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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药品管理[材料]

发布时间:2020-03-03 22:52:3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第一章、高危药品概述

一、高危药品的概念

高危药品亦称为高精讯药品,是指若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物。其主要特点:一是个体化给药要求高,二是治疗窗狭窄。

二、高危药物的“三级三类”分类法

“三级三类”分类法是高危药品综合分类方法,根据高危药品风险程度高低分为A、B、C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内的药物根据其使用时须特别注意的事项分为剂量限制类、药物相互作用类、给药途径类3个类别。具体分类内容如下。

A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医疗单位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管理措施: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医师开具处方或下达医嘱中涉及A级高危药品时,医师工作站应予以警示性提示;医师应仔细审核用药剂量、给药途径是否适宜,该药与其同用的药物之间是否存在相互作用。药房调配A级高危药品,药师工作站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药师应对用药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用药剂量、给药途径及同用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等;发放该类药品须使用高危药品专业器具;实行调配、发放双人核对;药品核发人、领用人须在领药单上签字;护师执行A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A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标准剂量、给药途径和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量或给药浓度的医嘱医师须加签字。

B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的伤害风险等级较A级低。管理措施: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医师、护师、药师工作站在处置B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护师执行B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B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标准剂量、给药途径和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剂量或给药浓度的医嘱医师须加签字。

C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三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的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管理措施:医师、护师、药师工作站在处置C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门诊药房药师和治疗班护师核发C级高危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剂量限制类:部分高危药品的使用剂量有严格限制,超过剂量会发生严重危险, 因此使用时须特别注意这类药品的剂量。部分高危药品使用时对给药速度有严格限制,给药速度过快会发生严重伤害甚至死亡。使用时须特别注意这类药物的给药速度,限制单位时间内给药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类:部分高危药品在使用中,当与其他药品联合使用时,会发生药剂学、药动学或药效学等多方面的变化,如化学或物理配伍禁忌,相加、增强或拮抗效应,药效相应改变或产生不良反应,有可能造成严重伤害,使用时须牢记与之有相互作用的药物,以防严重伤害事件的发生。

给药途径类:部分高危药品使用时对给药途径有严格限制,给药途径错误会发生严重伤害。使用时须特别注意这类药物的给药途径。

高危药品“三级三类”管理办法的提出,可将高危药品导致伤害的因素凸显出来,容易引起医务工作者的注意,从而有针对性地对高危药品进行管理,以减少认为错误的发生。“三级三类”管理办法是一种先进的高危药品管理方式,它更注重高危药品使用过程和细节,使高危药品的管理更科学、更细化,对减少药害事件的发生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二章、高危药品的管理与规范

一、高危药品的风险评估

(一)高危药品的风险评估原因

药品风险是指药品(原料药、制剂、生物制品和生物技术产品)在整个产品周期内面临的质量、伤害或损失等不测事件的可能性,如药源性疾病、药害事件的可能性以及不良反应的发生等。药品风险可分为天然风险和人为风险,天然风险是指已知道和未知的药品不良反应,人为风险则与药品的质量、药品的不合理使用等有关。

高危药品在临床应用中若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甚至死亡,这也是导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发生的主要因素。由此可见,高危药品在临床使用中具有一定的风险性,而这些风险的产生,往往有以下几方面造成。

1、用药管理系统不完善

(1) 缺乏标准操作流程:如较随意地配制肝素、氯化钾等高危药品,使这些药物浓度过高或过度,不符合治疗要求。

(2) 缺乏完善的双人检查制度:科室工作繁忙或夜班时,无法严格执行双人核发。 (3) 药品存放不合理:将药名相近或相似的药物放于相邻的地方,没有形成管理警示机制,如10%氯化钾注射液和10%氯化钠注射液相邻存放。 (4) 药物缺乏醒目的警示标记:高危药品与普通药品摆放在同一地方,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记,提示该药品为高危药品。

2、医护人员本身缺乏相关药学知识导致的用药混淆、不规范用药、用药错误,如没有按照药品说明书上的适应证和用法用量开具处方,超适应证、超剂量、超疗程给药,给药间隔不合理;忽略用药禁忌和用药注意事项;不了解药物的相互作用,配伍合并使用了不宜合用的药品,甚至出现配伍禁忌;凭经验开具处方,单复方重复给药等。

3、相似性和相邻性也会成为干扰因素。相似性包括药名相似、一药多名、同药异名、药名书写相似、药品剂型相似、药品包装相似,如同规格的10%氯化钾注射液、10%氯化钠注射液和0.9%氯化钠注射液外观非常相似、容易混淆,还有患者名字相似等。“相邻性”包括患者床位相邻、药品摆放相邻、治疗

单排列顺序相邻等。

4、患者用药的依从性和高危药品本身具有风险。患者的依从性可以决定给药所取得的效果,如果患者自行增减、误用药物,或者错用、滥用药物,安全就难以得到保证。同时由于高危药品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如药品的治疗窗窄、非线性动力学、易诱发过敏反应和严重不良反应等。

(二)高危药品的风险防范

“风险管理是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计量和控制,以最小的成本使风险

所致的损失达到最低程度的管理方法”。

1999年美国研究报告指出:用药差错是医疗差错中最为常见的一类错误,每年有几千人死于与药物相关的事故。用药安全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重视,特别是高危药品的使用。高危药品的用药差错可发生在各个环节,如药品采购、开具处方、调剂、使用、监测等,而给药差错约站药品差错的75%。因此,在医院环境下,应该及早采取有效的方法,防范可能的用药风险,减少高危药品差错的发生。如采用计算机信息技术、电子处方等。

针对高危药品的管理应渗透到每个与药品有关的环节,使高危药品警示信息贯穿于药品生产、运输与储存、医师开具处方、电脑录入、药师调剂、交付药物、护理人员给药等整个医疗过程。我们应有计划、分步骤地建立和健全医院高危药品风险管理系统,最终实现“患者用药受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为患者、社会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高危药品的管理

目前,我国对高危药品的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在诸多管理方面还是空白状态。我们参照国家《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结合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渠道,提出高危药品的相关管理办法。主要包括高危药品说明书(药品生产)、高危药品的运输与存

放(药品流通)以及医疗机构高危药品管理(药品使用)3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高危药品说明书

药品说明书,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印制并提供的,包含药理学、毒理学、药效学、医学等药品安全性、有效性重要科学数据和结论用于指导临床正确使用药品的技术性资料,是临床用药的重要参考资料,能够指导医患双方安全、有效地用药。

1、药品说明书中与高危药品管理有关的内容。

2、药品说明书对医务工作者安全使用药物的指导作用

药品说明书对药物的临床应用具有指导作用,因此,医务工作者学习药品说明书非常必要。

(1)、具有开具处方权利的医师应着重主要药品的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药品说明书可帮助医师准确掌握药品适应证,用法、用量、药物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以确保安全用药。

(2)、说明书是指导药师合理用药的第一手资料,所以作为药师必须准确、全面熟悉药品说明书,学习药品说明书,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3)护师是药物给患者使用的最终环节,是药物治疗的直接实施者,尤其要注意药物的用法、用量。护师学习药品说明书可防范医师处方开具错误、药师调配错误给患者造成伤害的发生。因此,护师学习药品说明书对安全用药,防范用药差错事件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假设某一种药物过敏体质者禁用,在医师、药师、护师对此不知情的情况下,很容易导致对患者的伤害。学习药品说明书可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减少用药差错的发生。

3、高危药品说明书书写建议。

建议生产药品的厂家在书写说明书时,在警示语框中标明该药为高危药品,使用时应认真阅读说明书。

(二)、高危药品的运输与存放

1、高危药品的运输

2、高危药品的存放

(1)、设置高危药品专用贮存柜或专用贮存区

专用柜或专用贮存区应有明显特定标识;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贮存质量。

(2)、做好温湿度的管理工作 (3)、实行效期存储制度 (4)、合理存放 (5)、实行色标存放管理 (6)、不合格药品严格管制 (7)、设置高危药品专用账簿 (8)、保持库房洁净

(三)、高危药品的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1、专区专柜管理

2、警示性管理

(1)、设置色标性警示牌

(2)、利用信息支持系统对高危药物进行系统的警示

3、实行双人双审复核制度

4、专用器具发放

5、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6、实行效期管理

7、建立药师值班组长窗口制度

8、强化药品法律法规及药品知识培训

9、新引进品种特别监测

10、人员选择

三、高危药品的合理使用原则与规范

(一)、高危药品的合理使用原则

1、药物的选择

先考虑使用“非高危”类药品,如无再考虑使用高危药品。

2、药物的剂量

因高危药品稍有超剂量使用,极有可能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因此在使用该类药品过程中,应特别注意药物的使用剂量,避免剂量不足或超量使用。对于儿童患者,要严格按照体重、年龄等进行剂量换算,避免药物剂量过大或过小,对于老年患者、肝肾功能等受损的患者,要充分考虑到其生理病理状况,准确把握用药剂量,避免不必要的伤害。如由于患者病情需要超剂量使用时,须由主治医师以上资质人员签名确认,并提出正当理由。

3、给药途径

有口服类制剂时,在患者身体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可优先选择口服类制剂;口服制剂不能缓解症状或患者不能自主服药的情况下,可选择肌内或静脉注射给药。特别要注意那些给药途径不当极易引起不良反应/事件的高危药品。

4、合并用药情况

当患者出现多种疾病需合并用药时,医师应特别注意所开具处方中的高危药品是否存在配伍禁忌,不能与哪些药物合并使用,并及时告知护理人员及患者。

5、调整药物剂量

当患者使用高危药品后疾病状况有所减轻时,医师应及时减少药物使用剂量,将患者的用药风险降至最低。

(二)、对高危药品的规定

1、处方规定

2、医师

3、药师

4、高危药品的包装

四、高危药品与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报告制度

(一)、我国现有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系统

2011年7月1日施行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办法》。

(二)、高危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

1、报告形式

2、报告内容

在使用高危药品过程中如发生药物不良反应/事件,除应填写《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外,还应附加填写以下内容。

(1)、用药剂量 标出超量原因

(2)、合并用药情况 标出合并用药的药物类别、药品名称及使用剂量 (3)、给药途径

3、报告时间

按照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对个例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当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当在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及时报告。

(2)、对群体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在7日内完成调查报告并上报。

(3)、对境外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在30日之内报送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第二章、黄山医院高危药品目录

第三章、各论

一、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一)、肾上腺素(副肾素) 【现管理类别】普通药品

【适应症】主要适用于因支气管痉挛所致严重呼吸困难,可迅速缓解药物等引起的过敏性休克,亦可用于延长浸润麻醉用药的作用时间。为各种原因引起的心搏骤停进行心肺复苏的主要抢救用药。

【剂型与规格】注射剂:1ml:1mg 【给药途径】皮下注射;肌内注射;静脉注射;心内注射;外用。

【用法与用量】常用量:皮下注射,一次0.25-1mg;极量:皮下注射,一次1mg。

1、抢救过敏性休克

如青霉素等引起的过敏性休克。由于本品具有兴奋心肌、升高血压、松弛支气管等作用,故可缓解过敏性休克的心跳微弱、血压下降、呼吸困难等症状。皮下注射或肌内注射0.5-1mg,也可用0.1-0.5mg缓慢静脉注射(以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到10ml);如疗效不好,可改用4-8mg静脉滴注(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500-1000ml)。

2、抢救心搏骤停

可用于麻醉与手术中的意外、药物中毒或心脏传导阻滞等原因引起的心搏骤停,以0.25-0.5mg加10ml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或心内)注射,同时进行心脏按压、人工呼吸、纠正酸中毒。对电击引起的心搏骤停,亦可用本品配合电除颤仪或利多卡因等进行抢救。

3、治疗支气管哮喘

效果迅速但不持久。皮下注射0.25-0.5mg,3-5分钟见

效,但仅能维持1小时。必要时每4小时可重复注射1次。

4、与局麻药合用

加少量(1:200000-1:500000)于局麻药中(如普鲁卡因),在混合药液中,本品浓度为2-5ug/ml,总量不超过0.3mg,可减少局麻药的吸收而延长其药效,并减少其毒副作用,亦可减少手术部位的出血。

5、鼻粘膜和牙龈出血

将浸有1:20000-1:1000溶液的纱布填塞出血处。

6、治疗荨麻疹、花粉症、血清反应等

皮下注射1:1000溶液0.2-0.5ml,必要时再以上述剂量注射1次。

【药物相互作用】

1、α受体拮抗药及各种血管扩张药可拮抗本品的升压作用。

2、与全麻药合用,易产生心律失常,甚至室颤。用于指、趾部局麻时,药液中不宜加用本品,以免肢端供血不足而坏死。

3、与洋地黄、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可致心律失常。

4、与麦角制剂合用,可致严重高血压和组织缺血。

5、与利血平、胍乙啶合用,可致高血压和心动过速。

6、与β受体拮抗药合用,两者的β受体效应互相抵消,可出现血压异常升高、心动过缓和支气管收缩。

7、与其他拟交感胺类药物合用,心血管作用加剧,易出现副作用。

8、与硝酸酯类合用,本品的升压作用被抵消,硝酸酯类的抗心绞痛作用减弱。 【不良反应】

1、心悸、头痛、血压升高、震颤、无力、眩晕、呕吐、四肢发凉。

2、有时可有心律失常,严重者可由于心室颤动而致死。

3、用药局部可有水肿、充血、炎症。

【禁忌症】禁用于高血压、器质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疾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洋地黄中毒、外伤性及出血性休克、心源性哮喘等患者。

【特别提示】

1、下列情况慎用:器质性脑病、心血管病、青光眼、帕金森病、噻

嗪类引起的循环虚脱及低血压、精神神经疾病。

2、用量过大或皮下注射时误入血管,可引起血压突然上升甚至由此导致脑出血。

高危药品分级管理

高危药品

高危药品分级管理规定

高危药品试题

01高危药品

病区高危药品的护理管理

高危药品培训总结

医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常见高危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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