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产假问题,现答复如下:根据《博罗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请假办法(试行)》的要求,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请假的,由所在单位领导审批。请产假要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出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产前假要出具预产期证明。产假期限: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含产前假15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妇增加产假三十五天,男方享受十天的看护假。其他情况,由学校根据医务部门意见及相关规定酌情处理。
《关于教师产假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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