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国务院总理的一信建议信
致国务院总理的一信建议信
建议:创建农民工协会
国务院总理:
你好!
近年来,在中国境内从农村走向城市的农民工者日益增多,但由于相应政策不很完善,农民工权益尚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群体也成为弱势群体。
“保障难”问题是农民工问题的主要症结。农民工绝大部分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从事苦、脏、累、险工作。由于受到利益的驱使,多数用人单位没有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没有为农民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事故等社会保险。而农民工由于维权意识的欠缺以及面对现实的生活压力往往屈从。一些企业强迫他们超时、超强度劳动,克扣、拖欠工资,并受到威胁打骂,有的生产、生活条件恶劣,职业危害严重,恶性工伤事故和人身权利受到侵犯等现象时有发生。
由于农民工大多文化程度低,信息闭塞,缺少基本的法律知识,与企业发生劳动纠纷后,找不到为他们说话的机构或民间组织劳动仲裁时无法举证又无钱通过法院进行诉讼。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和维护。 农民工问题近年来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农民工的现实问题,需要我们作出不懈努力。
这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建议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同时,成立一农民工自己的组织—“农民工协会”很有必要。 成立后的“农民工协会”可以民间组织的形式维护他们正当的合法权益使其成为党和政府与外来民工联系的纽带和桥梁。并创造条件,由有关部门抽调专人成立办公机构,设立专项经费,建章立制。“农民工协会”可以代表民工群体向党和政府呼吁,逐步解决待遇不平等,收入分配不合理等问题。
农民工协会可以加强对民工进行专业技能、劳动安全、法律知识的培训和咨询,提供法律支持和援助,对民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帮助民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理劳动保险和社会保险,追缴被拖欠工资,协调解决关系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协助劳动监察部门督察企业违劳动法规的行为,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建议在北京设立一个农民工协会总部,在各省、市、县、乡镇设立分支机构.
2013年3月
卢文建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