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庙张小学传染病防控晨午检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学校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市、区卫生局、教育局的有关要求,特制订以下制度:
1、班主任老师要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监护,每天上下午上课前,要到教室对本班学生进行查看和询问,重点了解学生的出勤及健康状况。
2、发现学生身体不舒服或有摄氏38度以上高热学生应先去学校医务室诊断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带其去医院诊治,排除传染病后方可返校上课。
3、对于缺勤的学生,询问缺勤原因,因病缺勤者填写详细记录。
4、如发现同一病例在同一班级发生三例以上的疑似传染病的情况,班主任应立即报本级部和体卫艺处,由体卫艺处登记上报。对疑似传染病的患病学生要进行追踪访问,了解诊治情况。
5、各班的晨检记录要认真填写,每天上午9点下午3点以前送教务员处,各级部统计上午10点下午4点以前交学校体卫艺处。体卫艺处负责监督、检查和上报,对未能及时完成晨检记录的级部,要说明原因并及时补上晨检记录。
6、出现疑似传染病病例后,班主任对其所在班级、公寓的密切接触者要加强观察,及早干预,争取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治。通知德育处、总务处负责对其所在教室、公寓进行有效消毒,避免疫情扩散。
7、对确诊及疑似传染病患者,病愈返校时要求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愈证明。该证明由级部审核保存,每学期末体卫艺入档。
8、德育处、卫生室、班主任要做好传染病晨检的宣传工作,教育学生学会自查常见病情;各级部及体卫艺处及时调度,了解各班情况,并做好晨检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9、疑似病例一旦确诊,要及时上报教育局和卫生防疫部门,不得瞒报、漏报。
《3晨午检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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