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四措施加强节前食用油市场整治 为进一步强化流通环节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和地区工商局“百日市场整治活动”要求,**工商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于1月8日起启动为期15日的以严厉打击销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的流通环节食用油执法行动。
一是突出检查重点领域,打好“攻坚战”。以粮油批发市场、粮油批发企业、集贸市场、销售食用油的商场为重点,开展拉网式逐户排查。检查中着重查看有无过期、变质、“三无”、无“QS”认证食用油;依托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查看食品批发商索票索证和进货台帐制度的落实情况,按照“倒查”的原则,重点检查食用油批发商使用“一单通”建立进货、销货台帐情况,是否做到了建帐全面、规范。对无证无照经营、无标签标识、无检验合格证明、来源不明及进货价格明显偏低的食用油一律立即下架退市、就地封存,追根溯源。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严把商品质量关。通过和质检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协作配合和信息互通,形成市场监管执法合力。突出检查重点,落实经营者主体资格及检验证明制度。通过“经济户口管理”和市场巡查,强化对辖区内食用油经营企业的动态监管,发现问题一查到底,同时督促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货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等。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消费环境。采取发放宣传资料、通过市场公示栏发布警示、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宣传食用油市场整顿情况,增强食用油市场经营者的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消费者的消费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用油时,注意查看相关检验证明,检查所购买食用油油的清澈度,在发现经营户有违法行为时,主动向执法部门反映,以此形成执法部门和广大群众共同营造安全消费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是突出整治违法行为,严把监管执法关。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在流通环节销售“地沟油”、非正规来源食用油和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坚决不得以罚代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