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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小结

发布时间:2020-03-03 02:56:0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天柱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大排查大整治

第一阶段工作小结

根据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综治委[2010]5号)和全国、全省、全州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县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着力形成“公安为主、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群众参与、强化排查、重点整治”工作机制。现将我县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大排查大整治第一阶段工作小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以来,按照“乡不漏村(居)、村(居)不漏组、组不漏户”的要求,成立排查整治工作组41个,发动干部开展排查1306次,发动群众1890次,其他组织开展53次,先后出动警车627辆次,出动船只45船次,警力1462人次,干部2450人次、群众3780人次,通过对全县16个乡镇326个村(居、社区)和各行业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的片区排查、行业排查和重点排查普查,至2010年4月9日止,共排查出社会治安问题46起,经梳理筛选为23起(重点村1个),其中:已整治9起, 14起正在整治当中。

(一)领导重视,加大投入,将排查整治纳入全年政法中心工作

1 一是安排部署。全国、全省、全州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龚循政及时向县委常委会作专题汇报。2月26日,召开公、检、法、司负责人及各乡镇政法委书记参加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会议,明确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工作重点。4月2日,召开全县政法综治信访维稳暨国家安全工作会议,把深入推进“重点地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全年政法的中心工作。二是成立机构。及时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长、县综治委主任杨光杰为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龚循政及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综治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公安局局长、综治办主任分别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并从公、检、法、司抽调人员实行与原单位脱钩,负责整治办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也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格局。三是加大投入。

1、落实社区管理人员报酬。将县城四个社区划分为23个小区,采取“居家委”管理模式,分别设党总支和党支部,支部其人员在享受现有工资的基础上,今年县委、县政府另安排15万元,按工作绩效年终进行奖励。

2、落实村级综治维稳信息员报酬。在2008年全县安排15万元矛盾纠纷排查激励措施基础上,今年县财政将每年安排23万元,解决全县315个村信息员的工作补贴,负责做好村内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上报和村级便民利民党务政务服务站(公众安全稳定管理

2 站)的日常工作。

3、落实排查专项工作经费。县财政划拔专项经费3万元,目前已到位1万元。形成了有钱办事、有人管事、齐抓共管的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确保排查整治顺利推进

一是制定方案。为加强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县委办、县政府办,制定下发了《天柱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天党办发[2010]3号),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分为排查摸底、整治、集中打击处理、建章立制和总结回查5个阶段,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矿区、库区、出租屋、集镇以及重点村寨、特种行业、复杂场所开展重点排查整治。二是落实责任。

1、落实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村工作责任。在去年实行科级领导干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联系村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副科级以上领导联系村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督查力度,严格实行每月至少到联系村开展工作一次以上,并写出工作情况报县综治办。

2、落实值班守护工作责任。加强对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值班人员到岗、上岗情况的不定期抽查,对不落实值班守护制度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3、落实综治委成员单位综治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综治委成员单位综治工作责任分解,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实绩档案制度。

4、落实政法机关执法工作责任。加强与纪委、组织等部门在政法各部门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大力推进“阳光执法”,加快大要案的快侦快处。三是强化督查。为

3 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分别由副县级领导带队,组成7个督查工作组,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不定期暗查暗访,对工作不力、排查不细、整治不深的,进行通报、挂牌直至实行一票否决。目前,已向12个单位下发督办通知13份,限期整改。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促进群众积极参与 为加强大排查、大整治宣传力度,各乡镇、各部门通过召开动员会、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排查整治工作,使排查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乡镇干部、社区(驻村)民警因地制宜,深入居民小区、治安复杂场所、偏远村寨、矿山企业开展便民服务、治安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先后召开干部群众座谈会42次,张贴标语80余幅,出动宣传车21辆次,悬挂宣传横幅26幅,发放宣传资料4500余份。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主人翁意识,形成了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四)强化措施,加大排查,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处理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集中整治哪里”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把问题搞清、把事情摸透,把情况弄明,分地域、分行业、分重点全面辅开大排查工作。一是开展片区排查。充分发挥社区“居家委”和县、乡、村、组四级“公众安全稳定管理中心”,以及村“两

4 委”、村综治维稳信息员的力量,为排查整治及时提供情报信息;二是开展行业排查。根据行业、部门特点,在工商、公安、安监、交通、发改、水利、农业、文广等部门全面开展对矿山企业、特种行业、库区、重点工程、复杂场所等行业为主的大排查工作;三是开展重点排查。依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开展,积极推动社区警务改革,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警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全力推动警力下沉,把获取情报信息和基础信息的及时、准确、鲜活作为社区警务的首要任务,着力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势头。有效地改变了公安部门的单兵作战,形成了全民参与、部门联动,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前一段时间的排查摸底,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乡镇、单位对排查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二是部门各自为阵,协作配合有待加强。三是部分乡镇和单位排查上报不深入、不细致、不及时。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乡镇与部门、部门与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提高信息、数据上报的准确统一。加强与公安部门等相关单位上报人员的业务对接,形成统一准确、内容翔实的上报口径,提升上报质量。三是

5 继续加大排查工作。进一步强化排查工作力度,深化对区域、行业和重点部位的排查,加大对村综治维稳信息员的管理,实现信息上报不脱节,排查工作常态化,工作人员专业化。四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报刊、杂志等宣传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鼓励弘扬见义勇为,大力表彰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使排查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五是认真组织开展重点整治。对排查出来的社会治安乱点地区、行业、领域、部位、场所,通过梳理,逐项进行责任分解,明确整治目标、任务、时限,落实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和责任人,制定整治方案和整治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大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五是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全面深入到全县各乡镇、村寨,各行业、各场所进行督查、暗访,切实掌握和了解治安状况,对督查出的问题,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逐一分解,并进行跟踪督办,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天柱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4月10日

全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大排查整治工作会议讲话稿

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小结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一季度小结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第三季度小结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总结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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