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局机关大院住户的一封信
尊敬的住户:
与您为邻,相聚一处,是一种缘分,更是一份荣幸。
2011年,县委、县政府做出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决定。为积极配合创“国卫”工作,全力创设文明宜居环境,我们真诚地期望您积极参与,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主动告别各种不文明行为。请您自觉做到并监督家人和他人做到:
1、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口香糖等废弃物品,不乱倾污水,不乱涂乱贴。
2、生活垃圾自觉送到局办公楼下的垃圾车里,不随意丢在路边、树下,房屋装修垃圾须袋装并及时自行处理。
3、保持建筑物立面整洁美观和楼道、阳台干净整洁;不在墙体上乱刻乱画,不在大院公共区域及楼道内堆放杂物,不饲养家禽家畜和随意、随地燃放烟花爆竹,不噪声扰民。
4、车辆必须有序停放,不随意及逆向停车,不占用公共道路,不在办公楼门厅前停放任何车辆,不在篮球场内停车和晾晒物品。
5、不攀折花草树木,不践踏公共绿地,不在公共绿地内遛养宠物,不在公共区域自行种花、种菜;不肆意破坏健身器材及其它休闲设施;衣物必须晾晒在规定区域内,不在树上牵拉绳索晾晒衣物。
6、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骂人,积极传播健康文明理念,践行健康生活方式,主动参与创 “国卫”活动,及时举报和制止“脏、乱、差”行为。
素质高处是自律,美德为本筑和谐。我们都是教育局机关大院中的一员,有责任、有义务为创设文明宜居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滴水折射阳光,细微方显品质。让我们携手并肩,摒弃不良习惯,倡导文明行为,共同创建美好的明天。
辰溪县教育局
二O一二年二月
《致局机关大院住户的一封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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