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实施办法
一、认定对象
经济管理学院全体学生(专升本专业只须完成1个学分的创新杯实践学分)
二、社会实践学分构成
社会实践最终学分(2分)=社会实践课程学分(1分)+创新杯实践学分(1分)
三、学分认定
(一)社会实践课程
1.课时安排:共安排2个学年
2.认定要求:
(1)参加每学期3个课时(两年共计12个课时)的社会实践课程学习并完成每学期的社会实践课程论文
(2)完成每学年4周(3周/学期 暑假1周/学期 寒假)的社会实践并提交(两学年内)至少2次社会实践材料(实践鉴定表、调查报告、总结等实践成果)
(二)创新杯实践
创新杯实践学分认定要求:
1.至少参加一次创新杯学术讲座
2.至少提交一份创新杯参赛作品
广西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3年10月5日
《广西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实施办法(修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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