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暖消防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身份证号)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和包方式:清工
4、承包范围:水、电、暖、消防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
26、详细单价以附表为基准,上浮不超过30%。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
到现场。甲方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行国家标准并参照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准。
2、由于乙方技术差,及不负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甲方材料不合格,不到位,乱指挥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
4、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1
5、本工程由甲方设计施工方案。
第四条:关于安全生产各防火的现场管理的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
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保证装饰装修现场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4、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
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出门。
第五条: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1、A、进入现场施工一周内付生活费;
B、根据工程进度付完工程量的80%(一个月内付);
C、工程验收完毕工程款付清;
2、工程结算方式:建筑面积
3、乙方承包内容:图纸范围内的生活给排水,强弱电消防水,暖通的预埋,中央空调除外。
4、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如途中停工,造成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5、甲方工程款、材料应及时到位,如因资金不到位,材料造成途中停工,
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主以书面形式提出,
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
同内容,应约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第八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
确认后可以顺延。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
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的损坏,甲方应付相应的维修费。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工程保修期一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附表:生活给排水:10元/m2
强电:15元/m2
暖通:6元/m2
消防水、电:18元/m
2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