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 助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海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首届科技文化节取得圆满成功,为了给通畅驾校进行品牌宣传,甲乙双方本着相互支持、互利互助的共同目标,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在国家法律法规、校法校规的范围内建立合作关系,具体事项如下:
(一)赞助项目说明
1、项目:海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第一届科技文化节
2、赞助内容:活动期间活动经费支出
3、活动时间: 2011年4月1日——2010年5月初
(二)赞助费用及回报
1、独家赞助:
元 (人民币)
2、回报:
在学校范围内布置横幅一条上有赞助商冠名,横幅内容由双方共同决定。在活动宣传刊物及海报上留有一定版面给赞助商家,同时会为商家在校内分发广告传单,传单内容由赞助商家制定。
(三)项目合作进度
1、甲方:
(1)甲方作为活动主办单位,整个系列活动由甲方自行策划、筹备及组织开展,并保证整个活动顺利进行(在活动前把准备工作做好)。乙方作为系列活动的赞助单位,是协助和感受本次活动的内容,支持和鼓励机电工程科技文化节的发展;
(2)甲方负责制作相关宣传资料(横幅、海报),保证乙方的广告宣传效果,但乙方需提供相关资料;
(3)甲方应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在活动过程中与乙方保持沟通。如果不能按进度要求完成,乙方有权要求要回支付款;
2、乙方:
(1)乙方有权过问甲方的活动之进度,甲方必须如实反映;
(四)费用支出方式
乙方:赞助费的支付,经双方商定,签定合同时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
甲方:保证赞助费的合理使用,乙方可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五)附则
1、本协议的合作时间为
至
,协议合作期满后双方就继续合作事宜进行磋商,并根据想要续签合同;
2、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有因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在双方之间可能产生的一切争论、异议和纠纷均双方可协商解决;
3、本协议共三页,签字时协议为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
由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机电工程学院教师备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约代表签字后生效;
4、附件:海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第一届科技文化节赞助策划书
甲方:
签约代表:
签字日期:
年
月
乙方:
签约代表: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