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学习计划
2012年5月29日
研究生院制表
说明
1、学习计划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 “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
案”并结合学科专业课程设置、研究方向来制定。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2个学期。
3、硕士研究生教学实习、实践活动一般可放在第三学期进行。具
有两年以上工龄、教龄的研究生可免于实践活动,但须按研究生工作手册中研究生教学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硕士研究生学习计划应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制定完毕。并经系主
任审查。
5、本表每人一份,平时由学生自己保管,毕业时归档。
6、学习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变动,须经导师同意后报系主
任审批。
一、学习计划总说明
二、课程设置
三、教学、科研实践活动
《硕士研究生学习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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