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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2 15:45:4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开展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

究生工作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就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现就我校2015年推免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组长,全面负责免试推荐工作。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康灿华(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副组长: 严新平夏江敬

成 员: 张开鹏、吴建锋、王世杰、李进宏、郎坤、钟鸣、吴先超、傅正义

(二)各学院成立相应的推免工作小组,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包含所在学院各专业具有教授技术职称的教师,负责各学院推荐的具体工作。

二、推荐范围

(一)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

(二)定向培养的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时,必须经定向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函。

(三)国防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时,必须经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武汉理工大学后备军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函。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类别

(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2015年推免生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型,不设留校限额和名额。我校按A、B两类进行推免生资格推荐:

A类按综合成绩推荐资格;

B类按综合成绩及创新成果推荐资格;

(二)2015年继续推荐“中国青年志愿者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简称“研究生支教团”)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推荐对象、条件、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等见校团委文件。

(三)2015年我校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两个一级学科内的相关二级学科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直博生”从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

(四)2015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工作继续进行,具体推荐对象、名额、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见附件6。

四、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具体条件

1、申请A类资格推免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综合测评为班级前5名或者专业前20%,德育为优秀;

②本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在80分以上,智育为班级前5名或者专业前20%,无不及格课程;

③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英语专业的学生要求TEM4成绩在60分及以上。对外语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由所在专业提出外语水平要求。

2、申请B类资格推免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一般指:

a.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科研或科研实践中有突出表现,并在学校认定的国家重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独撰)身份发表过两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在学校认定的A类或B类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

b.在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中荣获国家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奖励;

c.取得国家科技发明专利。

②必修课平均学分绩在70分以上,原则上不能有不及格课程;

③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英语专业的学生要求TEM4成绩在60分及以上;

④本校本专业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

3、申请“直博生”,除了满足推免生申请条件,还必须符合所报专业“直博生申请条件”,“直博生申请条件”由招收“直博生”的学院负责制订,报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五、推荐办法及程序

(一)本人自愿申请,网上填写并打印《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和《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申请“直博生”者,还需打印《武汉理工大学直博生申请表》。不在推荐范围内的学生,经相关单位出具书面同意函,并到教务处学籍办确认后,才能提交申请。

(二)学院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按综合评价成绩的高低择优提出推荐人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学院公示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学生姓名、专业班级、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智育排名、综测排名、加分奖项及分值、学院考核分、外语水平、推荐资格等,对于创新资格推免生,还需公示推荐教授名单)。学生可以在校园网上或者教务系统中查询公示名单及内容。

学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

总分=三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附加分+学院考核分

1、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

①采用五级制计算成绩的实践教学课程,计算时需要将五级制成绩换算为百分制,换算公式为: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0分。

②学生第一次考核不合格、通过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其成绩按60分计。

2、附加分

附加分按《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值计算办法》(附件5)中规定的项目分值计算,各项奖励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9月1日,获奖项目均应有主办单位正式颁发的文件或证书。

3、学院考核分

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对所有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复查,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出学院考核分(1-10分)。

(三)教务处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名单进行审核,经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张榜公布。

六、推荐名额及就读的专业、学校

(一)推荐名额

1、2015年推免名额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型。

2、我校2015年推免生名额(不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师范大学补偿计划推免生)共计1197个。

经学校研究决定,上述名额按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① B类资格推免名额362个。

② 学硕连读试点班(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船舶与海洋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推免名额102个,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35个,交通学院32个,机电工程学院35个。

③其余的733个推免名额按各学院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比例分配到学院。 具体名额分配见《2015推免生名额分配表》(附件7)。

3、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分别按A、B两种资格提出本院的候选人名单报送到教务处,其中A资格按学院名额的1:1.2推荐。

(二)就读的专业、学校

1、推免生工作提倡优势互补、加强交流、学科交叉,鼓励推免生在学校不同学科和学院间交流,鼓励学院积极接收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的推免生。

原则上学校只向国家“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或国家级研究机构推荐免试研究生。

2、我校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两个一级学科内的相关二级学科共招收直博生,具体招收专业参考《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七、推荐时间安排:

(一)2014年9月5日,学校公布推荐方案及推荐名额;

(二)2014年9月6日开始,学生可以在教务处网站报名;

(三)2014年9月9日之前,学院公布推荐方案并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发到省考试院审核;

(四)2014年9月15日前,各学院确定初选名单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开始审核B类推免生资格,初选名单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五)2014年9月19日前,学校免试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审定。

(六)2014年9月21日,推免生名单报研招办上传省考试院,同时在教务处网站公布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

(七)2014年9月21日后,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网站注册。

(八)2014年9月25日,推荐阶段截止。

八、其它注意事项

(一)推免工作中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2014年起,推免工作分为推荐和接收两个阶段,在时间上这两个阶段互不交叉。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

(三)推荐阶段学生网上申请流程,登录我校学分制教务信息系统网站: http://o.jwc.whut.edu.cn 后,点击“学籍信息管理”->“研究生推免”-> “研究生推免申请”,按要求将申请信息填写齐全。

(四)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于9月20日后在全国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注册、交费、填报学校等(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具体流程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通知。

(五)学生一旦在网上报名和录取后,必须按时报到入学,不得放弃。

(六)已获得免试推荐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因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在毕业时未能取得学士学位者,将被取消免试推荐资格。

(七)已获得免试推荐的学生,可以申请参加“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项目说明及申请程序请查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网址:http://www.daodoc.com ),具体工作由校研究生院教学研究科负责。

(八)已获得免试推荐的学生,除公派留学外,不得申请出国留学和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进行毕业派遣。

(九)学校推免工作投诉电话:87850013。

附 件:

1、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生教授推荐书;

2、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3、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

4、武汉理工大学直博生申请表;

5、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值计算办法;

6、关于开展2015年推荐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推免生名额补偿工作的通知;

7、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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