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纵向科研项目拨款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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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湖南大学参与的“ ”课题 ,请按合同及预算拨付项目款至我单位账户:
户名: 湖南大学 账号:
593 757 349 624 开户行: 中国银行长沙市湖南大学支行 联行号:104551004627
金额:(大写) 拾 万 仟 百 拾 元 角 分
(小写) 元
湖南大学计划财务处
年
月
日
说明:
1、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号)的要求,“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只能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经费转拨,湖南大学在收到由企业转拨的财政性资金收入时(包括各单位转拨的各类科研经费拨款),没有相应的收款票据可以对外出具。
2、收到企业转拨的纵向科研收入时,凭此拨款申请书和银行结算凭证入账。
3、如有疑问,请咨询财政部票据中心。(联系电话:010-68518869)。
《纵向科研项目拨款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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