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活动室使用管理制度
一、使用范围
1、必须在活动室召开的会议: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党课等;工会负责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等;团支部活动。
2、可以利用活动室召开的会议:所行政例会、学科团队建设研讨会、学术研讨会等;上级单位组织的综合检查、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
二、使用管理
1、组织委员为活动室日常负责人,负责维护、使用协调工作,负责活动室展示板、考核板内容更新,并建立相应管理使用台账。
2、会议组织者为临时负责人,使用时须登记,使用后及时清理、恢复原貌,并归还活动室钥匙。
3、活动室原则上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活动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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