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制作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门窗制作承包给乙方,乙方同意承接该门窗加工。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并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承包细则: 制作单价:普通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14元/m2, ,断桥门窗16元/m2(特殊门窗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需要提供门窗制作所需的设备工具、模具及门窗生产所需的各种辅材、门窗的制作图纸、
工艺单。提供工人住宿、生产场地;
2、甲方每月保证乙方工人正常上班每人22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如未上满正常工日甲方需
要支付乙方的误工费,按每人每天50元基本生活费补助;
3、甲方解决乙方所有工人的意外伤害保险,所有工人需参加保险后才能上岗工作,否则后果由
乙方自负。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需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下料尺寸、工艺要求负责门窗的加工制作,配合甲方复核门窗
洞口尺寸和提供可行性施工方案的建议;
2、乙方按甲方合理的生产工期、技术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公司的任务,期间如因甲方材料不到位
等因素造成的误工,乙方工期顺延;若因乙方制作工人不够而造成工程工期延误,所有误工 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制作的门窗成品的应满足工程安装施工的需要;
4、如因设计问题出现的返工需按门窗的制作面积计算返工费;
5、乙方负责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若因工人操作不当而导致机器损坏或刻意损坏,应按机器原
价赔偿;
6、乙方负责乙方的生产工人的保险及安全教育,若出现工伤事故,按事件性质甲乙双方承担相
应责任;乙方应具备安全隐患防备意识,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卫生教育。
7、乙方负责所承包范围原材料和相应成品上下车。
三、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按制作完成面积支付乙方人工费:门窗外框完成后,按外框面积支付制作单价的
40%,门窗内扇制作完成后面积按门窗的外框面积计算,支付制作单价的40%,按出库单面积核算,工程竣工后付清20%的余款。
2、每月月底甲方负责乙方所报完成工程量审核,次月8号支付上月人工费和上个月的误工费。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