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措施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富有科学理论和创新能力的骨干教师队伍,到带动全校教师整体素质提高,适应新世纪教育发展的需要,促进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全面提高。
二、培养目标:
到“十五”期末,培养6名镇级教学能手及学科带头人,2名区级教学能手,1名市学科、学术带头人,并在此基础上培养1名市级以上的名教师。
三、工作措施:
1、修订镇级教学能手和学科教改带头人评选条例,每两年评选一次,逢单年评选。
2、加强对镇级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的管理,设计制作台帐,按规定要求填写履行职责情况。
3、在镇级能手和学科教改带头人中,积极推荐教师参加区、市级相关称号的评选。
4、每年度于党政工团联合推荐10~15名教师,建立“骨干教师人才库”,按各级骨干教师的评选标准,实施培养训练。
5、培养对象应履行以下责任:
⑴每年攻读一部教育专著,撰写一万字以上的读书摘记。
⑵切实执行“五认真”要求,扎实教好本学科,努力形成教学风格,教学质量较高。⑶积极改革课堂教学,能以理论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水平,增加教学基本功,能在各级评优或竞赛中获奖。
⑷在学科教学中起带头作用,每年上好两次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每年至少1次到兄弟校借班上课,切磋教艺。
⑸积极参加教学科研,参与学校课题研究,研究有计划,有记载,能形成阶段性成果。⑹积累总结教学经验和教学成果,认真撰写论文,每年至少有一篇文章在市级以上交流发表。
6、学校要为骨干教师牵线搭桥,外出拜师学习。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外出学习交流活动。学校为每位教师订阅一份教育杂志。
7、要关心爱护各类骨干教师,提高他们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在各种评选、职务晋升中要优先考虑,在物质奖励方面要加大力度,以奖代补。
8、加强对骨干教师培养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教导处、教研室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每年计划的实施及镇级教学骨干的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