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日志的要求及表式
1.项目监理机构在监理工程施工期间,每日应对监理工作进行记录。
2.监理日志应使用统一格式的《监理日志》甘监(施)D01表,每册封面应标明工程名称、册号、起止日期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
3.每个工程项目必须有综合日记,各专业的监理人员应将本专业当天发生的有关问题作简要记录,并签字。
4.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过程巡视检查、旁站监理和见证取样:
2) 施工测量放线、工程报告情况及验收结果:
3) 材料、设备、构备件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情况及进场验收结果:
4) 施工单位资料报审及审查结果:
5) 工程变更洽商有关事项:
6) 所发监理通知(书面及口头)的主要内容及签发、接受人:
7)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的有关事宜及处理意见:
8) 工地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及协调确定的有关问题:
9) 工程质量事故(缺陷)及处理方案:
10) 异常事件(可能引发索赔的事件)及对施工的影响情况:
11) 设计人员到工地及处理、交代的有关事宜:
12) 质量监督人员、有关领导来工地检查指导工作情况及有关指示:
13) 施工安全及其他重要事项。
《工程监理日志的要求及表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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