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学院(部、所)名称:学生姓名:
东北师范大学2013年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
订立合同各方:
培养单位:东北师范大学,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培养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学生: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保证委托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负责丙方的培养工作。丙方修完硕士学位研究生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其中,单
独考试考生基本学制为三年。课程设置、学习方式与统招硕士研究生相同;课
程原则上随统招硕士研究生听课,基础外语课(英语)单独编班上课,日、俄
语随统招硕士研究生上课,基础理论课、专业课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第二条 甲方在丙方毕业时,负责将丙方的在校档案寄给乙方。
第三条 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学年将培养费交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负责发放丙方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为丙方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五条 乙方保证丙方的学习时间,提供丙方所必须的学习条件。
第六条 丙方入学时,不调入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医疗关系、党团关系等。
第七条 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学籍管理条例。
第八条 丙方在学期间不享受甲方提供的普通奖学金,学习成绩优异者可获优秀奖学金。
第九条 丙方中途退学或被取消学籍者,不退还培养费。
第十条 丙方毕业后,必须回乙方单位工作。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中最后一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于丙方毕业时自行失效。甲、乙、丙三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不能以任何理由违约,否则一切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东北师范大学(公章)(公章)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
《东北师大联合培养.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