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说明
各区、县(市)农办(农业局、经发局、社发局):
为更好地发挥农业发展基金在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升我市农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杭州市农业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2014年开展市县联动项目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农业政策,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提高农业产品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2、项目必须符合《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杭州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要求,实施后能切实解决农业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和瓶颈问题,促进区域农业发展。
二、立项范围
市县联动项目旨在通过农业生物、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精准农业等技术应用,着力突破农业生产新品种培育、新技术推广以及农产品加工技术开发提升等方面的技术瓶颈,改变传统生产方式,带动区域内农畜及水产品种生产技术升级,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解决区、县(市)区域内农业主导产业发展中的难题。
(一)立项内容
1、传统农产品加工技术提升;
2、新产品加工技术开发及关键技术集成;
3、农林植物优良新品种与优质高效种植关键技术集成;
4、畜禽、水产优良新品种与优质高效养殖关键技术集成。
(二)实施要求
1、农产品加工技术开发项目。要求采购本市特色农产品原料在50%以上,加工工艺先进、产品质量安全,农民通过销售初级农产品增收5%以上;
2、新品种培育和新技术推广项目。要求推广(或辐射带动)面积200亩以上,产量(或产值)增加10%以上。
三、资金安排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涉农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试点的通知》要求,农业发展市县联动项目列入201
4年涉农资金竞争性分配试点项目,市级按照相关程序安排资金。
(一)开展项目会审。杭州市农发基金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实施方案、管理措施和绩效目标等进行评价。
(二)竞争性分配资金。原则上按照申报项目得分高低,结合项目资金申报要求,在当年市财政资金预算额度内,提出初步分配方案,确定对项目的补助金额。
(三)公示分配结果。初步分配方案在市财政局和市级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分配结果。
市级财政扶持资金确定后,区、县(市)级财政落实1:1资金配套。
四、申报程序
市县联动项目申报纳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完成后,向当地农办(农业局、经发局、社发局)报送纸质材料二份。区、县(市)农办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核实、初审,择优推荐1-2个项目。
五、申报材料
1、杭州市农业发展市县联动项目征集表(附件1);
2、杭州市农业发展市县联动项目申报书(附件2);
3、杭州市农业发展市县联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
4、杭州市农业发展市县联动项目证明材料(附件4)。
请各区、县(市)农办(农业局、经发局、社发局)组织好项目征集工作,申报材料(附件
1、
2、
3、4)一式二份于4月20日前报杭州市农发基金办公室(杭州市农办经济发展处)。联系人:吴鸿勋;联系电话:8525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