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每年资助一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现启动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1.凡我校学有余力、具备初步科研和动手能力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具有申报资格。原则上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
2.学生自由结合组成项目团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和项目团队负责人。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
3.在以往的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的项目不可重复立项。
二、优先资助范围
1.在开放实验室或实习基地中,与实验教师共同开发完善综合性、设计性或创新性实验项目。
2.有关导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3.学生独立提出的发明、制作、设计等项目。
4.学生针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的调研项目。
三、申报程序
1.各单位要召开一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动员会,向广大教师和学生宣传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鼓励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学生积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加指导工作。
2.各部位要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审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及研究计划、经费额度和申请者的研究能力等,并填写初审意见,向学校推荐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学生有在研项目未完成的,此次不再申报。
4.学部、经管、机电、设计艺术学院最多不超过20项,其他单位最多不超过15项。
5.由学院汇总后于3月30日之前将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两份、项目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文档发送至shhsjjxk@163.com;
6.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网上公布。
7.2013年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将从校级立项中产生。
教务处
2013年1月10日
附件
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
2、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