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合作协议书
甲方:东莞市大扬长盛电影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公平、公正,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为推荐的原则,经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战略合作,合作内容如下: 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如需在对方场地放置宣传手册、单页、展架等宣传物品,双方提供相应宣传位置互为宣传与推广。(甲、乙双方需协商放置宣传物品的放置期限,如乙方有其它原因须撤回甲方的宣传物品时,甲方应予以配合),同时乙方享有同等权利与义务。
2、甲、乙双方均有权利和义务向自己的会员和外界推广对方,以此来增加对方会员量,从而达到共赢的目的。
3、持乙方会员卡在甲方店内可享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优惠。持甲方会 员卡在甲乙方店内可享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优惠。
4、若甲方店内有重大活动时,甲方有权利撤销乙方宣传物品,但甲方须提前三天通知乙方,撤销宣传品时间在甲方活动结束后顺延。(乙方享有同等权利与义务)
5、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协议解除。
乙方发布影响甲方企业形象的宣传品等其它侵害甲方企业形象行为的,甲方有权利解除协议。
6、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如因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不良后果,双方应于七日内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未果,则按国家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的相关责任。
其它约定: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此类补充或变更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履行本协议双方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备注: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
(签章)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乙方代表: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