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职责
(卫计中心)
1、成立家庭医生签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方案、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工作规范的制定。
2、参照区卫计委考核办法制定本辖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考核标准,并做好培训、指导和考核工作。
3、负责辖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组建、公示以及责任区域划分。
4、负责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站的建设。
5、驻点人员协助团队长做好签约和服务现场组织协调工作。
6、对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工作现场进行质量控制、督查和指导。
7、对辖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展情况进行统计上报。
宿城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职责
(乡镇医院)
1、成立本单位家庭医生签约工作领导小组,协助卫计中心做好家庭医生团队组建,负责对本单位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管理。
2、根据家庭医生签约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并向辖区卫计中心报备。
3、负责向群众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定期开展健康讲座。
4、根据服务包内容定期开展相关服务工作,并做好服务记录及相关台账的管理工作。
5、负责对长年卧床或行动不便的签约人群,提供上门签约和服务。
6、负责联系医联体单位,对有需要的签约对象开具转诊单。
7、定期上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信息。
宿城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职责
(卫生室)
1、负责本行政村家庭医生签约及服务内容的宣传动员工作。
2、负责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活动现场服务场所,提前做好签约服务对象预约通知等工作。
3、负责提供家庭医生团队服务需求的基本公卫相关台账,并做好服相关务记录。
4、负责通知未接受服务的签约对象,让其在服务期限内到医院接受签约医生服务,若在服务期限内还有未接受服务的签约对象,由村医按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求开展相关随访服务,并做好相关服务记录。
宿城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职责
(医联体单位)
1、接受当地家庭医生团队管理,服从团队长工作安排。
2、负责定期对签约对象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按照家庭医生签约要求提供签约服务及相关的诊疗服务。
3、对筛出的重点人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长年卧床或行动不便的人群)进行上门签约和服务,并做好健康生活方式指导。
4、负责对在服务中需要转诊的签约对象,按照分级诊疗要求进行转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