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
潞城中心校推倒一栋两层旧教学楼,新建一栋新教学楼,在原旧教学楼7个班级的学生搬到潞城中学板房上课。由于潞城中学于2011年6月24日至6月27日中考,2011年6月28日是潞城乡小学四所学校毕业班学生在潞城中心校进行毕业会考。为了确保我乡考点的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上报田林县教育局同意,我校决定对学前班和一至五年级学生从2011年6月24日至2011年6月29日(其中6月25日、26日为双休日)共6天停课放假。为确保在放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家长和学校安全协议如下:
一、寄宿学生家长(监护人)于2011年6月24日(星期五)上午8:30分到学校接小孩,2011年6月29日(星期三)下午5:00前送小孩回学校。外宿学生按上学、放学时间接送小孩。
二、家长(监护人)接送小孩要确保乘车安全,不乘坐三无车辆、农用车辆、超载车辆,防止发生意外伤亡事故。
三、家长(监护人)在放6天假期间,要监护好自己的小孩,注意下雨时的各种自然灾害的防范,不要让孩子在没有家长的陪同时下河(塘、湖、沟、渠等地方)游泳、洗澡、玩耍等,防止发生意外伤亡事故。
四、家长(监护人)不要让小孩购买过期、变质、有异味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不吃变质的饭菜、玉米粑等食物和不干净的水果,少吃生冷食品;不喝生水,不吃来历不明的水果,不吃山上的野果、野蘑菇、植物等,严防食物中毒。同时要预防传染病,如腮腺炎、水痘、手足口病等。
五、家长(监护人)不要让小孩玩火,按要求使用电器,不乱动电路电线,不攀爬电杆,不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发现火灾要及时报告给大人或报警(拨打119),并掌握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
六、家长(监护人)在假期间除按以上几点做好监护外,还要做好自己小孩其它各种安全防范的监护工作。
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家长、学校各执一份。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学校:潞城中心校
201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