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安全责任书
为强化学生在校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增强班主任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责
任及校内监护责任,特制定本责任合同书如下:
一、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在校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班主任要牢固树立安
全意识,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上好每周的安全课(要有教案、记录)。
二、严格跟班制度,落实安全责任。课堂上任课教师是直接责任人,
自习课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课前要认真清点人数,及时查清未到学生及原因,上报学校。
三、以下情况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班主任负责:
1、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
2、课间休息学生的不正常活动;
3、易燃易爆物品或锐器带进学校或班级;
4、学生不请假随意离开学校;
5、安全教育不力,发生事故不及时处理和知情不报造成后果的;
四、以下情况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任课教师负责: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辱骂学生;
2、跟班不及时和发生在课堂上的安全事故;
3、放学后留学生在校补作业或其它;
五、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思想麻痹、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
任造成事故者,要严肃处理。
校长:(章)月日乡保仓小学(章)
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年月日
《与班主任、任课教师安全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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