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基地协议书
甲方:河北经贸大学
乙方:隆基泰和实业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适应毕业生就业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加强甲、乙双方的交流与协作,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本着资源共享、相互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共同建设毕业生就业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乙方设立大学生就业基地,乙方负责承担接待、安排甲方学生的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就业等合作项目。
二、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应届毕业生需求信息。
三、甲方通过校内宣传媒体,宣传乙方的基本情况,及时发布乙方的需求信息。
四、乙方根据报名情况,与甲方沟通、商定接收学生名单或直接到校选拔。
五、乙方派专人负责社会实践、专业实习领导工作,提供适当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参与实践、实习的指导。活动开始之前,甲乙双方要签订相关协议。接收毕业生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六、甲方负责向乙方通报下一年度的毕业生概况,并引导和鼓励优秀毕业生积极到乙方建功立业。
七、甲、乙双方本着“产、学、研”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意愿,甲方应在科研攻关、科研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为乙方提供全面支持。
八、乙方根据甲方毕业生生源情况、专业设置,优先参加甲方举办的毕业生就业市场或到学校举办专场招聘会,甲方协助乙方做好招聘宣传工作并予以优先安排。
九、就业基地协议从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期为一年,协议期满后,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是否续签、延长或取消。
十、其他共建活动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
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就业基地协议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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