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协议书
甲方:中国江西人才市场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毕业生就业工作,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共建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对基地的建设进行政策指导,对乙方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协助乙方处理毕业生就业见习中的有关问题。
2、负责收取见习毕业生信息,按照岗位需求向基地推荐见习毕业生。
3、定期对基地进行上门服务及维护,及时了解见习情况,征求乙方提出的各种建议及意见。
4、向基地提供人事代理、人才招聘等公共服务项目的优惠举施。
5、年末对基地的工作进行考察,对优秀的见习基地给予公开表彰。
(二)乙方职责
1、负责与见习毕业生或高校签订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每年
接纳由甲方推荐的见习毕业生人,协议期内共接纳见习毕业生人,并根据见习毕业生工作表现选拔优秀毕业生留用。
2、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制定见习规章,明
确对见习学生的具体要求,指定培训师资,为见习毕业生提供有一定
管理或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
3、负责见习毕业生的岗位培训、上岗实践及日常考核、思想教
育等,在工作期间负责对见习毕业生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并提供
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出现事故。
4、承担见习毕业生的基本生活补贴,不得收取培训、劳保护具、
服装等费用,见习学生患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国
务院令第375号)规定执行。
5、见习结束后,对见习毕业生进行见习期满考核,并出具《学
生见习证明》。
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内容的的修订或变更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解
决,并履行签字手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