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3008-B2004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证明函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经研究,同意接收(录用、聘用)贵校2012届专科专业毕业生(男、女)到我单位 作,特此证明。
(单位性质:机关□ 科研设计单位□ 高等教育单位□ 中初等教育单位□ 医疗□卫生单位□ 其他事业单位□ 金融单位□ 国有企业□ 三资企业□ 其他企业□)
(签章)
年月日
接收单位具体地址:邮编:人事部门负责人:传真: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确认意见:
毕业生本人(签字):年月日
家庭联系电话:移动电话:系辅导员(签字):年月日 系:(公章)年月日
《3.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证明函(11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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