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开发项目贷款
产品定义
商品房开发项目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住房、商业用房、综合用房等房屋构建项目建设的贷款。按照贷款用途,商品房开发项目贷款分为住房开发贷款、商业用房开发贷款、综合
用房开发贷款及其他商品房开发项目贷款。
住房开发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商品住房项目建设的贷款。
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商业营业、办公用房等商业性用房项
目建设的贷款。
综合用房开发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商住两用房等综合性用房项目建设的
贷款。
其他商品房开发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其他商品房必要的配套设施建设的
贷款。
功能和特色
商品房开发项目贷款用于满足借款人因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不足融资需求。
办理流程
商品房开发项目贷款的基本操作流程为:
客户申请与受理→信贷业务调查(评估)→信贷业务审查、审议与审批→信贷业务实施→信贷业务发
生后管理→信用收回。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
产品定义
经营性物业是指已竣工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营,经营管理比较规范、经营利润较为稳定、现金流量较为充裕、综合收益较好的商业营业用房和办公用房,包括商场、商品交易市场、写字楼、星级宾馆酒店、综
合商业设施等物业形式。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向具有合法承贷主体资格的经营性物业所有权人发放的,以其所拥有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并以该物业的经营收入进行还本付息的贷款。
功能和特色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可用于物业在经营期的资金需求。对于自行建造的物业,可用于置换负债性资金和超过项目资本金规定比例以上的资金;对于购置的物业,可用于置换购置款。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可根据物业所有权人的需求、物业租金收入和物业价值来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金
额。
办理流程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的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与受理→信贷业务调查(评估)→信贷业务审查、审议与审批→信贷业务实施→信贷业务发生后管理→信用收回。
城市土地开发贷款
产品定义
城市土地开发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向政府授权或委托、合法的城市土地开发主体发放的,用于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国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及相应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的贷款。按贷款对象划分,城市土地开发贷款可分为政府土地储备贷款、园区土地开发贷款和企业土地一级开
发贷款。
政府土地储备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向政府土地储备机构发放的,用于所在城市规划区内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旅游及综合等经营性用地的依法收购(或征用)、前期开发、储存的贷款。
园区土地开发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向园区土地开发企业(机构)发放的,用于园区内规划用途为工业、综合等用地的依法收购(或征用)、整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开发的贷款。
企业土地一级开发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向土地一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所在城市规划区内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旅游及综合等经营性用地依法开发的贷款。
功能和特色
政府土地储备贷款主要用于城市规划区内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旅游及综合等经营性用地的依法收
购(或征用)、前期开发、储存。
园区土地开发贷款主要用于园区内规划用途为工业、综合等用地的依法收购(或征用)、整理及配套
基础设施开发。
企业土地一级开发贷款主要用于所在城市规划区内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旅游及综合等经营性用地
的依法开发。
办理流程
城市土地开发贷款的基本流程为:
客户申请与受理→信贷业务调查(评估)→信贷业务审查、审议与审批→信贷业务实施→信贷业务发
生后管理→信用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