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动力部副部长HSE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及文件要求,在部长领导下,对电气、仪表计量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责任。
2.在部长的领导下,严格按“三同时”规定,组织对公司项目设计、施工、试车、生产的电气、仪表等专项审查、监督。
3.完成集团专业化管理部门对口业务、对化工公司各基层单位业务安全方面的管理。
4.组织公司电气、仪表等安全规章制度、规定、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制订和审核,并组织实施,检查落实。
5.组织制订电气、仪表、控制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方案的制订、落实。
6.强化技术安全管理,积极引进推广电气、仪表先进安全技术和设备,发挥技术措施在安全生产中的基础保障作用。
7.负责公司电气、仪表的各种保护、联锁系统方案、设备结构、整定值等内容的审核、监督执行.
8.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组织电气、仪表专业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9.组织参与HSE体系建设,运行、认证、审核工作,监督审核电气、仪表、控制专业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0.组织参与各级定期、不定期HSE检查、专业检查,监督
问题整改。
《副部长HSE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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