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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0-03-01 19:06:2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人口普查问题解答

(一)

——区域划分及建筑物核查阶段

一、如何计算住房单元数?

首先,把建筑物划分为三个类型:居住用建筑物、非居住用建筑物、居住非居住混合用建筑物

1、居住用建筑物

楼房:地上部分,每户无论有无人居住,都计一个住房单元;地下空间,居住用每个房屋单元都计一个住房单元,非居住用空间另计一个住房单元。

平房:居住用平房院落计一个住房单元数。

居住用平房院落内有自建楼房,一个楼层计一个住房单元数,其余平房计一个住房单元数。

别墅:居住用的独立别墅只给一个住房单元数。

2、非居住用建筑物

商场、写字楼、办公楼、厂房仓库等非居住用建筑物(晚上无人居住),每栋建筑物只给定一个住房单元(注意:不能合并建筑物顺序码)。

非居住用商铺、底商,一个独立的商户(房屋空间不连通)计一个住房单元。

3、居住非居住混合用建筑物

凡居住用部分每个房屋单元都记为一个住房单元。

非居住用部分只给定一个住房单元。

(1)宾馆、旅馆、招待所、洗浴中心:

凡长期居住用部分每个房间都记为一个住房单元(包括长期包住的房间),临时住人的房间一个楼层计一个住房单元。

(2)学校:有人居住的房间一个房间计一个住房单元,非居住用的计一个住房单元。

(3)工地:工地内有人居住的房间一个房间计一个住房单元,非居住用的计一个住房单元。集体户以45人计一个住房单元,超过45人另计住房单元。

(4)人防工程:从属于地上建筑物无人居住的,计一个住房单元,有人居住的一个房间记一个住房单元。不从属于地上建筑物的无人居住的,记一个住房单元,有人居住的一个房间记一个住房单元。

二、普查区内拆迁地区如何划分?

1、已全部拆迁的普查区:

全部拆迁或拆迁后实际居住户数不足100户的普查区,不划分普查小区,整个普查区视同为001普查小区。

其中已经拆迁的户籍人口按每户45人的特殊集体户登记,所在建筑物小区内编号为00。在手绘小区图上不体现编号为00的建筑物。

2、只有部分拆迁的普查区:

未拆迁部分仍然按原规定划分普查小区,已拆迁部分(白地)和户籍人口尽量划入001普查小区。

3、不确定何时拆迁的普查区:

按照实际情况核实进行划分。

三、如何计算新增?如何赋码?

1、农业观光园内大棚有人居住:

首先确认建筑物是永久性建筑物,还是临时性建筑物,在公路两侧(公路设施除外)的地面或地下,采用耐久性建筑材料(如钢、钢筋混凝土、水泥、砖、木、石等其它材料)构筑的、使用期限在半年以上的建筑物或设施,计永久性建筑物。建筑物顺序码是普查区内最大建筑物顺序码加一。

单位和个人因生产、生活需要而临时搭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铁皮房、油毡房、窝棚、遮阳棚、房顶棚屋、棚架、工棚、菜农、果农搭建的临时棚屋等)计临时性筑物。建筑物顺序码按照普查区内最大临时建筑物顺序码原则进行取码。

2、老旧小区自建小院:

首先确认自建小院是从属于建筑物,还是独立出来的自建小院,如果是从属于建筑物不计新增,独立的计新增,再确认自建小院是永久性建筑物还是临时性建筑物。

3、平房区院落外自建小院:

首先确认自建小院与原小院中间是否有明显地物,如其他人家房屋、道路分隔,有明显地物分隔计新增。

4、楼房顶层自建房屋:

不计新增,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0m以上(不含2.20m)的,计算自然层数;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有人居住的一个房间记一个住房单元,其它计一个住房单元。

四、一个普查小区内建筑物个数不超过99个

工业区范围内划分普查小区时,注意建筑物的数量不要超过99个,因为普查小区内建筑物编号是两位数字,从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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