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 榆林市亚鹏能化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亚细亚大酒店
2.工程规模:
3.工程地点:榆林市航宇路
4.工程内容:负二层至十一层消防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弱电)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承包形式
1.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包质量、包工期、包安装,确保消防专家验收一次性合格通过。
价款限定在元内。
2.施工过程中,因消防报建及相关手续未通过而致停工或相关行政处罚,乙方安装的工程由乙方负责。
其他工程原因由甲方负责协调。
第三条:付款办法
1. 本合同在签字生效之日起天内由甲方按“基本建设拨款条例”的规定进行拨款,先预付乙方
工程款元,其后在乙方主要设备进场并施工后天内支付元。
2.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甲、乙双方应结清除%质保金外的全部工程帐务。
第四条:施工日期
本合同签定后月日开工,预计个工作日竣工。
第五条:设备及材料供应方式
1. 本工程所需消防控制中心控制柜由乙方提供,其他均由甲方负责供应。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并有合格证书。因产品质量不符合
验收标准而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造成返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验收交工
1. 工程质量应全部达到设计要求和符合消防规范及消防工程验收规范。
2. 隐蔽工程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办理隐蔽工程签证手续。
3.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积极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会议,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设计图纸。1
4. 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交应由乙方提供的竣工工程验收资料,明确交工日期,通知甲方组织工程验
收。
5. 工程竣工交验后,工程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确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年。
第七条:双方职责
(一) 甲方:
1. 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及工程验收签证,并
与土建施工单位协调向乙方提供用水、用电、大型机械使用方便,负责提供材料、设备及工具的存放室。
2. 根据合同规定,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并将每笔工程款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上。
3. 负责组织工程验收。
(二) 乙方:
1.施工前,及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和向甲方提交开工通知书。
2.按合同规定,与甲方商定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设计图和消防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已安装的设备,在工程投入使用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施工场地。
5 及时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4.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5. 严格遵守甲方颁布的有关工地规章制度。
6. 工程竣工交验后,乙方应义务培训建设方有关消防管理、值班人员,使其基本掌握系统的维护、
操作和保修。
7. 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条款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议定。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