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材料须知
一、住宅
(1)商品房
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夫妻双方到场;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未再婚证明(婚外财产则只需提供离婚证、未再婚证明),本人到场;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到场。
产权人死亡或产权人配偶死亡,均提供继承公证书,前者提供继承书后还需将原产权证变更到继承人名下,此房屋才能再办理过户手续。
买方:买受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可以一方到场但必须是新产权人,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本人到场(外地户口含三县过户时需提供满一个月以上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
(2)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安居房)
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夫妻双方到场;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未再婚证明(婚外财产则只需提供离婚证、未再婚证明),本人到场;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到场。
产权人死亡或产权人配偶死亡,均提供继承公证书,前者提供继承书后还需将原产权证变更到继承人名下,此房屋才能再办理过户手续。
买方:买受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可以一方到场但必须是新产权人,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本人到场(外地户口含三县过户时需提供满一个月以上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
二、非住宅(门面、办公用房、写字楼)
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夫妻双方到场;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未再婚证明(婚外财产则只需提供离婚证、未再婚证明),本人到场;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到场。
买方: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到场。
二手房缴税费须知
一、住宅
1、商品房
1)、契税(首次购房90㎡以下(不含90㎡) 1%,首次购房90㎡-143㎡2%,144㎡或名下拥有房产超过一套以上,一律按4%)
2)、手续费4元/每平方
3)、登记费50元/套
4)、印花税5元
5)、营业税全额5.5%(未满五年)
6)、个税1%或差额20%
2、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安居房)
1)、契税(首次购房90㎡以下(不含90㎡) 1%,首次购房90㎡-143㎡2%,144㎡或名下拥有房产超过一套以上,一律按4%)
2)、土地收益金1%(首次上市)
3)、手续费4元/平方米
4)、登记费50元/套
5)、印花税5元
6)、营业税全额5.5%(未满五年)
7)、个税1%或差额20%
3、别墅(面积超144㎡(含144㎡)或未满5年的非普通住宅)
1)、契税4%
2)、手续费0.8%
3)、登记费550元/套
4)、印花税0.05%
5)、营业税差额5.5%
5)、个税差额20%
注:
1、自产权证核发日期起未满5年上市交易的住宅,销售时需按照合肥市地税局《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办法》房价总额的5.5%征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超过5年(含5年)上市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增值差额(成交额-原值)的5.5%计征营业税。
2、“个税”征收有“核定征税”税率1%,与“非核定征税”税率差额的20%,两种方式。
3、产权为单位,房屋出售时无“个人所得税” ,但须交营业税。
二、非住宅(门面、办公用房、写字楼)
1)、契税4%
2)、交易管理费0.8%
3)、登记费550元/套
4)、印花税0.05%
5)、营业税差额5.5%
6)、个税差额20%
7)、土地增值税30%-60%
说明:过户时以房产局出具的收费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