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摆摊协议书
甲方:广西民族大学艺术学院学生会
乙方:
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双方责、权、利,确保服务项目能优质按时完成,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活动时间:2010年月日
二.活动结算方式及金额:
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服务款:元。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和义务
1)对甲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2)乙方一次性赞助甲方活动经费共计 ;
2、甲方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月日场地的摆摊摊位个;
2)为甲方提供合理范围内的帐篷一顶、桌子一张、椅子两把。
四、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意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中止合同;
2)任意一方因为违约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必须予以赔偿,按总额的10%。
五、本协议为协商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负责人:
甲方(合同章):乙方(合同章):
甲方电话:乙方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校园摆摊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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