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暖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江苏中夏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第一分公司 乙方:海门市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将 j区住宅 项目中的安装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责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2、
3、结构类型:
4、建筑面积:地下二层,地上33层四栋,三层框架一
栋,车库一个,约150000㎡;以施工图纸实际建筑面
积为准。
5、承包范围:按甲方与建设方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协议书》中涉及的施工范围执行。
第二条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验收。
第三条 工程计价:
本工程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
议书》工程价款及计价方式的基础上,甲方扣留14.75%
的管理费用,(含税金及大合同内建设方下浮的2%),
竣工验收合格后除保修金外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付款方式: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署的《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协议书》内容,在建设方拨款到位后3个工作
日付给乙方。
第五条 工程质量、材料认证、施工工期、保修条款、安全
文明施工,违约责任等,均按甲方与建设方签署的《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涉及乙方的条款执行。
第六条 合同履约金:
本合同签订后当日向甲方缴纳保证金40万元(肆拾万
元),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三日内再向甲方缴纳保证金40
万元(肆拾万元),逾期不交,合同视为作废,前期所
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共计捌拾万元整】,如两个月内不
能按时进场,全部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仍然
有效。保证金的返还按甲方与建设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第七条 其之约定:
1、甲方统一向乙方提供临建,以安排工作人员办公、
工人居住及材料库房。临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施工中发生的水电费由甲方承担,但乙方人员
在施工中及宿舍内发现浪费用水(常流水)、用电(常明灯),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
3、乙方服从建设方委托的管理人员,工程监理人员,
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和指挥,如乙方人员无正当
理由不服从者,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
4、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停止施工或向建设方及甲方闹
事,如果发现一次罚款一万元,发现三次,将无条件自动退场。
5、维护甲方形象和权益,做好工人思想工作,禁止赌
博、打架、酗酒闹事,传播淫秽物品,禁止发生拉闸,爬塔吊,不允许随意到政府有关部门上访闹事,扰乱社会安定,和谐的行为,如发现类似事件,乙方接受有关部门的经济处罚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发现一次罚款10000元,发现三次,将无条件自动退场。
6、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
有的经济责任赔偿,触及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公司的处罚。
7、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
一切经济损失,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乙方做好属于自己完整的施工资料,按时交与甲方
归档。
第九条 乙方承担涉及自身的一切政府所缴纳的费用,如人
身保险,材料检测等费用。如甲方代交的,乙方把款
直接付给甲方
第十条 其他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与建设方签署的《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一份,总承包单位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
3、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合同终止。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5、附上乙方施工项目经理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和结
算工程款的具体负责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上述人员。否则出现后果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同时附上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的花名册及特殊工种的上岗复印件。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