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住宅房屋建设合同书
房主人简称甲方:
承建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甲方将其住宅建设工程以包工、包质量、包安全的形式承包给乙方建设四间三层一顶民用住宅房屋。
甲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材料:砖、水泥、沙石、钢材、水电、铁丝、钉子、楼板、部分混泥土,如:封口梁、挑、门窗,所需的顶木、木板。
乙方自备施工所需的一切设备和工具,橱房,卫生间多层板模板、柱子、圈梁、模板乙方自备,费运自理。
房顶层面一米以下甲方付给乙方5000元,一米以上二米以下甲方付给乙方7000元。房顶层内墙面不粉刷。
按照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极积当好参某。房屋内外墙粉刷工程,室内卫生砖和地砖的全部铺贴工程,给水、排水、管道安装工程、电路安装工程等均由乙方完成。
按建筑面积180元/m2完成工程内容条款约定的全部内容,其中流利瓦帖面按每平方100元另行计价,大檐外伸出部分不算平方,一
层按墙皮计算平方,二三层以挑尖称建筑面积,大厅要求水磨石制做。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水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合格的返工,一切经济费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在施工中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本工程自开工之日起至峻工验收之日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伤亡)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工期要求四个月以内完成,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下雨、地震、洪水……)外,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分期付款给乙方,甲方不得无理苛扣乙方一分钱.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损失由终止合同者付。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人:
乙方签字人:
农历2011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