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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贯彻落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0-03-02 05:39:1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我县贯彻落实会议情况汇报

中共泗阳县委政法委 (2009年2月19日)

一、省、市政法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于2009年1月12日—13日在南京召开,省委书记梁保华、省长罗志军到会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作工作报告。会议总结回顾了2008年度全省政法工作情况,认为刚刚过去的2008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政法工作受重大考验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奥运安保措施,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保障和促进全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会议还分析了当前政法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并就做好今年政法工作提出六点意见:

(一)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政法机关保障促进作用。全省各级机关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促发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中去,自觉增强大局观念,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主动服务第一要务。具体要做到四个积极:一要积极主动地抓好情报搜集和研判;二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矛盾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三要积极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四要积极主动地提供法律服务。 (二)以强化工作质效为核心,巩固提升平安江苏建设水平。一是要着力提升对敌斗争水平。要把加强人民防线建设、增强干部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防范和打击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情报窃密活动、强化网络反窃密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防范境外宗教文化渗透、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防范控制能力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既确保当前社会大局稳定,又努力实现长治久安。二是要着力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水平。要认真落实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制度,全力推进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化、常态化,全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经常化、规范化,全力推进涉法涉诉重信重访案件集中处理工作,探索建立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和乡镇的机制,最大限度地把问题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解决在无声无息之中。三要着力提升大防控体系建设水平。要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的势头。要提升技防建设质效,着力把技防建设由数量扩张转变到质效上来,切实改变重建设轻管理、重建设轻使用的倾向。四要着力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要进一步创新管理机制,根据流动人口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工作网络。在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方面,要按照建设与管理并重、网上防范控制与网下落地查处相结合的要求,从政策法规、力量建设、技术措施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综合施策,既依法保障网民的言论自由,又要积极构建网上治安防控体系,着力提高应对网上恶意炒作、组党结社、串联煽动、渗透破坏的能力,防止网上非法活动向现实社会发展。

(三)以规范公共权力、强化法制宣传和落实法治惠民为主要内容,推动法治江苏建设取得新进展。按照省委提出的“五个更加、三个进一步”的总体要求,把法治江苏建设纳入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整体规划和布局,坚持以规范公共权力、强化法制宣传和落实法治惠民为主要内容,以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活动为有效抓手,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在基层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广执法评议活动,坚持以群众评议为抓手、以规范执法为核心、以百姓满意为目标,真正把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评判权交给群众。要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推行网上办案,依法依规实行审判、处理结果上网公告,逐步提高裁判文书上网率。要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分类指导,建立健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政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法律知识、法学理论每年不少于两次。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突出问题为切入点,扎实推进法治惠民工程的实施。要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整体联动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断深化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要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合格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居)”、“民主法治单位”和“诚信守法企业”等系列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法治江苏建设的根基。

(四)以规范化、正规化建设为目标,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整体水平。一要更加扎实有效地抓好基层建设;二要以更大的力度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三要以更实的措施提升基层政法综治工作组织领导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及时研究解决基层警力配置、力量整合、装备建设和财力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坚持从最基层抓起,从最基本的要求抓起,确保各项工作在最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五)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着力点,坚持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中央最近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发[2008]19号),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等4个方面,提出了29条60项改革措施。各级政法机关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在继续抓好中发[2004]21号文件落实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推进中发[2008]19号文件的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要着眼于强化监督制约;二要着眼于提高打击能力;三要着眼于减少社会对抗;四要着眼于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六)以落实执法为民要求为队伍建设的根本出发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一要坚持严管队伍不动摇,紧紧围绕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把政法队伍建设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二要严格教育,坚定理想信念。要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意见》,每年集中一定时间,对政法干警特别是新领导干部以及业务骨干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要严格训练,提升执法能力。要着力强化以提高执法能力为重点的教育培训,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战斗力;四要严格监督,确保公正廉明;五要严格纪律,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于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决不能捂着、护着,必须以对党、对人民、对政法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六要落实政策,实现从优待警。

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于1月21日在市区召开,市委书记张新实、市长缪瑞林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侍鹏作工作报告。

二、贯彻落实全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主要打算 2008年,我县政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的领导下,按照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围绕市、县委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大维稳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平安泗阳、法治泗阳建设,严格执法督查,取得了优异成效,平安泗阳、法治泗阳建设工作实现“满堂红”,囊括国家、省、市三级的全部奖项,全面实现了年初制定的“全市第

一、全省一流、全国先进”的目标任务。平安泗阳建设中,我县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社会治安综治理各项考核指标全面飘红,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全面提升,连续五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县”,连续三年荣获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特别是今年8月,被宿迁市唯一推荐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11月份又顺利通过中央综治委组织的考核验收。法治泗阳建设做法被誉为“法治泗阳建设模式”,被全省推广,7月份成为首批荣获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仅15家获此殊荣),《法治创建五方联动工作机制》获省政法创新工作二等奖(县区最高奖项,全市唯一)。在市组织的年终考核中,我县以较大优势获得平安宿迁、法治宿迁建设工作“双第一”,为全县目标考核作出了积极贡献。

2009年,我们将按照市、县委工作会议部署和安排,围绕省、市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县综治暨平安泗阳建设水平,扎实推进法治泗阳建设,强化执法督查和政法队伍建设,确保平安泗阳实现“六连冠”,法治泗阳建设、执法督查和政法队伍建设继续保持全省一流、全市第一,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

2009年全县综治创建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再掀新高潮,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举措,确保我县综治创建暨平安泗阳建设工作继续领先全省,平安泗阳实现“六连冠”,为泗阳的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治安环境。

一是以落实责任为重点,积极开创平安建设工作新局面。充分发挥政法委、综治委的牵头协调、督查指导作用,按照省、市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将09年工作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序时进度,实行挂图作战。同时,每月要排出几项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强力推动工作落实,真正做到每月一督查、每季一通报、半年一考核、全年一兑现。要切实发挥综治委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能作用,努力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措施、整合部门资源、增强工作实效上寻求新的突破,力争每项专门工作都能够培养出彰显泗阳特色的工作亮点,以此提升我县平安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要建立完善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推行综治委成员单位述职制度和与乡镇挂钩共建制度,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认真落实社会综合治理与平安创建工作“警示制”、“一票否决”制与责任查究机制,保证全年目标如期实现。

二是以解决影响群众利益问题为重点,不断提高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能力。进一步加强县、乡两级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在法院和基层法庭设立“人民调解窗口”、在公安派出所设立调处室,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相互衔接;在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和部门,探索建立专业调解组织或工作室。全面落实和规范诉调、检调、公调、访调等各类对接机制的内容和运作机制,坚持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定期分析制度,提高对潜在矛盾纠纷的预警、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对重大矛盾纠纷的管控和对突发矛盾纠纷的应急等“四大能力”;进一步强化调解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同时在专业人员中选聘调解员,不断提高调解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积极引导调解人员把听证等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运用到调解中,提高调解效率和质量。全力推进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化、常态化,全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经常化、规范化,全力推进涉法涉诉重信重访案件集中处理工作,探索建立矛盾纠纷不出村和乡镇的机制,最大限度地把问题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解决在无声无息之中。

三是以提升质效为重点,着力构建打防控一体化现代治安防控体系。要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处理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集中整治哪里”的原则,建立健全严打整治长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毒品犯罪,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的势头。要深入分析治安形势,认真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真正把治安混乱的区域、部位、场所查清楚,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查清楚,把导致治安状况混乱的原因查清楚。对排查确定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及时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集中开展治理整顿,限期解决问题、改变面貌。要加快推进乡镇、道路治安卡口、重点单位、公共复杂场所、居民居住区等“五大技防工程”建设,把技防建设由以数量扩张为主转移到以提升质效为主上来,要将科技防控网络与实战指挥体系和巡防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监控、指挥、处置三方联动,确保技防、人防有机结合,应对警情反应迅速、指挥畅通、处置有力。要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巡防机制建设,进一步筑牢快速反应“四道防线”,不断提高对社会面治安的控制能力。大力加强专兼职巡防力量建设,推进军警民联防联治,有效落实边际部位联控、城镇社会面管控、社区村庄巡控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守控措施,全面提升巡逻防范的质效。 四是以创新工作理念为重点,全面加强社会管理。要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违法犯罪高危人群的教育管控工作,认真落实排查管控措施,健全台帐、严格责任,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好、控得住。要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突出做好外来流动人口和外出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出对外来流动人口落脚点以及违法犯罪高危人群的管控,不断提高发现、控制打击流窜犯罪的能力,要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组织体系,规范工作程序,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教育办法,不断提高矫正质量。要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动态情况下的管理规范,落实帮教措施,防止脱管漏管,建立规范化过度性安置基地。要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发动和组织社会、家庭、学校、社区等各方面的力量,重点加强对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和服刑人员子女、外出务工人员的“留守子女”的教育管理。加大学校周边地区治安环境整治力度,依法打击侵犯在校生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网吧、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的治安管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要继续加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中、剧毒危险品以及交通、消防的管理,强化检查,消除隐患,预防和减少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民办学校、民营企业等社会组织的管理,督促法人单位切实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

(二)法治创建工作

2009年,我县将继续以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司法公正、强化法制宣传和落实法治惠民为重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法治泗阳建设,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公正、高效、权威、有序的法治环境。 一是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公共权力。要坚持以规范公共权力和规范执法行为为着力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的依法决策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全面推行行政诉讼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力争年内全县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0%以上。要坚持以群众评议为抓手、以规范执法为核心、以百姓满意为目标,扎实开展基层执法评议活动,务求评议实效,真正把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评判权交给群众。要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明确行政裁量权行使的具体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要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及时公开办案数据、主体、程序、时限、结果,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加强政法机关办案信息化管理。要加大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督查处结力度,确保司法公正。

二是形式多样,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工作水平。要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分类指导,建立健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政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法律知识、法学理论每年不少于两次。加强对公务员在职法律轮训,加大录用、晋升的法律知识考核力度,增强其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意识。对广大群众要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抓起,从与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学起,注重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教育群众既要依法维权、也要依法履行义务。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和“法律人在行动”、“书记局长话法治”、大型广场咨询等活动,面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常识。要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制文艺宣传活动,整合社会资源,充分运用现代大众传媒,拓展法制宣传教育阵地,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要切实加强农民、个体、工商户、企业管理员和在校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延伸普法宣传层面。 三是关注民生,进一步落实法治惠民措施。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突出问题为切入点,扎实推进法治惠民工程的实施。紧紧围绕执法办案、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整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违规用地、拖欠工资、违法排污等违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执法力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依法加大民生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让群众的衣食住行能够放心、省心、舒心。要加大民生案件的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民权、保障民生。要探索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对接机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四是优选载体,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牢牢把握中央及省市法治创建的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指标,明确责职分工,整体联动抓好落实,及时培植工作亮点,放大典型效应,不断深化法治泗阳创建活动。要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合格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居)”、“民主法治单位”和“诚信守法企业”等系列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法治泗阳建设的根基。要通过开展基层法治系列创建活动,拓展法治创建载体,整体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

(三)以强化保障为重点,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

按照“建强基层班子,抓好基础业务,提高基本技能,落实基本保障”的总体要求,大力加强乡镇政法委(综治办)、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以及政法综治工作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确保人员、办公场所、装备设备和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其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作用。要着力提升基层政法部门人员整体素质,建立健全日常培训制度,从应知的基本知识、应会的基本技能、应有的基本体能等抓起,通过加强教育、训练和实践磨练,让所有基层政法综治单位,特别是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看守所等基层一线实战单位的每一名同志都具备胜任岗位、依法履职的本领,真正做到熟悉方针政策、熟悉法律法规、熟悉业务知识,会搜集信息、会化解矛盾、会执法办案、会做群众工作。切实研究解决基层警力配置、力量整合、装备建设和财力保障等方面存的问题,对基层政治综治组织正常运转经费,公益保安经费、协管员经费、技防建设经费、基础防范设施改造等项经费按标准和要求,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足额拨付到位,同时,要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不断加大群防群治工作经费的筹集力度。要健全完善科学的考核机制,加大基层基础工作所占分值,引导政法机关投入更多的精力抓基层、打基础。要把最有发展潜力的干警配备到基层一线,把最放心的干部放到最难的工作岗位。对那些长期扎根基层的干警要在职级待遇、考核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形成良好的导向。

(四)执法监督及政法队伍建设方面工作

1、执法监督工作。围绕平安、法治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维护司法公正等工作主题,认真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巡视和专项执法检查,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极端涉法事件,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的协调解决,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一是坚持严格教育。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广大干警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二是实行严格监督。健全检察机关对政法各部门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县委政法委与纪委、组织等部门在政法各部门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配合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三是落实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各项要求。

三、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建议县委、县政府在2月20日前召开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签订2008年度综治暨平安泗阳建设和法治泗阳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研究部署全年政法工作。

(二)2008年4月全省县级大调解中心建设现场会在泗阳召开,原租用气象局办公用房,已经归还气象局,按中央要求,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已进入常态化管理,亟需解决县大调解中心办公用房;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县城成立100以上的巡防大队,乡镇成立不少于10人的巡防中队(城区派出所按不少于20人成立巡防中队,村居成立巡防分队),按标准配齐村居保安并对全县保安服务费进行集中管理,在县财政设立专有帐户,由县综治办根据工作运行情况拨付使用,彻底解决我县基层创建工作人员不到位、经费无保障的状况。具体标准按乡保安每年人均1万元、村(居)综治办每年1万元、城区保安每年人均1.2万元列入县、乡财政预算,并由县、乡财政各半承担。

(四)对乡镇现有技防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按每个乡镇不低于15个探头的标准建立乡镇技防监控中心,用于社会面的监控探头不少于10个,建议县财政根据建设标准的高低,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按3万元、2万元、1万元的标准补助乡镇。

(五)解决县综治办、法治办人员缺编问题。根据省考核要求,县综治办和法治办行政编制人员不得少于3人(不含领导职数),目前,我县综治办、法治办仅有再编人员1人,分别缺编2人,严重影响了我县平安泗阳、法治泗阳两大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解决县委政法委纪检工作室人员编制问题。根据泗发[2008]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文件要求,县委政法委纪检工作室应配备3人,目前仅到位1人,建议再配齐1-2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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