1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地税局税政法规科工作总结

今年税政法规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区局有关业务处室的大力指导下,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税政法规科今年各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做好税法培训、宣传辅导工作

1、1月31日,为使企业及时了解北屯建市后税率调整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我科会同稽查局对北屯工业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及入驻园区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法培训授课,并了解入驻园区企业现状,倾听了企业对税收工作的需求建议。

2、为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质量和水平,我科在局领导的直接协调下,于5月14日举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班,邀请业务精通教学经验丰富的税务系统专业培训教师授课,对北屯市85户企业的财务人员和全局干部集中培训。使税务干部和企业财务人员进一步了解企业所得税法相关政策法规,掌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操作,对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3、配合办公室开展好税法宣传月活动,并与国税局业务科沟通联系,以纳税人关心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主要内容,组织印制税法宣传专版中邮广告以报刊夹带方式分发给广大市民。

4、我科指定专人接待来电来人的政策咨询,为纳税人提供细致全面的政策解释,并对征管中出现的政策执行问题及时向区局相关业务处室请示汇报。

(二)认真开展个人所得税12万元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对相关税收政策及时向企业宣传辅导,确保了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应收尽收。截止今年3月底,北屯辖区共有32人进行了自行申报,完成计划任务数的106.7%。

(三)按照规定组织开展201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我科积极与区局联系安装配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系统,对办税大厅征收员进行业务指导,确保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开展,截止5月31日共有64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完成了汇算申报工作,并按规定完成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总结上报工作。

(四)向十师北屯市人民政府提交了有关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城建税有关税率政策调整的请示,并向区局相关业务处室请示汇报,目前城建税已按7%、耕地占用税已按15元每平方米单位税额执行,配合局领导就北屯市、北屯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差异的问题与XX区地税局进行了协调。对北屯市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税收工作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对十师北屯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招商引资、鼓励创业和促进就业、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涉税文件严格依照税收法规和有关政策提出修改意见,确保税收政策执行既不打折扣也不违法越限。

(五)为了规范各科室的税收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推进税收法制工作创新,制定了《北屯地税局兼职法制员制度》,经部门负责人推荐,税政法规科审核,局党组批准,确定了5名兼职法制员,使税收法制工作对基层一线有效延伸。

今年税政法规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区局有关业务处室的大力指导下,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税政法规科今年各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做好税法培训、宣传辅导工作

1、1月31日,为使企业及时了解北屯建市后税率调整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我科会同稽查局对北屯工业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及入驻园区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法培训授课,并了解入驻园区企业现状,倾听了企业对税收工作的需求建议。

2、为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质量和水平,我科在局领导的直接协调下,于5月14日举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班,邀请业务精通教学经验丰富的税务系统专业培训教师授课,对北屯市85户企业的财务人员和全局干部集中培训。使税务干部和企业财务人员进一步了解企业所得税法相关政策法规,掌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操作,对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3、配合办公室开展好税法宣传月活动,并与国税局业务科沟通联系,以纳税人关心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主要内容,组织印制税法宣传专版中邮广告以报刊夹带方式分发给广大市民。

4、我科指定专人接待来电来人的政策咨询,为纳税人提供细致全面的政策解释,并对征管中出现的政策执行问题及时向区局相关业务处室请示汇报。

(二)认真开展个人所得税12万元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对相关税收政策及时向企业宣传辅导,确保了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应收尽收。截止今年3月底,北屯辖区共有32人进行了自行申报,完成计划任务数的106.7%。

(三)按照规定组织开展201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我科积极与区局联系安装配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系统,对办税大厅征收员进行业务指导,确保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开展,截止5月31日共有64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完成了汇算申报工作,并按规定完成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总结上报工作。

(四)向十师北屯市人民政府提交了有关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城建税有关税率政策调整的请示,并向区局相关业务处室请示汇报,目前城建税已按7%、耕地占用税已按15元每平方米单位税额执行,配合局领导就北屯市、北屯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差异的问题与XX区地税局进行了协调。对北屯市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税收工作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对十师北屯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招商引资、鼓励创业和促进就业、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涉税文件严格依照税收法规和有关政策提出修改意见,确保税收政策执行既不打折扣也不违法越限。

(五)为了规范各科室的税收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推进税收法制工作创新,制定了《北屯地税局兼职法制员制度》,经部门负责人推荐,税政法规科审核,局党组批准,确定了5名兼职法制员,使税收法制工作对基层一线有效延伸。

(六)截止到今年10月31日备案类减免税企业33户,其中受理新增备案类减免企业16户,已备案至今在享受减免的企业17户,共计减免税款586.6万元;备案类减免个体二手房102户减免税款97.43万元;报批类减免个体工商户2户减免税款1.17万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文件规定受理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免征“两税”的小微企业24户,减免税款3.45万元。我科严格贯彻税收减免税相关规定,严把减免税备案和审批关,按照不同审批项目、备案项目的具体要求,认真审核相关资料、数据,对备案项目齐全的一次性备案,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方便纳税人,对审批项目由减免税委员会集体审议,增加征管透明度。并认真登记减免税管理台帐,落实后续跟踪管理,发现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变化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一律及时恢复征税,确保了国家的各项税收减免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七)认真贯彻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不断规范审理程序,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对稽查局提交的符合重案标准的税务违法案件组织进行认真审理,避免人情税和执法风险现象的发生。

(八)认真组织税收执法督察检查工作,积极发挥本科室的业务监督指导作用,按规定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及时发现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要求各科室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头,限期进行整改。

(九)按照区局要求,及时传达“营改增”试点文件精神,组织协调城区分局在规定期限内对“营改增”划转户数界定,对“营改增”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第一时间向自治区地税局反映、请示。组织了以“营改增”试点工作具体安排为内容举行了国地税“营改增”联合座谈会,与国税明确了营改增纳税人确认后的管户移交、政策衔接等方面的分工与职责,就“营改增”试点工作计划及工作要求达成了统一认识,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我科于今年5月20日及6月14日分两次向北屯国税移交试点纳税人共计55户(剔除国税退回户),其中:企业42户,个体13户。并积极做好“营改增”对我局税收减收数的预测,为“营改增”试点工作正式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十)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税收调研、总结、报表的上报工作,先后向自治区地税局上报了有关营业税和地方各税政策业务、道路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非营利组织免税收入调研、营改增、个体医疗卫生个人所得税、跨地区经营汇总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清理等征管工作的调研总结工作。按照区局要求,积极与伊犁州地税局联系,组织开展国际税收调研工作并参与撰写“营改增”税收政策对运输业影响调研论文。并组织开展了本局今年度群众性调研、优秀税收论文征集等工作。我科注重基础资料和数据的搜集工作,认真组织撰写,确保各类报表及相关总结调研内容真实,保质保量按规定及时上报。

二、工作中有待改进的方面

(一)税政法规科作为局里的业务监督指导职能部门,仅配备两名干部,平时忙于应付日常报表和各类临时税收调研总结上报工作,对日常税收执法环节的监督不够,特别是在税收执法督察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对税政法规科工作的定位还比较模糊,工作思路不够清晰明确,对机构升格后如何结合我局征管实际开展税政法规工作缺乏新举措。

(三)工作中的开拓意识不强,不能及时发现税政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的问题,与区局有关业务处室的联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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