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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问题

发布时间:2020-03-01 16:19:3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条)

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

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教师产加期间正值寒暑假期间,能否延长寒暑假休假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规定,至于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能否延长寒暑假的时期,则由主管部门确定。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前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产前假:

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加点,其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给予工间休息一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上班确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六十天。休假期间,其工资不得低于百分之八十。(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九条)

授乳时间哺乳假: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婴儿满周岁后,经医疗单位诊断为体弱儿的,可延长哺乳期,但以不超过半年为限。(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一条)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上班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半年的哺乳假,工资不低于百分之八十。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

1、问:南京产假与年假有冲突么不?是否可以同时休?

答:原则上是可以的,因为它们属于不同的假期类别,就象过了春节接着过周日一样。不过关键看你单位的领导乐不乐意。

2、问:南京产假中如遇节假日是否补?

答:产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是没的补滴、。

3、问:南京产假工资是只去社保领还是单位给发工资?南京产假期间单位发不发工资?

答:单位是不会再发工资给你了,不过改由社会保障中心发放 。只要您或公司按时缴纳了保险费用。

4、问:南京产假期间工资哪里拿怎么发??

答:是由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第五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5、问:南京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全勤??

答:产假期是由社保发放工资的,一般全勤奖等与公司特别规定有关的部分奖金一般是没有的。

6、问:南京产假期间工资规定怎么算?南京产假是如何休息的?

答:产假一般为3个月,晚婚晚育者可延长至四个月。产假90天包括法定节假日。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工资照发。

7、问:南京产假期间的三金怎么算?

答:产假期间的三金根据往常一样的比例支付、代扣代缴 。

8、问:南京产假期间社保发放?

答:产假期间社保发放生育津贴;

1、你单位帮你缴的5险中有一项叫生育险,缴满一年,你生完小孩以后就可以享受领取生育津贴,相当于你的产假工资。

2、有多少钱的话,看你每个月交的社保基数是多少,如果是1455,那么就是1455乘以3个月,加上600多元的营养费,就这么多钱;

3、如何领取。需要你交给你们公司《社会保障卡》、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原件,还有出院小结,由你们公司的人事部门的人去水西门办理申领手续,一般每月的1-10可以办理,次月的1-10可以领取。这个钱是直接打到你们公司的帐上的,到时候要你们公司的人打你卡上就可以了。

9、问:南京产假申请书与申请单如何写?南京休产假假条如何写?

答:休正常的产假这么写: 产假申请书

****领导:

我于*年*月*日剖腹产/顺产生下一个婴儿,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产妇需休息**天。我现特向公司申请休产假,预计从*年*月*日——*年*月*日,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

xxxx年x月x日 。

10、问:南京产假要从生的那天开始算多长时间?

答:产假一般为3个月,晚婚晚育者可延长至四个月。产假90天包括法定节假日。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工资照发

11、问:南京产假过后辞职的话产假期间的工资要退还吗?

答:不用退还的;

其实你不用辞职的,你可以继续请假的(因为你小孩还在脯乳期间),而且单位也不能辞推你啊,现在你自己已经辞职,单位没有理由要你返回产假期间交的金啊,因为你那个期间还是单位的职工,他们是违反南京市妇女儿童相关条例的,你可以在网上查阅南京市关于这方面的文件,里面有具体规定的.。

12、问:南京什么时候可以请国定产假?

答:一般你在预产期之前半个月请假就行了,因为怕肚子大了有什么意外,有些宝宝是提前出来的。 。

13、问:南京男人有没有产假?

答:南京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可享受产假一百二十天(含法定产假九十天),男方可享受护理假十五天。上述休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

14、问:南京流产假天数是多少?

答: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

15、问:南京法定产假一般有多少天?

答:产假一般为3个月,晚婚晚育者可延长至四个月。产假90天包括法定节假日。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假工资照发 。

16、问:南京有小产假和难产假吗?

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17、问:南京市晚婚晚育产假的规定?

答:晚婚、晚育的条件和奖励

1、凡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

2、女方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

3、符合晚婚年龄依法登记结婚的初婚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可享受产假一百二十天(含法定产假九十天),男方可享受护理假十五天。上述休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18、问:南京市产前假规定是什么?

答:《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第七条规定“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请产前假期间,应作出勤对待;未请产前假的,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安排夜班,给予正常上班待遇。需要指出的是,请产前假的条件有三个,即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

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在增加工资时应作出勤对待。”

19、问:南京孕妇休产包括法定节假日吗?

答:产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啊。不会补休的。、、、、

20、问:南京孕妇休产假如遇法定节假日可以顺延吗?

答:南京孕妇产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如果女职工产假期结束时正逢法定节假日,可以顺延至法定节假日结束

21、问:南京可以提前休产假吗?

答:没有特别规定;看身体情况,可以与公司协商,

大体流程是:有请假意愿----->让医师出具证明----->备齐医师证明和一份书面请假说明(格式跟一般的请假条一样)----->让领导批示----->同意或不同意

22、问:南京休产假时间是按月算还是按天算?

答:产假一般为3个月,晚婚晚育者可延长至四个月。产假90天包括法定节假日。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假工资照发

23、问:南京的产假可与年假连休吗?

答:产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如果女职工产假期结束时正逢法定节假日,可以顺延至法定节假日结束

24、问:南京的产假和年假能一起休吗?

答:产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如果女职工产假期结束时正逢法定节假日,可以顺延至法定节假日结束。

24、问:南京的产假是否可以和年假一起使用?

答:产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如果产假正好包含了年假,那是不会再给你年假了,除非公司是你开的、、、

25、问:南京的产假能否与年假一起使用?

答:规定是不可以的;

产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如果产假正好包含了年假,那是不会再给你年假了,除非公司是你开的、、、

26、问:在南京产假期间可以领福利吗?

答:餐费、住房补贴等福利属用人单位自主分配项目,同样要看你单位的分配制度对于休产假的女职工是否仍然支付。法律只规定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女职工的基本工资,同时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应当继续依法缴纳。

27、问:在南京休了产假还可以休公休和年假吗?

答:原则上是可以的,因为它们属于不同的假期类别,就象过了春节接着过周日一样。不过关键看你单位的领导乐不乐意。

28、问:在南京休产假以后第二年社保基数会变吗?

答:从业的生育妇女在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间,所在单位和个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在确定个人下一年度月缴费基数时,应将生育妇女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和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剔除计算。因此,下一年度你公司在核算月平均工资时,应以你08年工作期间的9个月工资总额除以9个月计算得出08 年平均工资。其剔除的不仅是生育津贴还包括该时间期限。涉及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以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若核算期间存在女职工休产假情形也应剔除计算。

29、问:在南京休产假天数含不含国家法定假日?

答:产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这是不管 南京 北京的 全国统一。

30、问:在南京休产假有过节费吗?

答:那要看公司的态度了,有的公司这些福利只发给在岗员工,有的所有在册的都有,一般情况下,过节费所有在册的都发。

31、问:在南京休产假的四金如何缴纳?

答:一般来说休产假期间,工资是不发的,都统一到社保中心领生育津贴的,但是休产假期间的四金是正常缴的,但是个人部分的缴金先由公司代缴,等休完假要补还给公司的...32、问:在南京休产假结束以后可以请病假吗?

答:可以,产假是产假病假是病假,公司会按一般病假的条例对待的。

33、问:在南京休产假需要提前请吗?

答:没有规定;看身体情况,可以与公司协商,

大体流程是:有请假意愿----->让医师出具证明----->备齐医师证明和一份书面请假说明(格式跟一般的请假条一样)----->让领导批示----->同意或不同意

34、问:在南京休产假需要病假单吗?

答:需要的 大体流程是:有请假意愿----->让医师出具证明----->备齐医师证明和一份书面请假说明(格式跟一般的请假条一样)----->让领导批示----->同意或不同意

产假问题若干

关于教师产假问题

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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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休产假请假条及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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