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第1篇:会议须知
会议须知
一、委员、列席人员和工作人员对会议所发文件请求妥善保管,谨防遗失,注意保密。
二、参加会议的委员、列席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出席证、列席证、工作证进入会场和会议住所。各种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转让和遗失。
三、参会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不准缺席。出席会议时,请提前20分钟进入会场,按照指定区域就座。会议期间委员、列席人员因病、因事不能出席大会或小组会议,应事先分别向大会执行主席和小组召集人请假。
四、开会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整为震动状态,不准在会场接打手机,不准随意走动,不准交头接耳、高声喧哗,不准吸烟,保持会场安静清洁。
五、家在街道的与会人员(包括下塘洞参会人员),会议不安排食宿。需要安排的统一安排在酒店就餐和食宿。不在会议就餐和住宿的参会人员按规定发给伙食补助。
六、用餐时间:早餐7:30,中餐12:00,晚餐18:00.
七、大会设秘书组、会务组、宣传组和后勤医疗保卫组,负责办理大会相关事务,有事请联系相关的工作人员。
推荐第2篇:会议须知
会 议 须 知
一、报到时间
2012年月日下午
二、地点:
三、开会地点和时间
会议地点:会议时间:(详细日程见《会议议程》)
四、注意事项:
1、各参会人员直接在大酒店报到,并领取会议资料。
2、会前要认真学习本《须知》和相关议程要求。
3、入住期间,要遵守酒店制度,不得损坏物品,不得随便使用非送品,否则所销费用由个人承担。
4、入住期间,不经领导批准不得单独外出超过2时,否则发现一次,给予元的处罚。
五、会议纪律要求:
1、凭参会证入场,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才能离开。
2、会议提前10分钟入场,会议中所有参会人员都必须按商务礼仪方式要求自己。
3、为保证会议质量,会议前要做好以下准备: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和振动状态,会议中不得接打手机,会议中不得擅自离开(含去卫生间,接水).
4、会议进行时,要坐姿端正,认真学习会议内容,随时做好记录.不得摇头晃脑,除讨论时间外不得交头接耳.
5、会议中如有不同意意见,不得打断会议发言人讲话,让发言人发言完毕后举手示意主持人有不同意见,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
六、用餐地点:前中餐厅
七、会议组织分工:见《会议人员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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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会议须知
XX典礼
会 议 须 知
时间:2011年12月3日
地点:XX宴会厅
为更好的体现XX的良好面貌,全体会员要体现主人翁精神,文明用语,热情待客。
须知事宜如下:
1、请参加12月3日XX典礼全体参会人员,统一身着正装、佩戴出席证和会徽(佩戴于西服翻领左上方纽扣位置)出席,出席证妥善保管如不慎遗失,请与会务组签到处联系
2、大会期间,请全体参会人员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及时入场;签到后,勿在签到处集聚、逗留、喧哗、吸烟,,禁止在会场内吸烟和随地吐痰,严禁携带危险品入场。
3、会议期间,所有参会人员请勿随意走动,手机调成振动或静音模式,注意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重要物品。
4、所有会员根据会务组的统一安排,按照出席证背面上数字桌位位置就坐,不得自行调换桌位。
5、为保持会场良好秩序,就职典礼后,请全体参会会员在XX、XX的引导下,注意礼仪人员的提示牌,有序入列,于二楼宴会厅进行合影。有个人摄影、拍照需求的,请于合影后再自行拍摄。
6、集体照合完影后,请所有XX人员在专人的引导下,及时到二楼XX厅有序入列一同合影。
7、晚宴开始后,主、副陪应及时核实就席人员,如发现有空位,及时联系相关人员安排。(XX,159XXXXXXX)
8、所有XX上人员上台领取证书前,要在的引导下整齐有序的上台领取,将证书托在胸前合影后,在引导人的指引下有序入席。(每X人为一组,每人根据手头上名单所属组别,在引导人员引导下上台领取证书。)(XX,139XXXX2)。
9、12月2日已签到并领取礼品的XX成员,12月3日参加会议则不再重复签到和领取礼品,请所有人员自觉遵守,共同为大会当天创造良好的会场环境,体现我会会员的良好素质和精神面貌。
10、自行驾车前来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服从后勤组人员统一指挥和安排。
推荐第4篇:会议须知
备
忘
录
备字〔2012〕008号
主送:餐饮部、管家部、前厅部、工程部 抄送:总经办 承办:市场营销部
事由:关于会议室使用须知及流程
日期:2012年3月21日 页数:共4页
一、会议室的租用主要由市场营销部负责洽谈,餐饮部负责接待。
二、市场营销部根据酒店规定的会议室价格体系来洽谈各类型会议室的租金,并在会议通知单上注明,使用时间段及费用(使用时间段需包括布臵会场的时间及其它可能免费的时段)。
三、确认并准确了解会议通知单
1、餐饮部在收到会议通知单后,根据会议的时间和规模安排班次和调配人手;
2、跟进会议的人员须认真仔细了解举办会议的公司、时间、地点、人数、摆设形式、收费标准和付款方式等。
3、确认会议期间所有要用的会议设备和必需用品(投影仪、投影幕、白板、麦克风、DVD、音频线、会议桌、会议椅、会议台布、纸、笔、水等)是否够用,特别是在有2个会议同时举行的时候。
4、了解知悉会议客人在店的住房和就餐情况,在客人询问时方便指引和回答。
四、布臵会场(由餐饮部负责)
1、根据会议通知单的要求提前摆设好会议期间所有要用的会议桌、椅子、纸笔和水(包括演讲台、白板等)至少提前4小时布臵好会场,如不明确会议室的摆位,可要求销售员现场协助。
2、致电工程部提前调试好麦克风、投影仪、影响等会议设备,并悬挂好会议横幅。
3、致电管家部提前打扫会议室门口,过道(至洗手间)和洗手间的卫生,并在会议室门口适当的摆放一些绿色植物。
4、清洁和检查整个会场,确定没有其它卫生,工程,消防等问题;确保会议室能正常使用(如有疑问请致电有关部门)。
5、打扫和整理工作间,包括热水器、工作台、垃圾桶等。
6、会议室一切准备就绪后,关灯落锁;到会议开始前不允许任何人进入会议室(除特许情况,如客人看会场等)。
五、跟进会议(由餐饮部负责,营销部协助)
1、餐饮部跟进会议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会议开始前30—60分钟提前开门、开灯、开空调、开热水器等,确保会议室没有异味,需注意空调温度是否合适;致电工程部播放背景音乐,打开和调试好相关的会议设备(如投影仪、麦克风等),确保会议能顺利进行,并保持良好的仪态跟站姿在门口迎接客人。
2、营销部会议跟进人需在会议开始前30—60分钟检查各项设备是否运转正常,保持良好的仪态、站姿与餐饮部会议跟进人员一同在门口迎接客人。
3、会议期间会议室内严禁吸烟,如果有客人要吸烟请劝告到门外吸烟区;(需在会议室门口摆放1—2个立式烟缸)。
4、会议期间维持好会场的秩序和服务,(如客人自带水果咖啡之类的饮品与食物,可协助安排摆放)禁止一切与会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5、中午休会客人就餐期间,指引客人到就餐地点,并重新整理好会场;在整理会场时要注意是否有客人的贵重物品遗留(如有请交至部门主管或保安部),保管好客人自带的会议设备(如笔记本电脑等),最好建议客人自己保管。
6、所有会议期间,如果客人需要增加一些设备和服务时(如DVD、麦克风、投影仪等)请立即致电营销部会议跟进人,因为中间可能会产生一些收费。
7、所有会议期间,跟会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如果到下班时间,请交接给下一个班的工作人员,交接工作一定要做到准确,清楚。
六、会议结束整理会场(由餐饮部负责,营销部协助)
1、在会议结束前半小时下单给前台打印账单,并致电跟会的销售员是否有其它费用的产生(如设施破损,会议延时等),并让会议负责人签字确认。
2、会议结束时指引客人离开会场,检查客人是否有贵重物品和其它物品遗留(如有请交至部门主管或保安部)。
3、清点酒店的会议设备是否齐全(如DVD、麦克风、投影仪等),并致电工程部收回有关的会议设备,拆除横幅,投影幕。
4、清理会议室和工作间的垃圾(任何垃圾都不能过夜),整理好工作台,摆放好会议桌、会议椅、叠好台布(如有污迹立即清洗)。
5、会场清理时应不留死角,需特别注意有无安全隐患,如墙上贴有胶带要及时处理。
6、关掉会场和工作间所有的灯、电、空调、热水器等,确保不会有消防安全隐患再关门落锁,将钥匙交至部门主管保管。
此规程自颁布日开始执行。
广东金莎大酒店 总经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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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须
知
为了保证大会顺利进行,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列席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集中精力开好会议,努力工作,遵守纪律。
一、会议由大会主席团统一领导,下设大会秘书处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审查、议案审查两个委员会,负责办理大会的各项事务。秘书处由秘书、宣传、组织、后勤、保卫五个小组组成,会议期间的有关问题,可与各小组直接联系。
二、代表、列席人员、工作人员要佩戴相关证件进入会场、驻地。各种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如有遗失及时与大会秘书处联系。
三、会议场所和代表驻地注意防火防盗。与会人员严禁携带武器、弹药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会场和驻地。个人财物请自行保管,谨防丢失。
四、会议场所禁止吸烟。会议期间,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
五、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对会议尚未公布的内容要严格保密。会议文件、材料、简报等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外传和复制,谨防丢失和泄密。会议规定要收回的文件,请在规定时间退交大会秘书处相关机构,不得带走。
六、大会举行的各项会议,所有与会人员要按要求准时参加,遵守会场秩序。举行全体会议时,请与会人员提前20分钟入场,代表及列席人员按指定排号或区域就座。
七、与会人员应集中精力开好会。代表、列席人员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全体会议的,必须向大会主席团书面请假;因故不能参加代表团审议的,应向所在代表团负责人请假。
八、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如有生病的,凭证件到大会医务室就诊。
九、代表如需集体外出活动,请告知大会秘书处。与会人员住房内不得留宿非会议人员。由会议安排住宿的与会人员须在晚上11:30前返回驻地。如因特殊情况不能返回的,应报告代表团负责人。
利辛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秘书处
推荐第6篇:党代会会议须知
中国共产党蓬溪县赤城镇第七次代表大会
会议须知
一、代表、列席人员、工作人员按时进入会场。大会制发的各种资料应妥善保管。遵守会议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事、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向所在代表团负责人和大会秘书处报告,经秘书长批准后方能有效。
二、代表、列席人员和工作人员对会议内容应注意保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尚未公布的会议内容。会议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外传、复制,不得携带文件到公共场所。
三、开会时间不得会客,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将小孩带入大会会场和讨论地点。
四、遵守法纪和社会公德,爱护宾馆公共财务,讲究卫生。若有违反,责任自负。
五、提高警惕,随时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会场和住所。个人现金、手机及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六、农村代表、列席人员,发给每人误工补助费(含就餐补助)60元,发往返途中乘车补助费20元/人,村干部发给每人就餐补助30元。由各代表团工作人员统一在大会后勤组结算。联系人:刘章会,电话:6622。
推荐第7篇:会议须知讲评练习
活动须知
一、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出入酒店、参加各项活动须佩戴参会参展证件,特别是参加大会开幕式、文艺晚会、高峰会议等活动,请务必佩戴证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和引导。
二、参加集体活动时,请按大会接待部门和分项活动承办部门指定的车辆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集中乘车。
三、除大会统一安排和组织的活动外,嘉宾代表的参观考察由对口接待单位、分项活动承办部门自行组织。
四、除各分项活动承办部门另行安排之外,大会组委会为参会嘉宾入住宾馆的截止时间为9月28日12:00,参展嘉宾安排入住宾馆的截止时间为10月1日12:00,如需延期须提前告知接待人员或大会执委会接待部,比便工作人员统筹安排。
五、参会嘉宾凭执委会接待部或接待宾馆统一提供的餐票持票用餐。
六、房间长途电话费及其它消费费用自理。
七、需订购返程机(车)票的嘉宾,请与宾馆联络员联系办理。已自订返程票的,请告知对口接待单位联络员或执委会接待部,以便安排送机(站)。
八、嘉宾代表入住的宾馆设有医务室,如有就医需要,请与宾馆联络员联系。
9月25日、26日参会集中乘车安排
一、9月25日19:10前,参加文艺晚会的嘉宾分别在所入住的宾馆门口集中乘车前往宁夏人民会堂观看文艺演出。
二、参加招待宴会在悦海宾馆住宿的嘉宾请于19:45在宾馆门口广场集中乘车前往宁夏人民会堂观看文艺演出;不在悦海宾馆入住的嘉宾,由专项活动承办单位安排车辆随车队同行,演出结束后乘坐原车辆返回入住宾馆。
三、9月26日8:20前,出席中阿经贸论坛高峰会议的嘉宾由各接待单位负责分别在所入住的宾馆乘车到悦海宾馆门口集中换乘大巴车前往银川市人民广场参加开幕式,开幕式结束再集中乘原车返回悦海宾馆会议中心参加高峰会议。其他参加开幕式的嘉宾由各接待单位负责分别在所入住的宾馆乘车前往银川市人民广场,开幕式结束后参观展览活动。
会场须知
一、请认真阅读本会议手册,了解会议日程及活动安排,并准时出席;
二、请留意会场门口和宾馆大堂的会务组通知;
三、请与会人员随身佩戴胸卡,须凭胸卡进入各会场;若胸卡遗失,请及时联系会务组工作人员;
四、会议期间,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贵重物品请务必在宾馆前台寄存或随身携带。人不在房间或晚间休息时务必锁好房门;
五、会议过程中,请将手机静音或调成振动,公共场合禁止大声喧哗;请勿将食品、口香糖等带入会场;请保持会场整洁;
六、请不要在大会发言过程中拍摄演示稿,以免干扰发言;所有演示稿在发言人的许可下,可以在年会网站上下载;
七、报道后在各会场饭店订票中心预定返程火车票、飞机票;
八、会议期间如出现问题,请及时与会务组工作人员联系;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时,请听从会务人员指挥。
九、继续教育学分证将于11月6日15:30 至 16:30在湖湾西区酒店大厅颁发。
推荐第8篇:校长培训班会议须知
会 议 须 知
1、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每次到会都必须先签到,再按座位表对号入座,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开会场。
2、每天会议开始后15分钟各单位派专人负责将出缺席情况报人事股,由人事股汇总后向局长汇报。参加培训的人员没有特殊情况不能缺席。如因事缺席,请向教育局人事股请假。
3、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设置为静音模式,请勿在会场内听电话,会场禁止吸烟。
4、参会人员必须认真做好笔记,禁止在场内随便走动、吃东西、交头接耳,注意保持会场安静、整洁,以保证培训效果。
5、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安全工作,严密组织每天的行程。
6、用餐安排(已申请用餐的同志)。
地点:西江实验学校饭堂
用餐时间安排:早餐: 7:40-8:10午餐:11:40-12:30晚餐:17:30-18:00(请在时间段参加用餐)
7、相关人员联系电话。
缺席情况报黄转建同志,电话13826751306
住宿人数报李钊华同志,电话13600230083
食饭人数报覃建南同志,电话13509999444
相关会务工作联系谢贤恩同志,电话13826807623
用餐安排事宜联系潘荣邦校长,电话13826809082
郁 南 县 教 育 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推荐第9篇:准备会议通知须知
准备会议通知须知
准备会议通知须知
会议通知按形式分,有口头通知和书面通知;按通知的行为方式分,有面对面通知、电话通知、电脑通知、电报通知、墙报通知、报纸通知、广播通知、电视通知等。
书面通知按传递方式分,有内部传递通知、邮寄传递通知和报纸、广播、电视通知;按作用又可分为预告通知和正式通知。会议邀请函、请柬也是会议通知的书面形式。
书面通知以寄、发书面文字的形式所进行的会议通知。会议书面通知除具有正规庄重的特点外,也具有备忘和作为会议入场或报到凭证的作用。发会议
通知要尽量早些,以便使与会人员接到通知后,有充足的时间准备和赶到会场,也便于会务人员安排回程的车、船、机票。有的会议对发通知有规定的时间,如人大常委会议的通知要在报到前1周至2周发出。当然,一般的会议没有必要过早发通知,以免情况发生变化而变更会期。做好发通知这项工作,需要在平时打好基础,不能忽视一些细小、琐碎的事情。例如领导人、委员、代表们的通讯地址、工作单位、住址等难免发生变化,要注意及时修正。机关单位内部所发的书面通知,要求当事人签名,当事人不在,请别人代转通知,也要求代转通知人签名,事后通知人要追踪落实。
电报通知写电报时要求在明了的基础上做到简洁,但不该压缩的文字不能压缩,容易产生歧义的词句不能压缩,各项内容都要写得明确具体,不能让对方猜测。在不能确认被通知单位或个人是否参会时,应要求对方接到通知后回
电。
传真和电脑通知:务必弄清对方是否收到、收全通知,收到的通知是否清晰。如果只是个别地方不清晰,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告诉对方。如果整页模糊不清,就要重新发送一次。如果仍然模糊不清,就要考虑采取电话方式了,让对方做好电话通知的记录。
墙报通知墙报通知要求写清何事、何时、何地、何人这几个要素。如果参会对象无法预计,要安排大一点的会场才行,以免到会人数太多,会场容纳不下,造成不好的效果。
推荐第10篇: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须知[推荐]
济宁市第一中学
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须知
一、会议时间安排:2008年11月29日上午8:36开始,下午2:30开始,时间为一天。代表需提前10分钟入场。
二、会议地点:东校区学术报告厅。
三、出度会议的代表和工作人员一律佩戴证件入场,着装整齐,按指定的位置入座。
四、维护会场秩序,保持会场安静、清洁。会议时请将手机静音。
五、会议采取签到的办法,请各代表入场时到大会签到处签到。
六、会议期间,与会代表集中精力开好会议,自觉维护好会场秩序,不得无故缺席或中途退出会场。代表因故不能出席大会或不能参加讨论,必须经过代表团负责人向大会主席团请假。
七、大会期间,各位代表要认真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维护好自己的义务,积极参加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各代表团要认真做好记录。
八、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认真听取报告,参加讨论、审计文件,妥善保管好会议文件和个人物品。会议期间要提高警惕,做好大会的安全保卫工作。
济宁一中第五届教代会筹委会
2008年11月21日
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
编号:
关于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的通知
各处室、各年级部:
我校拟定于2008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根据教代会工作安排,向各处室、各年级部征集本次大会提案。请全体教职工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发扬主人翁的精神,就学校的建设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现将提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要围绕着学校建设发展、教育教学、人才培养、思想政治、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提案内容包括:问题的依据,产生问题的原因,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和办法。
二、提案要符合我校实际,切实可行,内容详实,有一定深度。提案人要注重调查研究,使得提案具有现实性和可行性,日常途径能解决的一般性问题将不再立案。
三、提案要由一位代表提出,二位代表附议,要一事一案,提案一式二份,用钢笔或碳素笔认真填写。提案收集截止日期11月26日,提案提交大会筹备委员会提案组。
济宁一中工会委员会 2008年11月21日
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第11篇:230会议邀请函和参会须知
会议邀请函和参会须知
尊敬的:
您好,我们诚挚的邀请您来参加2007骨科学术研讨会及骨科学新进展高研班。
《中国临床实用医学杂志》是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专业性学术期刊,医生继续教育工作也为本刊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提高各医院骨科医师学习有关新理论、新技术、新治疗方法,进行专业知识更新,按照卫生部 “做好卫生科教工作,加强卫生人才培养”的要求,中华医学会《中国临床实用医学》杂志社定于2007年10月24日—10月28日在北京召开 “2007骨科医学学术研讨会暨骨科医学新进展高级研修班”,大会以授课为主,兼顾现场互动式交流和学术论文研讨。大会将邀请国内骨科医学领域以邱贵兴教授为首的专家学者,对骨科医学的新进展、新知识进行专题演讲,内容涵盖脊柱关节疾病、颈椎腰椎疾病、创伤等多个领域,会议期间还将举行多种形式的专家病例报告和手术录像演示,包括腰椎固定融合方式、人工膝髋关节翻修等,以及骨质疏松症、股骨头坏死的诊断与治疗等;授课内容丰富、翔实,紧密结合临床,通过全面系统规范的专题培训,提高基层骨科临床医师的诊、治、防等综合水平。完成全部学习内容,经考核合格者授予国家Ⅰ类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参加大会的代表的论文,《中国临床实用医学杂志》将予优先刊发。
《中国临床实用医学》杂志骨科学组 编 委 会
主任编委:邱贵兴教授 党耕町教授
编 委:田 伟 刘忠军 侯树勋 陈仲强 王以朋 周勇刚 姜保国 杨庆国 葛永平翁习生 王继芳 王 岩 张 洪 薛庆云 李子荣 黄公怡等等(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临床实用医学》 杂志社
《中国临床实用医学》 编辑部
2007骨科医学学术征文研讨会暨全国骨科医学新进展高级研修班
会议总顾问:邱贵兴教授
党耕町教授
项目类型: 全国性继续教育项目
学
分: 国家级I类继续教育学分
参会人员: 全国二级以上医院骨科主任及资深医师
会议时间: 2007年10月24日~10月28日
首席医学网
电话:010-62226457 传真:010-62213179 E-mail:market@shouxi.net
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北京
参会须知
一、参会报名方式:
1、来函报名:参会人员请于07年10月15日前,将报名回执填写并加盖公章邮寄至会务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16号449室 中国临床实用医学杂志社 100013)
2、网上报名:登录中国临床实用医学杂志社网站,或用电子邮件方式与会务组联系。网址:www.daodoc.com E-mail:zglcsyyx2007@126.com
3、电话传真回执报名:010-64299468(兼传真) 13141384694
4、联系人:王跃虎
二、注册费用与时间
1、会议地点:北 京(详见报到确认函—大会第二轮通知)
2、会议时间:2007年10月24日-28日
3、会 议 费:1800元(含注册费、培训费、食宿费用、讲义、学分证书、会议课件光盘、论文审议汇编费用等, 统一由杂志社开具会务费发票回单位报销;注:食宿方面有特殊情况者请提前告知)
4、采用会前注册和现场注册两种方式。
三、参会程序 (本会议主办承办单位均为中国临床实用医学杂志社,会务费发票由杂志社开具,财务章为中国临床实用医学编辑部章)
1、参会代表可采用汇款、支票、现金交纳注册费用,大会向代表提供收据。
电汇:
户名:中国临床实用医学杂志社 汇款指定帐号: 开户行:
邮局汇款信息:
收款人:中国临床实用医学杂志社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16号449室 邮 编:100013
2、参会代表现场报到后凭收据换取正式发票(杂志社开具的)、领取代表证等会议资料。
四、食宿情况:(统一安排)
a)会 址:北京市内一家三星级宾馆(详见二轮通知) b)住宿标准:会议期间,双人标准间 c)用 餐:三餐自助
d)因学习班期间为当地旅游和会议高峰期,为妥善安排代表食宿,请学员务必提前报名
为妥,并于2007年 10月15日前将下表回传会务组。
首席医学网
电话:010-62226457 传真:010-62213179 E-mail:market@shouxi.net
五、报名回执
骨科学术研讨会暨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复印有效) 单 位 地 址 代表姓名
性别
部门和职务 电 话
传真及电子邮件
是否有稿件并要求交流 您有何其它建议或要求
报名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首席医学网
电话:010-62226457 传真:010-62213179 E-mail:market@shouxi.net
第12篇:残联代表大会会议指南日程须知
乡残疾人第五次代表大会
会
议
指
南
乡残疾人联合会
年月
会议须知
一、出席会议的代表和列席人员请按大会统一安排的时间、准时参加活动,集中精力开会。
二、会议期间,请佩戴代表证,并妥善保管。
三、各村要认真负责护理好本村的残疾人。
四、报到地点:乡政府一楼办公室。
五、对尚未公布的会议内容请注意保密,会议材料请妥善保管。
六、开会地点:政府楼会议室。
七、会务组设在乡一楼办公室。
八、开会时间:上午:8 :00—12:00
九、就餐时间:午餐:12:00
十、就餐地点:乡食堂
乡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会议日程
第13篇:会议须知和会场座次安排
(1)发放会议通知时应阐明日的。
(2)拟发好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必须写明开会时间、开会地点、会议主题及参加者等内容。要提前一定的时间发通知,以便使参加者有所准备。
(3)安排好会场。会场的大小,要根据会议内容和参加者的多少而定。如果会场不易寻找,应在会场附近安设路标以作指点。
(4)开会的时间宜紧凑。开“马拉松”式的长会,往往上面在作长篇报告,下面却在交头接耳呵欠不断。所以,“短小精悍”,有效地利用时间,讨论实质性的问题,应视为开会礼仪中十分重要的一条。
(5)迎送礼仪。凡是一些大型或中型会议,对会议参加者要认真做好迎送工作。一般应在会前组成一个会务组,专门处理有关问题。
第14篇: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须知
一、出席会议的代表凭出席证、列席会议的同志凭列席证,工作人员凭工作证或记者证进入会场、驻地。进入会场、驻地时,请将证件佩戴在胸前。各种证件应妥善保管,不得转让,防止遗失。如有遗失,请立即通知驻地保卫组。
二、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会议文件、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传抄和复制。不要携带文件到非会议场所,以防丢失。如有遗
失,请立即通知大会秘书处保卫组。会议结束时,请按照大会秘书处的通知要求清退有关文件。
三、会议期间要严格请假制度,代表因事、因病不能出席会议时,必须向代表团负责人请假,代表团要及时告知大会秘书处组织组。列席人员因事不能与会,不能由他人代替,并要向会议秘书处组织组请假。代表和工作人员临时外出时,应分别向本代表团负责人或会议秘书处本组负责人请假,并注意安全。
四、大会会场设在人民会堂。举行全体会议时,一律凭证入场,按座次对号入座;预备会议可不按排号就座,请到会场前中区入坐。列席人员进入会场后,按规定区域就座。
五、举行会议时,请与会人员按规定时间准时入场,关闭手机和机,保持会场安静,不要吸烟。除会议安排的摄像、摄影记者外,其他人员请勿于会议举行期间在会场拍摄。
六、与会人员严禁携带各类危险品进入会场和驻地。已带来的,请交大会秘书处保卫组统一保管。
七、与会人员应爱护会场和驻地宾馆的设施、物品,保持卫生清洁。
八、与会人员要注意妥善保管个人的财、物,防止丢失。应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与会人员会客,一律在住所的会客厅。
九、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如有病,请在驻地医务室就诊,医药费按大会规定报销;需到医院就诊或住院治疗时,由驻地医务室介绍到指定医院诊治。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因病住院,其住院费和医药费,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由大会报销,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回原单位报销。
十、与会人员打长途电话或发电报、发传真,费用自理。
十一、会议期间各代表团服务车辆由各县区自行解决,代表数超过40人的,可租用大客1辆、中巴1辆;不超过40人的,租用大客1辆。大客车每天每辆500元,中巴车每天每辆400元。车辆租赁费,在会议结束前,请各代表团到大会秘书处总务组结算。
十二、大会期间的伙食费,每人每天自交1.5元。与会人员一律凭代表出席证或列席证、工作证、记者证,在驻地宾馆餐厅交券就餐,不要带非与会人员在会议上就餐。
十三、会议组织的文娱活动,一律凭出席证、列席证、工作证和记者证入场。
十四、大会制发的临时出入证,仅供有关人员出入各代表团驻地之用,不得进入会场和餐厅。
十五、车辆凭大会通行证驶入会场院内,要服从保卫人员统一指挥,无通行证车辆不得入内。
第15篇:1、职代会代表参会议须知(新)
X厂第一届第五次职代会
参 会 须 知
职代会是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有效渠道,为开好此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代表遵照执行:
1、认真听取本次会议各种报告。本次会议材料较多,请各位代表认真听取,以便讨论时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
2、认真参加好讨论。一是作好发言准备,最好是书面形式发言;二是代表发言时尽量言简意赅,以便让更多的代表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发言。
3、认真填写《XX厂第一届第五次职代会代表提案(合理化建议)表》。本次会议要求所有提案必须全数收回。各班组代表提案数量、质量、提案表回收率将作为工会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4、遵守会场纪律。
(1)参会代表必须按规定时间,统一着装(蓝色衬衫、深色裤子)参会,请假须经厂主管领导同意,无故不到会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参会代表签名请工整书写,以便工作人员辨认。 (3)参会人员均按指定座位就座。
(4)遵守会场秩序,保持会场安静,会议期间,请将手机调为振动模式,严禁在会场内接听电话。
(5)禁止在会场上高声喧哗,交头接耳,随意走动。 (6)各参会代表严禁在会场内吸烟。
5、会议结束后各代表团召集人负责将代表证收交到工会xx同志处。
第16篇:须知
交房入住须知
一,业主办理交房须携带资料
1,.《入住通知书》。 2.业主本人身份证。 3.购房票据 5《购房合同》
二,委托他人前来办理交房的需出示资料:
1.经过公证的合法有效的业主授权书或委托书。2.有业主签字盖章的保证书。
三,业主如购房款未结算完毕的,需由营销中心出具签章认可的交房结算单,至项目开发商财务部将购房款结算完毕后方可继续交房流程。
四,业主(或业主委托人)对业主所购房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业主在《验房记录表》上签字;如需整改,则由管理处工作人员在《验房记录表》上记录需整改项目,回复整改时间,并由业主签字认可。
第17篇: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须知
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须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政协重庆市巴南区委员会提案工作细则》的规定,现对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以下注意事项和要求:
1、办理政协提案,要根据中央、市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到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注重实效,保证质量。凡是有条件解决的,必须抓紧时间解决;因条件所限短期内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因政策不允许或其他条件所限制,解决不了的,应当实事求是地讲清政策,说明情况。
2、办理区党政领导阅批的重点提案,区政协主席督办件提案和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及民生问题的重点提案,要准确把握提案人意图,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哪些能够解决,办理到什么结果、什么程度,什么时间解决要有明确具体的答复。
3、各承办单位对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收到政协提案,请认真清点,逐件核对、签收,如发现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在交办会期间及时调整。交办会后,少数提案还需要调整承办单位的,请在10个工作日内向区委督查室或区政府督查室说明情况,重新商定承办单位,并将提案退回区委督查室或区政府督查室,同时函告区政协提案工作办公室。
4、政协提案内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审查意见指明分别办理的,由各承办单位分别答复提案人;审查意见指明主办和协办的,协办单位应在30个工作日内主动将办理意见函告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要积极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做好意见汇总工作后及时答复提案人。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意见不一致的,要协商一致后再答复提案人。 协办单位意见要抄送区政协提案工作办公室。
5、提案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应加强与提案人的联系,沟通情况,共商解决办法。办理重点提案,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将办理方案向督办主席报告,在书面答复提案者前,应先征得区委、区政府牵头办理领导和区政协牵头督办领导的同意,必要时向区政协主席会议报告办理及落实情况。办理党派、人民团体、界别、小组和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在答复前,应当征求党派、人民团体、界别、小组和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意见。
6、提案复文由承办单位直接送提案人1份;委员联名提案,寄送第一提案人1份;党派团体提案,寄提案单位3份;所有复文均需抄送区政协提案工作办公室1份(含电子版);属党群系统的,报区委督查室1份;属政府系统的,报区政府督办室1份。
承办单位在寄送复文时,请当面送交或使用挂号信方式,并同时将“办理政协提案答复回执”(样表见附件2)附寄提案人。
7、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的提案,须在今年6月底以前办复;闭会提案,自收到提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办复。对一些难度较大、不能如期办复的,应及时向提案人说明,同时函告区政协提案工作办公室,并争取在年内办复。
8、提案复文要按统一的格式行文(见附件1),在复文右上角须注明办复类别(根据办理落实情况作出类别标记:所提问题已经解决采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和承办单位的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9、承办单位收到提案人对办理结果明确表示不满意的反馈意见后,应作进一步分析、研究,对有一定理由的,应当根据委员的建议和要求,继续认真办理。做到在与提案人沟通、达成共识后,再予以重新答复,力争得到委员的理解和满意。
10、各承办单位向区政府督查室报送办理工作月报表的同时,报区政协提案工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据此适时督促检查和通报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11、各承办单位请于今年的9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将2009年承办的A类提案和2008年承办的重点提案的进展情况(样表见附件3)通过党政网报区政协提案工作办公室(韩先胜邮箱)。区政协提案工作办公室将据此向主席会议汇报,并适时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
12、根据有关规定,承办5件以上提案的单位,请于办理工作结束后向区政协提案办公室送交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含电子版),内容包括提案综合分析和办理情况、提案的采纳和落实情况,以便综合汇报,并作为先进承办单位评比依据之一。
13、各承办单位在向区政协提案工作办公室抄送“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答复”纸质材料的同时,另报送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相关要求:(1)分类建好文件夹。本单位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和相关表册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局(委、办、局、镇、街)提案办理工作报告”;每号提案的答复单独建文件夹,文件夹名:“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号提案的答复”。(2)送递方式:党政网报区政协办公室(韩先胜邮箱),或电子邮件至lili1966@tom.com。(3)如承办的提案数量较多,每办结一批,即将提案答复电子文档报送(纸质文档可待全部提案办结后装订报送)。
联系电话:6623243013500395515
巴南区政协办公室 2009年3月3日
第18篇:自考须知
一、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以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教育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生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拨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二、什么人可以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福建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层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分为专科、本科两个层次,专业类型可分为专科专业、本科(可分为基础科段和本科段)专业和独立本科专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 已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或专科毕业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如何进行管理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要求,每门课程都要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课程合格证,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考生取得一门以上课程合格证,省自考办即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
考生因户口先迁移、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转地区或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五、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段)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理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同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一、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以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教育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生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拨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二、什么人可以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福建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层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分为专科、本科两个层次,专业类型可分为专科专业、本科(可分为基础科段和本科段)专业和独立本科专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 已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或专科毕业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如何进行管理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要求,每门课程都要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课程合格证,并按规定计
算学分;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考生取得一门以上课程合格证,省自考办即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
考生因户口先迁移、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转地区或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五、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段)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理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同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一、考试时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举行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的第三个双休日、10月的第四个双休日,7月的第一个双休日加考一次,具体日期请见当次《报考简章》。体制改革专业自学考试:每年1月增加一次考试。
二、报名时间:自考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前三个月左右,具体日期请见当次《报考简章》,本网也会及时公告。
三、考试座位号通知单网上下载时间:考试前15天左右。
四、成绩查询时间:一般为考后二十天左右,具体时间本网会及时公告。
五、课程合格证书发放时间:具体时间可向当地自考办咨询
六、免考办理时间: 省自考办办理审批免考为每年的三月、九月两次。需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请在上半年的一月份之前,下半年在七月份之前(含
一、七月份)到当地自考办办理。
七、转考办理时间:省自考办根据设区市自考办上报的转考名单,一般在每年的
三、
六、
九、十二月办理转考,将考生的考籍档案寄往有关省、市自考办。
八、毕业申请时间: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应在上半年5月中下旬、下半年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可向当地自考办咨询)前向当地自考办提出申请。
九、毕业证书发放时间:考生办理毕业手续时,区县自考办会根据当年办理毕业手续的规定通知考生领取毕业证书的时间,一般来说领取毕业证书的时间为:上半年毕业生于八月初领取,下半年毕业生于次年二月初领取。
一、新生报考
首次报考的新考生应随带身份证(军人证),未达办理身份证年龄者应持公安机关出具有“身份证号”的证明,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相片二张,在规定的报名时间,亲自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现场采集照片并订购所需教材)。证件不齐、相片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考。
报考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涂(写)“一表、二卡”,“一表”是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二卡”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卡》。
二、考试报名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自学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2004]费字273号文以及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自学考试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闽教财[2003]119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等应缴纳费用,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 考试报名费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按每生每门课程40元收取。
2、业务部门(学校)委托开考专业:按每生每门课程50元收取。委托开考专业名称以报考简章公布的为准。
3、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报名费:每生每门课程80元。
4、点考费:即停考专业尚缺
一、二门课程未通过的考生,申请另行安排的考试,由省自考办直接组织,每生每门课程80元。由省自考办或委托单位直接收取。
(二)参加课程实践性环节费
按专业性质不同,不分本、专科核定如下:
1、工、医类最高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150元;
2、农、林、理类最高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100元;
3、文、法、财经等专业最高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80元。
以上收费含报名费、考前指导费、材料费、邮寄费以及考核费等。
(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费与答辩费
分本专科核定如下:
1、专科不分专业类别,最高收费标准为每生200元。
2、本科不分专业类别,最高收费标准为每生600元,在闽部委属高校及进入“211工程”学校和重点学校可上浮30%。
以上收费包括报名费、考前指导费、材料费、邮寄费、考核费、设计费、答辩费等。
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自学考试毕业手续每年办理两次,毕业时间为每年的6月和12月。考生应及时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并办理毕业手续。
1、考生毕业条件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3)、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4)、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2、考生毕业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及其有关材料向当地自考办申请毕业(上半年在5月中下旬,下半年在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可向当地自考办咨询),并认真填写毕业生申请表、《毕业生鉴定表》,当场校对有关信息,本科毕业生还应附有原大专毕业证复印件(复印件应有验证人的签字及考办签章)和公证部门出具的毕业证书的公证原件(本省自考专科毕业生可不必提供公证原件,公证书不予退还,在http://.cn上能查询到专科毕业证相关信息的,也不必提供公证原件,只要提供该网站上打印的“查询报告”。否则延误办证时间,毕业时间顺延,责任由考生自负。具体安排请向当地自考办咨询。
3、毕业证书
(1)、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01年开始,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署印,主考学校副署,并进行电子注册、备案。
(2)、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手续,当次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3)、毕业证书不慎损毁或遗失,一律不补发。但考生要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作废声明(登报内容应包括姓名、毕业证书号、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等),持报纸、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省自考办办理学历证明。学历证明具有与毕业证书同等效力。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无入学门槛,无学制年限;文凭质量可靠,含金量高,在国际上得到美、英、加、澳等26个国家承认。学习费用低廉,学习形式灵活,能有效解决工学矛盾;考点、助学点遍布全省,专业覆盖国民经济所有行业;毕业生在就业、工资、报考国家公务人员等方面享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是广大在职人员和千千万万想读大学又未能如愿的学子们接受高等教育的最佳途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自1984年在我市开考以来,累计近1.3万人从这所没有围墙的大学毕业并走向社会,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学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
二、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
三、报名费: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课程每门40元,部门行业委托开考专业的课程每门50元。
四、教育形式:免入学考试,以个人自学为主,无年限。
五、考试时间:每年安排四次考试,按全国统一规定的考试时间为:
上半年:1月份第二个双休日
4月份倒数第二个双休日
下半年:7月份第一个双休日
10月份最后一个双休日
六、报名时间:1月份、7月份考试到福建自考网(http://.cn)进行网上报名,1月份考试定于上年11月报名,7月份考试定于当年5月份报名,具体时间详见福建自考网通知。4月份、10月份考试可到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考办进行现场报名,也可网上报名(首次报名只能现场报名)。
4月份现场报名时间定于上年12月11-17日,网上报名定于上年12月11日至当年2月份。10月份现场报名时间定于当年6月11-17日,网上报名定于当年6月11日至8月份。
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最新规定
1、《英语》
(一)可用非本专业合计为7学分的课程替代;《英语》
(二)可用非本专业合计为14学分的课程替代。
2、2007年4月开始,《高等数学》
(二)(9学分)调整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5学分)和《线性代数》(4学分);《大学语文》(6学分)调整为《大学语文》(4学分)。
3、根据省教育厅、省人事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在学期间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①毕业时,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并取得毕业文凭者,②在毕业后三年内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并取得毕业文凭者,可按自学考试学历由省人事厅发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证具有同等效力,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具体作用是: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毕业生是纳入国家普通高等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凭就业报到证转移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关系;
(4)毕业生报到后,持报到证及接收单位有关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持报到证到有关部门办理自主创业手续及减免有关税费;待就业毕业生可凭就业报到证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代理手续;
(5)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后,报到证由单位人事部门存档。
八、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类等二十五个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的专业考试,不必加考其他课程。
九、考生可在网上申请免考和省内转考,详情请登陆福建自考网(网址:http://.cn)。
十、教材供应:福建省自考办考生服务部,联系电话:0591-88035387。
十一、漳州考生成绩查询:16888568
十二、报考机构:
漳州各县(市、区)报名点 电话 通信地址 备注 邮编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办公室
芗城区教育局自考办
龙文区教育局自考办
龙海市教育局自考办
漳浦县教育局自考办
云霄县教育局自考办
东山县教育局自考办
诏安县教育局自考办
南靖县教育局自考办
平和县教育局自考办
华安县教育局自考办
长泰县教育局自考办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成教
院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教务
处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成教
处
漳州市教育局自考办
福州市通湖路后曹巷13号(西87665929350001 湖大门对面) 2025450 漳州市芗城区共和路20号 漳州市 363000 2161496 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政府旁 区考生 363005 6538951 龙海市石码镇工农路111号 363100 3103139 漳浦县绥安镇锦江西路6号 363200 8527730 云霄县云陵镇和平路13号 363300 东山县西埔镇白街府后路晨光5880488 363400 港02号 诏安县安居小区教育.水利大3323772 当地考生 363500 楼 7822835 南靖县山城镇荆江路49号 363600 5233580平和县小溪镇东风街25号 363700 华安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四7362180 363800 楼 8332253 长泰县武安镇东洋新村 363900 2660753 漳州市高校园区 363000 在校生 2559567 漳州市高校园区 363000 全市“两学”、全国英语等级2595497 新华本路296号 考试(PETS)报名点 漳州胜利西路118号(市政府2046223363000 内)
第19篇:参赛选手须知
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选手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赛场,确认核实身份;
2、提交参赛表格,按顺序到报名登记处领取参赛号码牌,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场地参加海选面试,如选手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到达赛场的将按弃权处理;
3、海选过程中由于选手个人因素(如身体条件)引起的比赛无法正常进行,将按弃权处理;
4、参赛选手按照号码牌顺序进行面试,由评委通知出场;
5、面试流程及内容:
①评委通知上场
②选手上台做简单形体展示
③在架麦前定位,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30秒)
④评委评分,选手离开,下一选手准备
6、本次海选按选手舞台表现综合技能进行评分,选手名次将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取前30名进入初赛;
7、选手面试完可以自行离开会场;
8、评分内容:评委根据每个选手的“舞台形象(60分)、服装(20分)、语言表达(20分)”的比例进行评分;
9、面试结束工作人员统一电话通知成功晋级的参数选手培训的时间、地点、以及初赛需准备的事宜;
注意事项:
1、选手在赛场应自觉遵守竞赛规则,遵守赛场纪律,保持赛场安静
2、选手不得在赛场大声喧哗吵闹,服从活动组委会统一安排,对影响赛场秩序和其他选手进行正常比赛的,将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3、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应充分尊重评委,不得在现场与评委发生争执,影响后续选手正常比赛
4、同意并遵守赛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赛会的各项安排,如有任何违反规定的情况发生,赛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5、本活动解释权归XXX所有
第20篇:转学须知
转学手续必要材料:
1, 监护人调动证明(调动函) 2, 户口迁移证明
3, 转出证明(原学校出具)
4, (根据转出证明),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并上交乌鲁木齐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5, 原学校 教育局盖章,并留一份。 6, 交原学校校长一份。
7, 交转入学校一份,如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要,也给一份。
1、接收学校开接收证明
2、转出校看接收证明,提供转学表格,家长填写,学校盖章,拿回转入校
3、转入学校,验证表格,并盖章
4、转入学校教育局盖章
5、转出学校教育局盖章,并留下一份
6、交回原学校主任一份,
7、带走一份,交回转入校(如果转入校教育局也要,你应该准备4份表格)
备注:有的地方,转学证明可以复印,或者通过邮箱传递。费用十分低只要625元以上,包括学杂费之类的。
申请转学应具备的条件:学生有下列原因之一,可准予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在本县(市)区内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且路途较远不能在原校学习。
6、申请转学应准备的材料:
小学、初中县(市)区内部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一式二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交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
市区小学
五、六年级小学生转学,其转学联系单需经我局学校教育处审核,同意后,转出学校方可开出转学证明。
市区初中转学学区仍按我局划定的初中转学包干区。
小学、初中跨县(市)区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将转学情况记入学生转学情况登记表。
因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但学生或其监护人未提出转学要求,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拒收本施教区内手续完备的正常转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转学时,学生登记表由转出学校密封后由学生或监护人带走,学校留存复印件。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登记表。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登记表的附件一并密封。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学生中途从公办学校转入民办学校就读,需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原就读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予支持。
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中途转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
民办学校之间的学生相互转学须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教育行政部门重新编制学籍号。
7、办理休学、复学手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发文机关、文号、发文日期:《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苏教基[1999]98号)
关于贯彻执行《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意见 (锡教基[2000]13号)
8、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