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销售合同签订的要求
销售合同自4月份开始签订以来,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因销售部门与合同员信息沟通不畅,造成合同签订不及时,合同签订总是滞后于产品发运。
2.销售部门所提供的合同签订的资料不完备、数据不准确,造成合同签订的准确性较差,时常有作废和变更合同的事情发生。
3.销售部门缺失专业对口的人员进行合同签订工作的传递,造成合同签订时出现重复作业。
为了规范销售合同签订的流程,以便于部门管理和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要求如下:
1.每日的价格审批表需交合同员一份。
2.销售部门指定专人对签订合同所需的基本信息进行汇总,并填制销售合同资料信息表。
3.对于具有长期合作的大单用户尽量以月为单位进行合同的签订(待协议户确定后另行确定合同签订的时限),并且需在合同签订后方可发运。
4.对于一单一议的用户采取先签合同后打款,确定款到后发运的方式。
5.对于零散的小用户采取每月20日前由销售部门汇总当月实际的提货数量及提货当日的价格后进行合同的签订。
附销售合同资料信息表
供应销售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关于规范销售合同签订的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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