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房产中介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3 11:42:5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房地产中介的调研报告

一、调研时间:2014年5月8日

二、调研地点:桂东县城

三、调研人员:陈爱珍、罗诗民、李志华

四、调研背景及目的:近几年,由于房地产增量市场和存量市场的联动效应、人们住房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各商业银行对住房消费贷款的大力支持,我国各大城市的二手房交易量不断攀升,呈现强劲增长势头,同时,二手房贷款市场也呈现快速成长的态势。通过对地产中介的调研,了解桂东二手房的交易市场情况,寻求与地产中介的合作机遇,为邮储银行二手房贷款产品的营销和推广夯实基础,争取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

五、调研情况:桂东县城内共有五家房地产中介,我们走访了全部的地产中介,其中有一家(永鑫地产中介)未开门,相关调研情况如下:

1、亿佳中介:地处桂东县城罗霄广场,成立于2013 年,我们从工作人员了解到,该中介二手房的交易量为3-4套/月,其中有房产证的二手房交易就比较少,主要交易的

房产为宅基地和价格在20万元以内的小产权房,交易的毛坯房价格在18万—40万元之间,装修房在30万—40万之间。工作人员还告诉我们6年以上房龄的房产办证的就相对多一点,其实客户也很想购买有证的房产,但由于手头缺乏资金,就只能购买小产权房。

2、安居乐业中介:地处桂东县湘赣路煤炭公司附近,成立已有三年。去年和前年的二手房交易量为10套/月左

右,其中有证的交易量大约占40%,2014年的交易量为4-5套/月,有证的交易量相比前两年有所上升。该中介交易的二手房价格在12万—40万元之间,过年前后的成交量相对大一点,主要客户为桂东农村人和外出务工返乡人员。

3、雅居信息咨询中心:地处桂东县汽车站附近,2013年成立,但有两三年的行业经验。交易量在每月几套到十多套不等,平均下来在5-6套/月,6-8月为交易淡季。该中介交易的二手房价格在16万—40万元之间,客户群主要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桂东部分农村人。

4、潇云居地产中介:地处桂东县农贸市场,成立于 2010年,有四年行业经验。交易量为5-6套/月,其中有证

二手房交易量为1套/月左右,该中介主要交易房产为小产权房,交易的二手房价格在15万—40万元之间,主要客户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桂东农村人。

在走访的几家房地产中介,我们将我行的二手房信贷产品资料提供给了中介工作人员,并留下了信贷客户经理名片,一旦有这方面的信贷需求将会与我行联系。

六、情况总结与说明:

1、从几家房产中介可以了解到,桂东二手房交易还是有一定的市场,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有证二手房交易量有所提升。但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群体大部分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农村务农人员,客户群体相对不是很符合我行客户的准入条件。

2、二手房购买客户有较为强烈的贷款需求,想到银行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

3、房地产中介以及二手房购买客户首先想到是到农

行、建行办理二手房贷款,对邮储银行的二手房贷款产品不了解甚至不知道邮储银行有这款信贷产品。

4、二手房购买客户对贷款利率、贷款期限、放款速

度、还款方式以及如何抵押等这些问题比较关心。

七、工作建议:

1、加大邮储银行二手房贷款产品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我行产品的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优势,让邮储银行二手房贷款产品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可以通过印发宣传折页和在罗霄广场大型户外led进行产品宣传(已与我行签订了服务协议)。

2、加强与房地产中介的日常联系与沟通,实现信息联系有效衔接,建立业务往来关系,条件成熟的话可以签订合作协议。

3、选择好目标客户,做好二手房贷款相关服务工作,提高业务处理效率、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的客户前来邮储银行办理信贷业务,以点带面,从而增强我行个人信贷业务市场竞争力。篇二:关于房产中介的市场调查报告 关于房产中介的调查报告

住房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行业迅速崛起并备受关注,而房产中介在在房地产发展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采取偶遇法对所遇到的房产中介公司进行结构式访谈获取基本资料,并进一步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 调查背景

基本情况

业务流程及收费标准

其它相关基本信息

二 房产中介在二手房交易中的作用

任何公司的存在都要满足客户的需求,以达到公司的发展目标,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二手房交易客户中包含买主和卖主,他们对二手房交易最大的需求就是安全,而房产中介就是为他们提供一种省时,省钱,省心,放心的交易平台。其具体的作用我认为可以分为三个环节:交易前的信息整合——交易中的促成调节——交易后的衍生服务。

第二,交易中。刚才说到信息整合,很多客户都在置疑为什么给中介交代理费,他们认为就提供房源信息、客户信息,凭什么给那么多钱。其实除了信息整合之外,我认为中介公司存在的真正意义在于促成交易,登记、约看、议价、签约、过户、交割是整个流程,在每个环节背后中介公司从业人员起很大作用。先说登记,在客户看来,仅仅是把信息登记上,但是对房产中介来讲,如果真正想把这个信息有效利用的话,要做很多方面工作,比如要判断信息的真伪。其次约看时,跟客户、跟业主达成初步意向的方法,要考虑业主想买房的意愿有多强等等。最后是议价,现在都是透明交易,三方见面签约,三方见面签约之前中介公司仍要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例如房源挂牌价与客户需求价和具体成交价之间的差距都需要中介公司进行调节,要想真正达成交易还是存在很大困难的。议价之后就是签约,现在,由于网上签约以及买卖规范文本的出现,使得签约比以前相对来讲要容易。但紧随之后的过户,交割等流程都需要中介公司中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来帮助客户完成,以避免遗留问题所带来的不便甚至法律纠纷。

第三,交易完成后,提供衍生服务,主要有三方面:一个是房款的交割,一个权证过户,再一个金融服务。在这三方面实现的过程中,房产中介利用其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其所拥有的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资源及其良好的信誉可以为买卖双方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 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进一步分析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我们周围各种中介机构越来越多,几乎是随处可见,然而很多“黑中介”的丑闻却让广大群众对中介望而却步。我们认识的更多是在街道边那些关于房屋租赁信息的中介,仅仅一间小门面还有不懂专业知识的一人,试问怎能为客户提供一个安全的信息环境?在调查过程中有很多不规范的中介机构根本不接受我们的作业调查,现根据最后调查的规模较大的房产公司的配合,发现房产中介本身发展存在的以下几点问题:第一,房地产中介行业法律法规不健全,中介准入门槛低。根据不少业内人士的看法,在中国各地区从事房地产中介的机构中,存在着不少没有经过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查的“黑”中介。没有相关方面从业证书,利用客户们求方便的心理,从中骗取钱财。并且行业监管存在很大漏洞,中介公司新老替换快,还有不少是无资格的“黑”中介。所以中介行业的直接主管部门难以掌握所有公司的底细,监管容易出现漏洞。

第三,行业内不正当竟争现象。二手房跟一手房有一个最大差别,就是没有标准化产品,一手房十几套可能都一样,但是二手房有很大差别。所以部分中介机构随意制定了不仅严重背离正常业务而且低于成本价格的服务收费标准,极大的干扰了整个行业的市场秩序。而且又为在其他中介公司成功交易的逃单客户进行中介服务及过户、贷款业务,又严重损害了其他中介企业的合法利益。 第四,房产中介最头疼的“跳单”问题。在现实当中,我们往往关注房地产中介的失信和欺诈行为,而对买卖双方违反诚信方面关注的较少。但是跳单行为一直是困扰房地产中介的一大难题,客户屡屡出现随意砍价的现象非常普遍,其明确表示中介公司不满足其价格要求就要逃单,,更有甚者连警告和砍价都嫌费事,直接逃单。而中介公司对此类客户的违法行为进行追究会十分棘手与无奈。客户经常要求中介公司对非房产中介职能范围内的交易保证,肆意延伸中介费收取的服务范围,由此引发的客户纠纷常常以中介公司被迫让利才得以解决,公司的正当权益会受到损害。 四 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怎么进一步规范这个市场呢,我个人的认识有以下几点:

第一 抬高从业门槛,规范房产中介的运行。从行业资格认可上,先有一个门槛,然后再以此为起点,制定行业培训、提升上的一套完整体系,如果一旦从业人员在从业当中有任何的信用污点,他就有可能被要求退出这个行业,只有整个体系完善了,才能够真正提高整个行业水准。

第二 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倡导独家代理,实现快速交易。建立一个信息对称、有序竞争、成本合理、客户信任的交易与服务平台,有关的房源信息、业务能力以及企业和个人的违规记录都在统一的信息平台上。通过这种信息平台,改变目前信息不对称的现状,使政府的管理更透明,企业的信息更准确,消费者更放心。在统一的信息平台上推行独家代理,可实现资源共享、佣金分享的局面,房地产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之后在咱们的平台上发布房源,提出分工的条件,全市所有经纪人就能够共享这个房源信息,从而实现比较快速的交易,对买卖双方来说也是十分利好的一件事情。 第三 强化资金监管政策、保障资金安全,针对现在运行中的一些问题,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加快资金监管的办事程序,把更大量资金纳入多资金监管的范围里。

第四 引导企业走规模化、网络化的经营。对企业来说,需要引导企业走规模化、网络化的经营途径,因为单纯依靠门店模式成本很大,随着市场的发展,更应该逐步走向网络化经营途径。

第五 中介机构的发展离不开“诚信”二字,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中介组织的种种误会都源于个体“黑”中介的不守信行为,只有真正把诚信的含义放到工作中,把诚信做到实处,才能为中介机构赢得口碑,才能更好的发展。篇三:2014.4.7房屋中介调研报告

房屋中介价格机制的调研报告

1、目的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控二手房市场动态,以促进公司二手房业务的开展。通过对市区项目附近二手房中介业务的考察,了解其他中介公司运营二手房的价格机制,并编写成调研报告。

2、调研时间

2014年 3月18日至3月19日 4月2日上午8:00——12:00

3、调研方式

通过现场走访和电话询问的方式,对郑州二手房市场进行考察。

4、调研对象

住宅租售、写字楼租赁

5、调研区域 住宅租售区域划分:

第一区域:康桥华城、金域上郡一期、金域上郡二期共考察5家公司。 第二区域:溪山御府共考察3家公司。 第三区域:康桥上城品共考察5家公司。 第四区域:康桥花园区域共考察3家公司 写字楼租赁区域:

索克世纪大厦、二七万达写字楼、升龙国际大厦

6、调研明细 6.1住宅租售明细:

第一区域

第二区域

第三区域

第四区域 6.2写字楼租赁明细:

7、住宅与写字楼租售汇总 7.1住宅租售

1、过户手续:过户手续普遍价格为1000-2000元,其中部分公司把费用分为2部分,房屋过户及贷款价格各为1000元。

2、二手房买卖:二手房看房根据市场调查全部为免费,交易成功中介费业内习惯为房价的2%(郑州市场基本都按照2%收取)。

3、二手房出租:出租房看房根据市场调查一部分为免费,一部分为先图片看房,同意以后实体看房价格为20元一套,还有一部分是收取50-100元押金,看房满意后转为中介费,如果不满意又不想在本公司看房,按一套10元-20元收费。交易成功后收取一月租金的50%作为中介费。

7.2写字楼租赁

1、佣金标准:通过上述调查显示,佣金标准一般是第一月租金的50%,承租方负担。

2、看房标准:写字楼看房根据市场调查少部分为免费,其他中介公司收取标准为20-30元,后期未能达到成功租赁,服务中心将对押金不予退还,如成功租赁,服务中心将退还押金。

经营采购部 2014年4月3日

附件:1 房屋中介公司经营模式调研报告

1、目的

为了给本公司建立二手房经营模式提供参考,以促进本公司搭建优化合理的二手房经营平台,特对郑州二手房中介市场的经营模式进行调研。

2、调研对象 21世纪不动产、建宇不动产、大象房产

3、调研内容

房屋租售经营模式

4、调研明细 4.1 21世纪不动产

4.1.1房屋租赁运作流程: 4.1.1.1置业顾问每天通过网络(赶集网、58同城、)收集出租房源信息。 4.1.1.2置业顾问将出租房源信息进行网上(赶集网、58同城)发布宣传,并登记在二手房租赁登记薄。 4.1.1.3意向客户电话咨询/来访,置业顾问做好接待咨询、提供房源信息,过程中对于行业性质进行把控。 4.1.1.4初级意向客户,双方洽谈未达一致的,置业顾问接待人员做好各项表格登记,备案;

4.1.1.5中级意向客户,置业顾问带领客户看房、介绍房屋及周边基本信息,提供租赁信息,收取20元/次信息服务及看房服务费; 4.1.1.6重要意向客户,置业顾问联系业主,告知客户租赁意向,业主与客户约见详谈;双方洽谈一致,协助双方签订租赁协议,一式三份,一份在21世纪不动产中介公司备存。 4.1.1.7交易成功后,21世纪不动产将收取承租方第一个月租金的50%作为佣金,置业顾问将租赁登记表等相关记录归档,并对租赁信息更新。如果交易失败,21世纪不动产将收取一套房20元的看房费。 4.1.2房屋出售运作流程 4.1.2.1置业顾问每天通过网络(赶集网、58同城、)收集出租房源信息。 4.1.2.2置业顾问将出租房源信息进行网上(赶集网、58同城)发布宣传,并登记在二手房租赁登记薄。 4.1.2.3意向客户电话咨询/来访,置业顾问做好接待咨询、提供房源信息,过程 中对于行业性质进行把控。 4.1.2.4初级意向客户,双方洽谈未达一致的,置业顾问接待人员做好各项表格登记、备案。

4.1.2.5中级意向客户,置业顾问带领客户看房、介绍房屋及周边基本信息,提供租赁信息。 4.1.2.6重要意向客户,置业顾问联系业主,告知客户租赁意向,业主与客户约见详谈;双方洽谈一致,协助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一式三份,一份在21世纪不动产中介公司备存。 4.1.2.7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买方必须向21世纪不动产中介公司缴纳一万元的押金,21世纪中介公司为其开具收据;卖方必须把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押在21世纪中介公司。 4.1.2.8买方一次性付款,同时卖方房产没有设置抵押,中介公司会派过户专员带领双方去郑州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必带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买方夫妻必需同时到场,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必须出具单身证明;卖方必带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卖方夫妻必须同时到场,如果房子还有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也务必到场) 4.1.2.9买方户口不在郑州本地,如需购买房子,务必出具一年的纳税证明方可办理。(没有一年纳税证明,向中介公司缴纳一部分费用,中介公司可进行暗箱操作。) 4.1.2.10买方一次性付款,但是卖方在房子上设有抵押,置业顾问会带领双方去抵押银行解押,待解押手续办完,方可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4.1.2.11买方如果按揭买房,卖方房产未设抵押,买方必须首付总房款30%,中介公司可带领买方前去银行把房子进行抵押,银行把贷款一次性付给卖方,买方在规定的贷款期间还本付息。(买方需带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买方户口不在郑州本地,务必出具一年的纳税证明) 4.1.2.12买方如果按揭买房,卖方房产已设置抵押,买方必须首付总房款30%,中介公司带领双方前去银行解押,解压过后,然后在为买方进行抵押,买方在规定的贷款期间还本付息。(买方需带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夫妻双方必到场,买方户口不在郑州本地,务必出具一年的纳税证明;卖方需带篇四: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调研报告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调研报告

一、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开展调研活动的背景、目的及相关情况的说明

(一)行业调研的背景及目的

根据2011年8月24日房地产中介管理座谈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协会在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中开展调研活动。旨在了解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中存在的各种不规范的服务行为,不规范行为产生的原因,及对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的措施及建议。

(二)行业调研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调研活动主要采取调查问卷的形式,主要调研对象为我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的会员单位,共发出调查问卷129份。截止至2011年9月20日,协会秘书处共收到会员反馈的调查问卷28份,其中有效样卷25份。

二、调查问卷中反映出的关于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及问题

近年来,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展迅速,与广大市民的生活越来越紧密,也得到市民对中介这一行业的认可,但也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对从业人员的期望和要求也越来越高。在一些场合,诸如“谢绝中介”、“中介免谈”等情况时有发生。在房地产中介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市民投诉的问题,引发不必要的纠纷。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因。

(一)部分中介公司无证或者证照不齐经营

有些房地产中介公司经营不规范,无证或者证照不齐,没有基本的制度约束从业人员,有的甚至以挂靠形式,不备案,仅靠摆放几张桌凳、刊登几则广告就开展业务,靠打“游击战”、“拖延战”等谋利,一旦出现严重法律纠纷,就关门走人。

(二)部分中介公司或经纪人随意承诺

有些中介公司的经纪人为促成交易,或者是抢夺客源、盘源,对客户做出许多超出其控制范围的事项,甚至违背法律法规的事项进行承诺,例如报低价、保证贷款金额或年限等,一些中介公司甚至协助客户办理假工作证明、补报个税等来替某 些不符合购房资格的购房者购买房子,造成中介行业鱼龙混杂。

(三)部分中介公司服务费收取不规范

各中介公司遍布市内大街小巷,不少小中介公司因难以被政府监控,利用法律漏洞逃避责任,经常做一些违规交易,如乱收费、吃差价、报低价、骗中介费等现象。

1、乱收费。某些中介公司为促成交易,承诺低廉的中介费,却要求客户缴纳高昂按揭服务费用,甚至某些机构为了制造收费机会,额外增加服务的项目,或者将服务项目分拆分别收费、甚至虚构按揭服务项目。另还有,对一些特定的房源(独家等)收取超过规定的费用。如,一些中介公司及经纪人为追求高利润,收取比规定的最高标准还

多的佣金。如购房者不愿意多支付,则因为房源的独家性只能放弃。但购房合同上佣金数额仍旧是符合规定的,另多出部分一般直接收取现金,且不开据发票和任何收费证明,一旦发生纠纷,客户投诉无证据。

2、报低价。基于目前房价高踞,购房的成本居高不下,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为促成交易,故意暗示消费者可以低于实际交易价格的价格签署房屋买卖合同,逃避国家税收,从而降低购房成本。

3、吃差价。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向交易双方或一方隐瞒真实成交价,采用“压上家、瞒下家”的手段,将买卖双方之间的差额据为己有,又或者直接参与交易炒卖房屋。

4、私下收取费用。在买卖交易过程中,私下收敛客户的佣金或定金,但通常因金额较小而无法立案。

(四)部分中介公司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

有的经纪人或中介公司制造虚假或不实广告信息,诱导消费者。其中包括虚构房源、隐瞒房屋质量问题、以次充优、对不允许上市交易的房屋违规代理挂牌出售等,一旦消费者缴纳定金或中介费后,就以种种理由推脱或不理睬消费者,更有甚者,中介人员收了定金后卷款逃走。还有一些房地产经纪公司与业主串通一气骗买主上钩,等买主看了房交了佣金甚至定金后,就编造各种理由致使交易不成。

(五)部分中介公司逃税

有的小中介公司或者房地产经纪只给客户开具收据而不开发票,逃避国家有关的税收。

三、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及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房地产中介市场竞争激烈

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展迅速,截止今年上半年,备案在册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已达3000多家,导致我市的中介行业竞争激烈,其中确

实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过分竞争的情况。例如,某些房地产中介公司为抢房源不惜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房源信息,对业主生活造成一定的骚扰;为抢客户又向客户提供虚假信息,诋毁同行,甚至“压价竞争”,手段层出不穷,但收取服务费后却未能提供优质服务等问题,对整个行业形象产生极坏的影响。

(二)房地产中介行业诚信观念不足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社会诚信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些不正规的中介公司及从业人员,为达到盈利目的,恶意欺诈消费者,引发的交易纠纷层出不穷,使房产中介行业成为在媒体上曝光较多的行业之一,损害了行业形象。

(三)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素质偏低

由于房地产中介行业兴起时间不长,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监管制度尚不完善,虽大部分从业人员都已获得执业证,但执业证考试内容比较单一,考取较容易,也没有对已经获得且正在从事中介行业的经纪人予以再培训学习。还有一部分没有获得执业证或者执业证还没有颁发的也已匆匆上岗,这就造成我市中介从业人员良莠不齐。许多中介公司从业人员存在政策水平低、缺乏应有的业务知识和法律常识、不按政策规定操作等现象,严重影响了中介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整体形象。

(四)房地产中介行业法规不完善,相关部门查处力度不大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司法部门、行政部门的执法要求。但目前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中介机构承担民事或者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过少或者规定的过于笼统。对中介公司的查处力度不大,许多违法违规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的追究,亦很少能获得严厉的制裁;对一些行业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难以进行处理或无法处理,导致对房地产中介行业缺乏监管力度。

而未得到严肃处理的这部分违规从业人员抱着侥幸心理,可能会继续以违法、违规的方式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乃至让一些原本安分守己的中介从业人员受到利益诱惑,助长了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五)房地产中介行业进入门槛低,退出条件宽松

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入市门槛低,主要表现在注册资金要求不高、从业资格管理尚未完全到位、营业场所及从业人数限制不多;一些信息服务机构、家政服务部门甚至部分物业管理公司也超出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此外,无照经营、无资质经营也是屡禁不止。行业准入门槛太低,促使行业产生了很多期望短期赚取“快钱”的小型公司,纵容员工不择手段开展业务,对整个行业形象产生不良影响。另外,针对退出中介行业的行为没有设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退出行业的条件宽松,这样为皮包公司、皮包经纪提供了滋生土壤。

(六)一些消费者法律意识不强

目前我市房地产交易的成本较高,一些客户为降低购房成本,选择收费较低的房地产中介公司为其提供服务。在收费不足以维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中介公司只能另寻出路,在按揭服务等其他费用上寻求差补。按揭回佣已经成为行业的潜规则,低廉的中介收费逼迫中介企业要求按揭机构加大按揭回扣的金额。于是,按揭费亦水涨船高,但实际上按揭机构的收益并未增加,为了追求效益,按揭机构唯有降低按揭服务质量或者增加甚至虚增收费项目,以求维持经营。

四、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的措施和建议

(一)完善房地产中介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市的许多关于房地产中介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应大力推进房地产中介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强化和细化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民事权利义务以及赔偿等方面的相关规定。例如: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房地产中介公司、按揭机构及金融机构的关系密不可篇五:房地产中介业调查报告

此次检查,发现绝大多数房产中介服务企业都能在营业场所内悬挂营业执照、备案资质证,基本上都能将业务流程尤其是收费项目及其标准上墙公示,但在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等方面,不少中介服务企业存在着薄弱环节。尤其是在财务管理这项,不少中介服务企业由于规模较小,聘请的是兼职会计或代账会计。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部分上规模、重视品牌的中介服务机构在这方面的工作比较完善。随着电脑以及网络的逐步普及,中介服务机构基本都具备了上网的条件,通过网络进行信息收集、发布已成为日常业务过程中重要内容之一,提高其电脑操作技能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c、本土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竞争力有待提升

目前,在扬州市区从事商品房代理销售、前期策划、定位的房产中介服务机构仍以外来房产服务企业为主,如中盛置业、上海泰鹏等,而本土房产服务机构受囿于资金、人才等因素,鲜有涉足新房市场。再从二手房市场来看,本土中介服务机构虽有熟悉当地环境等优势,但如“天际伟业”与银行联手布点开展业务等,外来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对本地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必将形成冲击,虽然有顺驰的“兵退扬城”前例,但外来房产中介企业还是给扬州当地的房产中介市场带来了新的血液,其积极作用不容忽视。市场的竞争是无情残酷的,其实质就是人才的竞争。

no.2 新情况、新趋势值得关注

通过这次检查,对照以前检查所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发现房产中介市场还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有不少是老问题,同时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趋势值得重视和关注。 a、老问题 1.竞争力偏弱。由于行业准入门槛较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普遍规模小、实力弱、低水平运转、粗放式经营。在这方面本土房产中介服务机构表现得较为明显。大部分中介公司实力较弱,竞争力不强,这次检查的110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大部分注册资金为10万元。 2.门店的非理性扩张。部分取得资质的房产中介企业的一块牌子“到处挂”,东西南北各个区都有它的身影,这其中有直营的布点,也有“资质出租”的加盟形态,“抢滩布点”成为部分中介服务机构认为能扩大自身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因为至少还可以多点“挂靠费”收入,但给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新的难题。 3.信息渠道需疏导,缺乏广泛的交流合作与沟通。在房源、客户等信息被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奉为“生命线” 的情况下,部分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来登记的房源信息不认真审核就发布信息,有些甚至在未看到任何产权手续的情况下,

仅凭电话登记就发布广告,造成市场上很多房源信息不真实、不准确、重复信息多,浪费资源,也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 5.代理费偏低。在市场检查过程中,代理费偏低是多数房产中介所反映的问题,而且此问题自1999年代理费由3%下调至1%以来,一直是房产中介业一直反映较为强烈的。据了解,国内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中介服务费上限都在2%-3%之间,而南京现行的收费标准为1.4%,2007年一季度,南京二手房均价已达7800元/㎡,而扬州市区同期二手房均价仅为3254元/㎡,以同一套80㎡二手房计算,南京的中介代理费要比扬州高出3637元,除了两地平均工资水平有差异外,其他经营成本基本相同,而且南京部分中介还有要求将代理费上调至

2.5%—3%的呼声,由此可见,我市现行的房产中介收费标准确实偏低,再加之中介服务机构较多,市场竞争激烈,也成为部分中介服务企业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借口。 b、新情况

由于二手房市场的竞争日益加剧,优胜劣汰过程加快,部分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出于生存需要或是追逐利润的驱动,采用新手法获利。 新手法比较典型的是吃差价。吃差价行为分成以下几类:背靠背成交、现金收购。现金收购是指部分中介公司利用房产持有者图方便或者急于套现的心理,将房产低价收购再高价转出的行为。“背靠背”成交的方式是,经纪人想方设法不让买卖双方见面,对卖方压价,到买方这边又抬高价,暗中赚取价格差,利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刻意隐瞒价格,有欺骗行为,使得买卖双方的利益都受到了损失。相对于现金收购而言,“背靠背”成交更具隐蔽性、欺骗性,这在我市的房产市场上屡有发生。建设部2006年10月发布的《中国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明令禁止房地产中介“吃差价”,对此种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 no.3 解决问题的途径、对策

为从根本上解决房产中介服务行业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市房管部门将采取一系列制度性措施,比如建立诚信档案、二手房经纪合同、二手房房源网上备案、行业自律等。

一是诚信档案——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 二是逐步推行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

房地产经纪机构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网上用户认证手续。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出售或者出租经纪委托后通过网上操作系统与委托人签订存量房经纪委托合同后,将合同文本传送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并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及时发布委托出售和出租房屋的基本信息。达成交易后,房地产经纪机构为交易当事人提供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网上操作服务。交易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确认后,由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将合同文本传送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

房地产权利人如果不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出售或者出租存量房,也可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发布房源信息。双方达成交易的,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通过网上操作系统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提供签订交易合同的服务。

三是研究建立资金交易专用账户

此外,应积极推动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贯彻落实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并积极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

房产中介实习报告

房产中介整改报告

房产中介实习报告

房产中介

房产中介

房产中介

房产中介怎么做

房产中介年终总结

房产中介自查报告

房产中介概要

房产中介调研报告
《房产中介调研报告.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